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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液氨的火災危險性

液氨的火災危險性液氨,是一種有刺激臭味的無色有毒氣體,極易溶於水,水溶液呈鹼性,易液化,一般液氨可作致冷劑,接觸液氨可引起嚴重凍傷

簡介

液氨,是一種有刺激臭味的無色有毒氣體,極易溶於水,水溶液呈鹼性,易液化,一般液氨可作致冷劑,接觸液氨可引起嚴重凍傷。氨氣爆炸極限為15.7~27.4%,其火災危險性屬於乙類2項物品。液氨為液化狀態的氨氣,是在適當壓力下由氨氣液化成液氨,一般儲存於鋼瓶或儲罐中,在儲存、運輸、使用等環節,應當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防止發生泄漏爆炸事故。因此、氨氣與空氣或氧氣混和會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儲存容器受熱時也極有可能發生爆炸。氨氣能侵襲濕皮膚、粘膜和眼睛,可引起嚴重咳嗽、支氣管痙攣、急性肺水腫,甚至會造成失明和窒息死亡。

評價

煤炭堆場的火災危險性主要在於煤的自燃。煤自燃的原因可歸結為存在放熱反應和熱量積累,煤的組分中存在易發生氧化的物質,如黃鐵礦(FeS2)等,煤塵結構鬆散,表面積大,鬆散的煤堆中存在空隙,與空氣接觸面大以及含水量大、炭化程度低的煤都容易發生緩慢氧化,使煤堆發熱。煤堆長期穩定堆放,其內部熱量積累至一定程度就會引起煤的自燃發電廠按照發電途徑的不同可分為多種類型,主要有火力發電廠、水力發電廠、核能發電廠、風力發電廠等。除以上常見的四類發電廠外,其他的還有地熱發電廠、潮汐發電廠、太陽能發電廠等。[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