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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理論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科技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名詞解釋

活動理論起源於康德與黑格爾的古典哲學,形成於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被維果斯基提出,成熟於前蘇聯心理學家列昂捷夫與魯利亞,是社會文化活動與社會歷史的研究成果。活動理論強調了活動在知識技能內化過程中的橋樑性作用。活動構成了心理特別是人的意識發生、發展的基礎。而人的活動具有對象性和社會性。

內涵

「活動」一詞的英文形式為「activity」,源於拉丁文「act」,其基本含義「doing」,即「做」。中國哲學與西方哲學中都對「活動」做過很多的思考與論述。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最早提出「活動」(poiein)這一概念,他認為活動分為理論、製作與實踐活動,他在《範疇篇》中論述了這一問題。西方有許多哲學家也在各自的理解上對活動進行了論述,都具有一定得發展。但他們只承認抽象、思辨的活動或是機械的理解「活動」,認為活動只是個人行為、日常交往等人類行為活動。中國哲學史上對此理解有所不同。在中國「活動」一詞在古漢語中並沒有確切定義,但「行」字可以說是與「活動」意義最接近的詞。中國哲學史上,「行」與「知」是分不開的,從朱熹的「論先後,當以致知為先;論輕重,當以力行為重」到王延相的「知行兼舉」等都可以看出中國哲學中「行」與「知」的關係。中國思想家也更認同與「知行合一」。

「活動」的概念在馬克思主義產生後,具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闡釋:人的活動是人的感性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活動」。毛澤東同志也在《實踐論》中把知與行的關係概括維「認識和實踐的關係」,並指出做「是主觀見主於客觀的東西」。

「活動」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基本形式,是人類與周圍客觀事物交流與改造的過程,是人類完成完成對客觀環境認識和需要的目的的過程。勞動是人類生存的基本行為,是人類創造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的過程。在教與學的過程中,學習就是學習者的勞動,在學習過程中,學習者完成學習活動即是對認識需要的獲得與對外界環境的改變。所以在活動理論中對於教學範疇而言,「活動」即教與學過程中行為總和,是學生對知識認知與技能發展的總和。

界定

活動理論不是方法論。它是研究作為發展過程的不同形式人類實踐的哲學框架,同時包括相互聯繫的個體層面與社會層面,並指出人類與環境客體之間的關係由文化內涵、工具和符號中介聯繫着。

活動理論研究的代表人物Kuutti認為,「活動理論是一個研究作為發展過程的不同形式人類實踐的跨學科框架」,包括同時聯繫的個人和社會層面,以及製品的使用。Kuutti為活動理論的研究範圍作出了一定得界定,它包括了個人、社會及其聯繫,是個人在社會中的實踐過程。從Kuutti的觀點可以看出,活動理論關注的是實踐過程而非知識本身,是人們在發展過程中使用工具的本質、不同的環境作用、社會關係、活動目的與意義,最終達到對主體或客體進行改變的過程和結果。活動理論是人的實踐過程。

我國活動理論的研究,可追溯至20世紀二三十年代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實驗和陳鶴琴先生的「活教育」實驗。經過幾十年的探索,我國不少中小學在活動育人方面積累了不少的經驗。20世紀90年代初,國家教委正式將活動課程納入九年義務教育課程計劃,活動及其認識發展中得到了應有的重視,活動理論的研究和時間逐漸形成高潮。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