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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康路135、137號,美杜公寓,彌陀公寓、密勒陀公寓。

基本信息

武康路135、137號
現名: 美杜公寓 原名: 彌陀公寓、密勒陀公寓
修築於: 1940年 結構類型: 鋼筋混凝土結構
建築風格: 西班牙風格公寓 建築師:
被評為: 徐匯區文物保護點(2017.4.27)
不可移動文物編號: 310104805190000222 美杜公寓 民國 湖南街道
地址: 上海市徐匯區武康路135、137號
歷史: 大地產商哈同洋行的產業

簡介

  美杜公寓,建於1940年,西班牙風格公寓,四層鋼筋混凝土結構。底層原為六間車庫,樓上為六套獨立公寓。平緩屋面覆蓋紅色素筒瓦,局部屋瓦已作改建。該建築原名彌陀公寓,後改作美杜公寓。現為居民住宅。2017年4月27日,徐匯區文化局公布為徐匯區文物保護點。[1]

  公寓占地面積486.67平方米,總建築面積856平方米。二至四樓共配置了六套單元公寓,每層兩套,夠寬敞,設施齊全。西南側還另建有平房車庫一間,建築面積47平方米,用以便利住戶泊車,建築師將上海20世紀40年代城市生活中該有的全想到了,考慮堪稱周到。值得稱道的是建築設計上的精細。由於呈楔形的基地的不規則,朝向內院的東南立面還要做兩次退界,這給設計和施工帶來的難度可想而知;建築師的創造力也發揮到了極致,除了借天借地增加建築面積之外,在並不寬闊的立面上也要刻意追求變化。

  建築沿街主立面長29.7米,主出入口設在中部,左右各有約三開間的店面。三層以上部位建有對稱的山牆,但一側牆體稍稍前出,這不僅形成了令人愉悅的變化,同時也巧妙地增加了室內空間。平緩的坡屋頂覆蓋紅色筒瓦,建築立面上多處使用了簡單的裝飾,如三聯窗、券齒、螺旋紋窗間柱、窗楣半圓拱線腳等,這些都是那個時代時興的西班牙建築符號。然而西北側立面豎起的一座高大的壁爐煙囪卻是神來之筆,它與緊鄰的129號西班牙式花園住宅相互映襯在天際線上,給人以錯落有致的感覺。

  在室內設計方面,由於用地方面的原因,造成樓內位於西北端的房間有一處銳角,建築師將銳角處設計成採暖壁爐的煙道,巧妙地處理了這一局限。公寓內總體開間寬闊,雖然朝向不是很好,但東西向通透,採光充分明亮,大廳小室和小廳大室可任選。客廳建有大壁爐,牆體上設有多個大壁櫥可以儲物,廚房、衛生設備及工作陽台等齊全,且目前原物還多有留用,單元內還另設有服務人員使用的房間。作為一處20世紀建造的民居,美杜公寓的諸多優點直到今天仍然值得建築師和開發商們學習借鑑。現在房屋結構穩定,布局完整,建築主體風貌留存,內部雖已陳舊,但保存較好,想必這些才是這棟建築的價值所在。

歷史

  今武康路135號和137號兩門牌都是美杜公寓。據20世紀80年代末出版的《徐匯區地名志》中的記載,裡面居住着8戶居民,共27人。由於是幾十年的成熟社區,料想至今應也不會有太大的變動。其實作為民居,它的房齡已經很老了,但因為這棟建築所處的武康路地段極好,是那種百分百屬於普通上海市民心目中的「上只角」里的高檔住宅。

  有文章說,該樓原名密勒陀公寓,上海解放前樓里住過不少外國僑民,解放後肯定回國了一批,但直至20世紀50年代中期,還有僑民賽雪兒·愛士拉、琪·沙味克等為了房屋的契證事宜申請登記,或提出產權聲明等。看來美杜公寓不僅身世比較複雜,可能還會牽涉一些法律糾紛。我們相信這些話應該都是有出處的,可能來自相關部門房地產或戶籍處檔案裡面的記載,這姑且按下不表。只是密勒陀公寓聽起來是個外文名稱,該文章又沒給出原文,所以無從查找這個名稱的含義是什麼。但是聽聽所在地居民的介紹卻又是另一番來頭:他們說房子的原名叫彌陀公寓,因為是屬於大地產商哈同洋行的產業,其妻羅迦陵敦信佛教,開口閉口阿彌陀佛,故取名為彌陀公寓云云。這個說法聽上去很有點道理,羅迦陵確實茹素禮佛,但仔細想想還是有疑點的。哈同早年雖則做過法租界公董局的董事,但其在法租界裡的房地產很少,名下眾多的產業都是在公共租界,多是以成片「慈」字開頭的石庫門裡弄而不是新式公寓,更不是如美杜公寓那樣占地很小的袖珍公寓;另外,若以時間來論也對不上,哈同夫婦在上海房地產市場呼風喚雨、大展拳腳的時期是在清末民初,即20世紀初,造這樓房時這對夫婦應已作古或老邁不過問生意上的事了。經過查證,果然,哈同1931年便已過世。哈同病故後,產業雖然全歸妻子羅迦陵繼承,但羅迦陵相信自己只有旺夫命而無富貴命,所以終日臥床,不理家事,致使聞名遐邇的愛儷園亦呈現荒蕪景象,俟至1941年羅迦陵也駕鶴西去了。無法想象一位終日臥床念經的老太太還會有精力去籌措建造房子,所以坊間的說法可信程度還是比較低的。

  資料記載美杜公寓建造於1940年,那是抗日戰爭期間上海歷史上的孤島時期,雖然周邊區域,甚至連民國的首都南京、大城市廣州等均已告淪陷,中華大地戰火紛飛,危機重重,人民流離失所,但上海還是馬照跑、舞照跳,房地產也是一派繁榮景象,只是寸金寸地,花園住宅不怎麼造了,改而時興建造那種用地相對較省,但生活設施配套齊全的公寓樓。尤其是在法租界裡,土地都是小塊的私人所有,故而特別流行建造小型公寓。往往業主自用一套,其餘的或賣或租,自有發國難財的新貴們前來購置作為別業,養金絲鳥;也有供給從鄉下來上海躲避戰火的富室大戶,這些人躲進小樓成一統,不問世事做寓公。

  從上面那段可信度較高的文字記載中提到的賽雪兒·愛士拉、琪·沙味克等帶有猶太人特徵的姓名判斷,20世紀50年代中期仍敢於向人民政府主張權利的人應該是哈同家族方面的成員,他們是不會怕被送去勞動教養的外籍人。如果此說成立,則美杜公寓的建設基地原來是哈同和羅迦陵的產業沒錯,不然這些人就沒有向政府主張權利的依據了。問題是他們為什麼不在40年代房屋已建成的時候提出申請,而是要到上海解放以後才提出申請呢?合理的解釋就是這些申請者都不是完整意義上的產權人,他們只是被同意居住在這裡而已,由於與已故的哈同多多少少有些沾親帶故,所以趁着新生的人民政權尚不掌握情況趕緊行動,以坐實自己的既得利益。就像農村一個地主老財早先收留了一個逃荒來的遠房親戚,讓他住進了一間偏房,後來解放了、土改了,房屋就自然歸了窮人。事實上的情況也是這樣,因為一直到哈同去世之後很久還有來自巴格達或其他地方,自稱是哈同的伊拉克本家前來愛儷園認親,羅迦陵心腸軟,看到這些沒有安身之處的猶太人也不刨根問底,一概交由大管家姬覺彌,只囑咐要好生安頓便罷。那麼姬覺彌手中就必須要有一批可以隨時供他支配的房子才行,於是乎「彌陀公寓」也就這樣被建造起來了。

  或者說密勒陀公寓只是哈同夫婦諸多地產中原先被遺忘或者被忽略的一處,因為這塊地皮實在太狹窄、太不起眼了。在1940年羅迦陵已經不能夠視事的情況下,哈同洋行的經理人或者股東們發現了這塊邊角料,於是決定建造公寓牟利,因為當時房地產業景氣,資本都往裡面投,建成後這些人很可能隱匿了這一處房產,取密勒陀公寓不過是個託名,萬一被查出來也可有個交代。哈同夫婦過世後,他們的11個外籍養子女和11個中國養子女曾經曠日持久地爭奪遺產,但他們中又沒有一個人能夠全盤掌握究竟有多少房地產,加上股東們主觀上的刻意隱瞞,也對查明遺產及分割增添了難度。所以這些人凡打探到一處產業便群起而分之,以致到了新中國成立以後還在鬧⋯⋯

  但是所有的說法在證據找到以前都只能是假設,這一點必須要講清楚。[2]

圖片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