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民樂團,是中國近代發展出的一種以中國民族樂器為基礎,再學習西方交響樂團的編制而成立樂隊類型。民國初年因民國政府提倡,亦稱國樂團。在中國內地,又稱為民樂團或民族樂團。在香港稱為中樂團,在新加坡,又稱為華樂團,亦有人認為更準確的名稱是現代中華管弦樂團(英語:Modern Chinese Orchestra),以顯示和中國傳統合奏的區別。[1]

[]

目錄

民樂團的特色

民樂團一般分為吹、拉、彈、打四組,除了以拉弦的胡琴對應交響樂團的小提琴、中提琴,並引進了西方的大提琴及低音大提琴來加強低音聲部,此外,以嗩吶和改進過的擴音笙來代替銅管及木管樂,在打擊樂器方面也運用了如定音鼓、軍鼓等西洋樂器。相較於西方交響樂團而言,最大的特色在於彈撥樂器的大量使用,以及大量中國特色的打擊樂器的使用。 一般而言,民樂團主要是指以60人上下編制的樂團,演奏大型合奏曲(又稱作民族管弦樂曲)及大型協奏曲為主,但部份樂團中會同時設有 絲竹樂團,以大約10-30人的較小型編制,來演奏傳統絲竹樂或新作的小型合奏曲。 民樂團演奏的大型合奏曲,在旋律上大多是取材於中國傳統的民歌、戲曲、器樂獨奏(如古琴、箏、琵琶等)及絲竹曲(如廣東音樂、江南絲竹)中的旋律,或依照中國音樂中常用的五聲音階為基礎所新創的旋律;但在作曲方式上,則主要採用西方交響樂中的曲式、調性、配器法、合聲、對位等作曲的原則。 和傳統絲竹合奏比較,現代民樂團除了編制較大之外,有以下幾點不同: 傳統絲竹合奏以單線條旋律,再加花演奏,形成支聲復調;在現代民樂團所有樂器的聲部都是按著獨立的分譜演奏。 傳統絲竹合奏沒有總譜,也沒有專責的指揮,往往由高音樂器笛子、高胡,又或者負責節拍的掌板擔當領導的角色;現代民樂團由指揮按著總譜領導演奏 傳統樂器以高中音為主,缺少低音樂器,演出的編制有彈性,並非固定;現代民樂團參考西方的編制分為吹、彈、打、拉四個家族。樂團的整體音域較大,每個家族都有高、中、低音樂器,並且應用近代發明的低音鍵笙、低音嗩吶、革胡等等樂器。 傳統絲竹合奏以五聲音階為主,有時運用七聲音階(乙反調),音律和西方不同;現代民樂團偏向以西方的十二平均律為標準,不少改革樂器能演奏半音階,亦引入了西方的功能和聲,以及二十世紀的現代音樂寫作手法。 很多傳統樂曲是借着不停的演奏,口傳心授,流派風格的演變而來,並沒有專責作曲的概念;現代不少民樂團都會委約作曲家專為樂團創作新作品。 因此整體而言,不論在樂團編制和樂曲創作上,民樂團都是一個中西音樂相結合的產物。

一般編制

一般專業樂團的人數大約60-80人左右。 指揮一人 拉弦樂器:高胡(約3-7人)、二胡(約10-20人)、中胡(約3-5人)、大提琴(或用革胡,約6-10人)、低音提琴(或用倍革胡,2-3人) 彈撥樂器:柳琴(約1-4人)、琵琶(約4-6人)、中阮(約4-6人)大阮(約4-6人)、三弦(1人,少數曲目使用,通常由阮咸演奏員兼任)、箏(一人,部分曲目使用)、揚琴(1-2人,揚琴雖然在原理上是擊弦樂器,但在聲部的作用上與彈撥樂器相同) 吹管樂器:梆笛(1-2人)、曲笛(2-3人)、新笛(2-3人)、高音笙(2-3人)、中音笙(1人)、低音笙(1人,部分曲目使用)、高音嗩吶(2-3人)、中音嗩吶(1-2人)、次中音嗩吶(1-2人)、低音嗩吶(1人)、管子(1-2人) 打擊樂器:共約3-10人,一人通常負責多項樂器,常用的樂器包括排鼓、中國大鼓、板鼓、堂鼓、定音鼓、小軍鼓、大軍鼓、小鈸、大鈸、西洋軍鈸、吊鈸、小鑼、大鑼、風鑼、泰來鑼、雲鑼、木魚、罄、梆子、鈴鼓、三角鐵、彈簧盒、風鈴、沙球、木琴、鋼片琴、管鍾等。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