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
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是一座隸屬於中華民國法務部矯正署之下的機構,該機構坐落於臺灣省臺東縣臺東市卑南溪谷最南端之沖積平原上。[1]
岩灣技能訓練所位於卑南溪谷最南端平原上,佔地11.6761公頃,原為因應較難矯正之感訓收容人及高度戒護管理之需求,本所於接收軍方所遺老舊房舍後即積極籌劃改建,第一期新建、改建工程於八十四年六月卅日竣工,全所共劃分為行政辦公區、戒護區及技訓區三大部分,戒護區為注重高度安全性,乃突破傳統格局採"◇" 型設計,以達分區隔離易於戒護管理之目的。 收容對象及收容員額
一、 自1994年4月1日起,奉核成立臺灣台東監獄--岩灣分監,收容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一般受刑人。
二、 第一期新建、改建工程竣工後,於1995年8月1日起正式收容由警察機關移送治安法庭裁定執行矯正處分之受感訓處分人。
三、 2008年2月「檢肅流氓條例」經大法官會議宣佈違憲,2009年1月21日總統令公告廢止,並於同年1月23日生效,當日即行釋放所有感訓處分人。目前收容對象,經法務部核定為刑期10年以下之受刑人為主。
四、 總計核定容員額為662人。
目錄
歷史沿革
前身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二總隊」,收容各司法、軍法機關宣付保安處分及警察機關依法轉送矯正處分之各類人犯。解除戒嚴後,配合動員戡亂法令終止,警備總司令部裁撤,81年7月1日奉 行政院核定撥交法務部接管,更名「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並即著手進行新建、改建工程,第一期工程於84年6月30日竣工,84年8月1日正式啟用收容受感訓處分人。於民國83年3月1日奉示附設「臺灣臺東監獄岩灣分監」。民國98年1月23日「檢肅流氓條例」廢止,釋放所有感訓處分人。民國100年1月1日法務部矯正署成立,改隸為「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
- 岩灣技能訓練所最初是「臺灣省遊民習藝所」。後因228事件後涉案情節較輕者接訓人數過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於1947年(民國36年)6月下旬將臺灣省遊民習藝所改制為「東部勞動訓導營」。[2]
- 在1952年(民國41年)5月1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依據同年4月30日公佈的《臺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將東部勞動訓導營改制並成立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二總隊。[2]
- 1987年11月26日,因管理不當,數名囚犯發起絕食抗議,警備總部強勢介入,終於造成台東的岩灣、泰源、東成三個職訓總隊所轄的管訓監獄,以及綠島指揮部所管轄的三個職訓大隊等四處監獄集體暴動。中華民國國防部派出三支特勤隊強勢鎮壓,事件結束後,警備總部將數十名主要人犯,用直升機轉移至另一綠島監獄關押。
- 在臺灣解除戒嚴後,中央政府配合動員戡亂時期終止,裁撤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並於1992年(民國81年)7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將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二總隊撥交給法務部接管,更名為「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2]
- 在法務部接管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後,於1994年(民國83年)3月1日奉示附設「臺灣臺東監獄岩灣分監」。爾後又展開一連串的新建、改建工程,第一期工程於1995年(民國84年)6月30日竣工,1995年(民國84年)8月1日正式啟用收容受感訓處分人。 [1][2]
- 2009年(民國98年)1月23日,《檢肅流氓條例》廢止,岩灣技能訓練所釋放所有感訓處分人。[1][2]
- 2011年(民國100年)1月1日法務部矯正署成立,改隸為「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1][2]
組織
- 所長
- 秘書
- 行政單位
- 調查分類科
- 輔導科
- 技能訓練科
- 衛生科
- 戒護科
- 總務科
- 人事室
- 政風室
- 會計室
設施
岩灣技能訓練所總佔地面積11.6761公頃,接收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所遺老舊房舍後即積極籌劃改建,第一期新建、改建工程於1995年(民國84年)6月30日竣工。[1]
岩灣技能訓練所共劃分為行政辦公區、戒護區及技訓區三大部分,其中戒護區為注重高度安全性,乃突破傳統格局將戒護區建築採用"◇型"設計。[1]
人員配置
當前岩灣技能訓練所員額編制,截止2017年12月8日為止共158名,其中共分為職員151人、駕駛3人、技工1人、工友3人。[1]
另設「所務委員會」,由所長、秘書及各科室主管人員組成,目的在於處理有關收容人之處遇、假釋、聲請免除感訓處分或停止執行等重大事項。[1]
交通
- 鼎東客運海線8118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