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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學方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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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民族學方法論,是指在一定社區的社會成員在社會互動中所遵循的規則的社會學研究。民俗學方法論20世紀60年代發展起來的微觀社會學學派之一。
產生背景
創始人為美國社會學家H.加芬克爾民族學方法論的英文詞頭ethno」在希臘文中意為國家、人民、部落、種族。加芬克爾的理論借鑑了美國社會學家G.H.米德的角色理論和德國哲學家E.胡塞爾的現象學,並大量吸收了A.舒茨的現象學社會學和英國日常語言哲學的思想觀點。
70年代以來,民族學方法論作為一種新的學派已逐漸被社會學界所接受。但它由於否定客觀社會事實和普遍規律,所以那些以研究社會結構和社會變遷為宗旨的大多數主流派社會學家,尤其是宏觀社會學家看來,不僅是不足取的,甚至是難以置信的。他們認為民族學方法論基本上是描述性的,並且批評它無視社會結構,特別是權力的中心地位在社會交互作用中的影響。
主要特點
創始人為美國社會學家H.加芬克爾民族學方法論的英文詞頭ethno」在希臘文中意為國家、人民、部落、種族。加芬克爾的理論借鑑了美國社會學家G.H.米德的角色理論和德國哲學家E.胡塞爾的現象學,並大量吸收了A.舒茨的現象學社會學和英國日常語言哲學的思想觀點。
70年代以來,民族學方法論作為一種新的學派已逐漸被社會學界所接受。但它由於否定客觀社會事實和普遍規律,所以那些以研究社會結構和社會變遷為宗旨的大多數主流派社會學家,尤其是宏觀社會學家看來,不僅是不足取的,甚至是難以置信的。他們認為民族學方法論基本上是描述性的,並且批評它無視社會結構,特別是權力的中心地位在社會交互作用中的影響。
主要內容
民俗學方法論的假定是:社會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社會僅僅在它的成員覺察到它存在時才存在,因此必須對社會成員在建構和解釋他們所處的社會時所使用的方法進行詳細考察。在現實生活中,社會成員依據一定的規則和程序來組織社會活動,並使活動具有共同的意義。這套規則和程序就稱為民族志方法,也有人稱它為本土方法或民族方法。由於強調社會成員對社會現實的主觀解釋,民族學方法論常常被視為一種現象學研究。民族學方法論的研究對象是個人,它運用極為精細的實證方法,着重分析人們行為的微觀方面,力圖發現和描述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做出行為、響應行為和改變行為的規則。在他們看來,這些不成文的、公認的行為規則是一切社會生活的基礎。
民族學方法論的基本概念有:
①考慮,又稱計算」或「算計」。指人們對外部世界做出解釋的過程,是每一個人依其行為情景所賦予意義的能力。民族方法論者極為注重分析個人的考慮以及這些考慮的提出和被接受的方式,專注於對人們之間的會話的研究。
②指示性,又稱「索引性」。指一切考慮都對應於其特定行為情境:地點、時間、當事人、行為意圖、相互了解等。因此,研究者必須站在行動者的角度來理解其行為的意義和背景。
③省略原則人們在交往中允許不清楚的信息存在,待以後弄清。而不會力圖問清一切情況,使交往無法繼續 ④文件方式。人們在交往中往往尋找不明言的潛在的含意以理解相互的行為,決不是孤立地去對待每一件事。
⑤自然語言。人們在交談中往往輪流對話而不使會話中斷的基本結構。[1]
參考文獻
- ↑ 探究民俗學研究新方法 ,搜狐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