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實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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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實驗中心根據江蘇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專業教學與學科發展的目標和要求,為提高馬克思主義學院學生的實踐動動手能力和實驗中心的整體實力,規範和完善實驗中心的管理工作,使其逐步發展成為馬克思主義[1]學院實踐教學以及科研項目開發的重要平台,現根據江蘇科技大學關於實驗室建設發展的整體規劃和要求,結合馬克思主義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目錄
主要任務
江蘇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實驗中心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完成實驗教學任務,不斷提高實驗教學質量,培養學生實驗操作技能和科學實驗能力,積極開展科研工作,努力提高科研水平,為實踐性教學服務。
馬克思主義學院實驗中心的建設,應在馬克思主義學院實踐教學委員會的指導下,從實際出發,統籌規劃,合理設置;努力做到實驗場地、儀器設備、技術隊伍與科學管理協調發展。
實驗室設置與人員配備
馬克思主義學院實驗中心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學校負責提供正常運轉、設備維修和更新經費等條件保障方面的宏觀管理;學院設立院實踐教學指導委員會[2],負責指導實驗室建設、實踐教學內容體系構建和實踐教學師資隊伍建設的規劃工作,由實驗中心主任協助分管領導具體落實相關工作。
馬克思主義學院實驗中心設置模擬法庭實驗分室、科技史與科技文化遺產保護教學實驗室和虛擬仿真教學實驗室(待建)。
實驗中心人員配備:實驗室主任1名;實驗分室負責人2名;實驗教輔人員1名。
實驗中心承擔實驗室固定資產、安全生產和實驗實踐教學管理工作。
實驗教學管理
實驗教學是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的重要環節,是理論和實踐結合的主要途徑。為加強學院實驗教學管理,規範實驗教學流程,提高實驗教學質量,依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結合學院實驗教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1. 思想政治理論課課內實驗是根據《2013年馬克思主義學院關於全面開展新型思政課實踐教學工作要求》開設的思政課實踐教學,依據課內實驗教學大綱規範開課。
2. 實驗教學管理基本流程由實驗教學任務安排、實驗教學總課表確定、實驗質量監控、實驗教學文檔管理和實驗教學工作量核算五個環節所組成。根據學校對學院的考核要求,學院實驗教學的大綱開出率為100%,即教學大綱規定的所有實驗教學任務必須全部開出。實驗中心根據實驗教學任務的安排落實狀況,於當學期第四周內製定完成實驗教學總課表,並提交學院教務辦和學校教務處。學院專家組和學校專家組將根據本課表進行教學質量的監控,任課教師不得任意調整上課時間與地點,確定調整需按規定辦理停調課手續。任課教師必須按照相關管理規定,按時向實驗中心提交符合標準的各類教學文檔;實驗中心應根據相關規定保管和上交相關教學文檔。
3. 實驗教學改革是實驗中心進一步建設與發展的重要支撐,實驗中心將不斷加強教學改革。其中包括協助實驗教師積極申報學校實驗類教改課題、實驗類教學質量成果獎、實驗講義和實驗教材等。
4. 實踐中心將不定期地舉辦實驗教學研討會、實驗教師培訓班,不斷加強實驗教師師資隊伍建設,努力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實驗教師隊伍。
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管理辦法
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對教學和科研工作起着重要作用,為確保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充分發揮固定資產效能,根據國資處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學院特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1. 有關實驗所需儀器設備的購置,均需向學院提出專門申請報告,由學院進行統一採購,任何教師及其他人員不得自行購置。
2. 對採購儀器設備要認真履行驗收手續,做到單據的品名、價格、數量和實物一致,所購設備儀器均需入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進行規範化管理。
3. 要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清點登記,要和資產管理部門的清單保持一致,如有出入要及時澄清、更改。
4. 儀器設備應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對需要維修的儀器設備填寫「維修單」,報請有關部門,按學院的規定執行。
5. 儀器設備的借用、轉讓、報廢等事宜均應按照學院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發生事故時應及時上報,對於失職、疏忽、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6. 儀器設備損壞嚴重無維修價值,且超出使用年限時可申請報廢,經審批同意報廢的資產,國資處將按規定統一回收和處理;申請報廢必須有實物方可報廢,在國資處回收前需保證固定資產的完整性,嚴謹私自拆卸零部件和其它不當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預防工作,保障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辦法。
1. 各實驗分室設立安全責任人,負責實驗分室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人須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備的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2. 實驗人員在實驗前須與管理人員預約,實驗前學生必須預習實驗課程規定的有關內容,熟悉實驗要求和相關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否則不得進行實驗。
3. 實驗時學生應在教師指導下進行學習,不得喧譁,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不得帶入食物飲品,不得私自拆卸設備。實驗結束時,學生需在實驗記錄本簽字,並按要求提交實驗報告。
4. 實驗室必須保持環境整潔,不得堆放與實驗室無關的雜物。保證每周至少打掃一次,規範處置實驗室「三廢」。
5. 實驗中要注意安全,認真閱讀並嚴格遵守《江蘇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手冊》。實驗結束後,應對實驗器材進行整理,切斷電源、水源、氣源、火源,關閉門窗。
6.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和貴重儀器設備,必須確定專人負責保管,分類存放,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危險品管理辦法,控制使用數量,並做好領用、使用記錄。
7. 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及其它資源,只供實驗室專用,私人不得外借。因公借用,須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並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8. 凡違反操作規程或擅自動用其它儀器設備,致使損壞者,根據情節要給予批評或處分,並要按規定賠償損失。
9. 實驗分室安全責任人持本實驗室鑰匙,並負責該實驗分室的財產安全。非實驗室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實驗室。實驗室不得住宿或作他用。
10. 實驗分室責任人應做好儀器設備維護、調試、檢測及實驗分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證正常的實驗和科研秩序。做好實驗分室儀器設備、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領取、購買、保管和發放工作,要嚴格手續,做到賬、物相符。負責收集和保管實驗室技術資料和歸檔工作,及時統計和上報實驗室有關管理數據。
參考文獻
- ↑ 馬克思主義的時代價值及生命力,搜狐,2022-05-18
- ↑ 委員會組織機構及職責,道客巴巴,2018-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