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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戰役 |
中文名: 海上戰役 外文名: naval operation |
海上戰役,軍隊於海洋戰場組織實施的戰役。根據戰役目的和任務,可以獨立組織實施或作為聯合戰役的組成部分。[1]
分類
按類型,分為海上進攻戰役和海上防禦戰役;按參戰力量,分為海軍海上戰役和聯合海上戰役。
歷史
古代,有些沿海國家、集團之間即已進行過海上戰爭。有些關係到國家民族命運的海上戰爭,往往通過若干次戰鬥或交戰才能決定勝負,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出現海上戰役的初始形態。例如,公元前480年希臘和波斯之間的薩拉米斯海戰,是海上戰役的雛形。槳船時代的戰役 性作戰,參戰艦船多,持續時間短,行動範圍小。1340年,英法兩國為爭奪英吉利海峽控制權的斯勒伊斯海戰,雙方參戰艦船約450艘, 持續時間只有1天,作戰海域離岸較近。帆船時代的海上作戰,行動範圍擴大,樣式增多,作戰方式以炮戰為主,並進行火攻。
1598年,中國和朝鮮兩國水師聯合圍殲侵朝日軍的露梁海戰,雙方參戰艦船1300餘艘,聯軍兵力實施伏擊、攔截、包圍和追擊等一系列戰鬥,殲滅日艦400餘艘,奪取了海上戰役的勝利。蒸汽艦時代,艦艇種類增多、技術性能提高,並出現了潛艇和水上飛機,海軍從單一的 水面兵力發展為多兵種的軍種,海上作戰行動能夠在較大範圍內實施。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戰列艦成為海戰的主力,潛艇能夠較長時間在海上遂行作戰任務,初步形成了現代海上戰役。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海軍各兵種和技術裝備得到進一步發展,作戰中廣泛使用艦載飛機、岸基飛機、潛艇,協同水面艦艇,完成多種海上作戰任務,海上戰役樣式增多,規模擴大,出現了海軍諸兵種協同進行的海上戰役、陸海空軍聯合實施的聯合海上戰役。
現代海上戰役,體系對抗激烈,攻勢作戰的地位突出,奪取海上控制權貫穿戰役全過程,海上後勤與裝備保障任務艱巨。
要求
基本要求:①形成優勢。根據戰略、戰役企圖,合理編組戰役力量,充分發揮諸軍種、兵種的優長,協調一致地行動,形成整體威力。②精心運籌。熟知敵對雙方情況和戰場環境,因敵制宜,周密制定計劃。③把握重心。集中使用海軍航空兵、潛艇和主要水面艦艇等突擊兵力,重點打擊敵戰役部署中的樞紐部位和關鍵目標。④活用戰法。圍繞戰役目標,根據戰場情況,廣泛實施機動,創造有利態勢,靈活運用各種手段,欺騙、迷惑和調動敵人,力求出奇制勝。
樣式
現代海上戰役的主要樣式有進攻敵方海上兵力集團戰役、海上封鎖和反封鎖戰役、海上破交和保交戰役、海上核突擊和核反擊戰役等。根據戰略意圖、作戰任務、敵情、戰場環境和不同戰役樣式,由海軍戰役軍團或聯合戰役軍團組織與實施。
程序
基本程序和方法有:採取各種偵察手段查明敵情、戰場情況等;正確定下決心,周密制定計劃;嚴密組織各種防護和各項保障;適時隱蔽調集兵力,形成有利的戰役部署;突然發起戰役,奪取和保持戰役制空權、制海權和制信息權,掌握戰役主動;集中精銳兵力,打擊敵要害目標;掌握戰場情況的變化,適時機動兵力、變換戰法,靈活指揮、控制和協調作戰行動,奪取戰役勝利。隨着信息技術的發展和在海戰中的廣泛運用,海上戰役力量將更加多元化、整體化,戰場空間將更加廣闊,戰役手段將更加多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