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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尹翁歸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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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尹翁歸傳出自於《漢書》,由我國東漢時期的歷史學家班固編撰,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是繼《史記》之後我國古代又一部重要史書,與《史記》、《後漢書》、《三國志》並稱為「前四史」。 [1]

原文

尹翁歸字子兄,河東平陽人也,徙杜陵。翁歸少孤,與季父居。為獄小吏,曉習文法。喜擊劍,人莫能當。是時,大將軍霍光秉政,諸霍在平陽,奴客持刀兵入市斗變,吏不能禁,及翁歸為市吏,莫敢犯者。公廉不受饋,百賈畏之。

後去吏居家。會田延年為河東太守,行縣至平陽,悉召故吏五六十人,延年親臨見,令有文者東,有武者西。閱數十人,次到翁歸,獨伏不肯起,對曰:「翁歸文武兼備,唯所施設。」功曹以為此吏倨敖不遜,延年曰:「何傷?」遂召上辭問,甚奇其對,除補卒史,便從歸府。案事發奸,窮竟事情,延年大重之,自以能不及翁歸,徙署督郵。河東二十八縣,分為兩部,閎孺部汾北,翁歸部汾南。所舉應法,得其罪辜,屬縣長吏雖中傷,莫有怨者。舉廉為緱氏尉,歷守郡中,所居治理,遷補都內令,舉廉為弘農都尉。

征拜東海太守,過辭廷尉於定國。定國家在東海,欲屬託邑子兩人,令坐後堂待見。定國與翁歸語終日,不敢見其邑子。既去,定國乃謂邑子曰:「此賢將,汝不任事也,又不可干以私。」

翁歸治東海明察,郡中吏民賢不肖,及奸邪罪名盡知之,縣縣各有記籍。自聽其政有急名則少緩之吏民小解輒披籍縣縣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高至於死。收取人必於秋冬課吏大會中,及出行縣,不以無事時。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懼改行自新。東海大豪郯許仲孫為奸猾,亂吏治,郡中苦之。二千石欲捕者,輒以力勢變詐自解,終莫能制。翁歸至,論棄仲孫市,一郡怖栗,莫敢犯禁,東海大治。

譯文

尹翁歸,字子兄,是河東平陽人,後遷居至杜陵。尹翁歸少年時成為孤兒,與叔父一起生活。早年在牢獄中任小吏,熟悉法令文書。喜歡擊劍,無人是他的對手。當時大將軍霍光執掌朝政,霍家子弟都在平陽,他們的奴僕、家客手執兵器在街市橫行霸道,官吏不敢管。及至尹翁歸擔任管理街市的官吏,沒有人敢在街上橫行不法。他公正廉明,不受賄賂,商人們都很畏懼他。

後來,他辭去官職,在家閒居。正巧田延年為河東太守,巡視各縣,抵達平陽。把過去的吏員五六十人全都召集起來,田延年親自接見,令習文的人站在東面,習武的人站在西面。

接見了幾十人,按順序到尹翁歸時,他卻伏地不起,回答說:「翁歸文武兼備,任憑您吩咐。」功曹認為這個官吏倨傲不遜。田延年說:「這有何妨?」於是把尹翁歸召上前來問話,對他的見解非常驚奇,補任他為卒史,並帶回自己的官府。他處理案件,揭發奸邪,都能夠一查到底,弄清原委。田延年極看重他,自認為才能不及尹翁歸,遷升他為督郵。河東郡共管轄二十八個縣,分為兩部,閎儒管轄汾河以北,尹翁歸管轄汾河以南。他揭發檢舉官員,都依法行事,被檢舉的人也是罪有應得,屬縣的長官吏員雖然受到懲處,卻沒有人怨恨。因為清廉被舉薦為緱氏縣尉;後又在郡中任官,所到之處,都得到治理。遷升補任為都內令,通過舉廉升任弘農都尉。

受徵召拜為東海太守,赴任時拜訪廷尉於定國,向他辭行。於定國家在東海郡,打算叮囑拜託他照顧兩個同鄉的孩子,便讓這兩個孩子坐在後堂等待引見。於定國與尹翁歸談了一天,也未敢把這兩個人引見給尹翁歸。尹翁歸離開之後,於定國對這兩個人說:「他是個賢良的官員,你們做不了要請求的職位,我又不能靠私交求他照顧。」

尹翁歸治理東海郡,明於觀察,郡中的官吏百姓,是賢良還是不肖,以及奸邪犯法者的名字,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每個縣都登記名籍。他自己親自處理政事,案子太急時則表面上稍微緩和一些,官吏小民稍有鬆懈,便把他們的罪行披露出來。每個縣都要收捕狡猾的官吏和土豪劣紳,調查審訊他們的罪行,有的人罪行高到甚至被處以死罪。抓捕人一定要在秋冬季節考核官吏政績大會的時候,他出巡各縣,也不在沒有事情之時。出去便要有所收捕懲處,以一儆百,官員百姓都願服從,恐懼他的威嚴而改過自新。東海大土豪郯縣的許仲孫奸邪狡猾,破壞吏治,郡中深受其害。每次二千石官員要逮捕他,他總是依靠勢力,使用奸詐伎倆自我解脫,始終沒有受到制裁。尹翁歸到後,將許仲孫在街市上斬首,全郡的人都震驚懾服,沒有人再敢觸犯法令,東海郡得到很好的治理。[2]

作者簡介

班固(32年—92年),字孟堅,扶風安陵(今陝西咸陽東北)人,東漢著名史學家文學家。班固出身儒學世家,其父班彪、伯父班嗣,皆為當時著名學者[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