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道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江南道,是地方監察區名稱,轄境長江之南。在唐前期是監察區,非行政區。安史之亂後,隨着藩鎮割據,道和節度使合二為一,成為行政區。唐貞觀元年(627)置,轄境在長江之南,故名,東臨海,西抵蜀,南極嶺,北帶江,領潤、常、蘇、湖、杭、睦、歙、婺、越、台、括、宣、饒、撫、虔、洪、吉、袁、郴、江、鄂、岳、潭、衡、永、道、邵、朗、澧、辰、巫、施、思、南、黔、費、夷、溱、播、珍等州,為今浙江、江西、湖南及江蘇、安徽、湖北之大江以南、四川東南部、貴州東北部之地,治所在越州大都督。[1]
歷史沿革
江南道是唐代的地方監察區名稱,道治越州(今紹興),唐代前期下轄地區相當於今江蘇南部、江西、浙江、湖南及安徽、湖北之大江以南、四川東南部、貴州東北部之地。
貞觀元年(627年),太宗分天下為10道:關內道、河南道、河東道、河北道、山南道、隴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劍南道和嶺南道。[2]
貞觀十四年(640年)全國共設360州(府),下轄1557縣。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又分天下為15道,即將山南道、江南道各分為東、西道,又增設了京畿道、都畿道和黔中道。 遂全國分為十五道,於各道置採訪黜置使,以監督地方州縣的官員,並考察地方官吏的吏治。乾元元年(758年)撤銷江南東道,此後不再設置江南東道。江南東道領潤、常、蘇、湖、杭、睦、歙、明、衢、處、溫、婺、越、台諸州,加上天寶初劃自嶺南道福、建、泉、汀四州,共18州。江南西道,領宣、饒、撫、虔、洪、袁、郴、江、鄂、吉、岳、潭、衡、永、道、邵、連諸州,共17州。黔中道,領黔、辰、錦、施、巫、業、夷、播、思、費、南、溪、溱、珍、充等州。
分江南道為江南東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三個監察區。
江南東道臨時監察區:733年—758年置,駐蘇州(今江蘇蘇州市),轄地為今江蘇省蘇南地區、上海市、浙江省全境、福建省大部分地區及安徽省徽州市。乾元元年(758年)撤銷為浙江東道、浙江西道和福建道。此後不再設置江南東道。
江南西道臨時監察區:733年—758年置,駐洪州(今江西南昌市),轄地為今江西省(婺源縣、玉山縣除外)全部、安徽宣城市(績溪縣除外)、蕪湖市、馬鞍山市、銅陵市、池州市、湖北鄂州市、湖南嶽陽市、長沙市、衡陽市、永州市、道縣、新田、江永、寧遠、江華瑤族自治縣、郴州市、邵陽市和廣東連州市。
黔中道監察區:治黔州(今重慶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轄今四川部分,重慶東南,兩湖西部和貴州大部。
乾元元年(758年),撤銷江南東道,重新設置浙江東道節度使、浙江西道節度使和福建觀察使。此後不再設置江南東道。撤銷江南西道監察區,以原江南西道區域設置江西觀察使(基本等於今江西省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