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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新殺人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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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新殺人案,是指1998年6月23日在中國陝西漢中城固 [1] 發生的一起特大殺人案,39歲的農民楊明新用斧頭砍死9人,砍傷3人。

案發前的4月底,郭寶寧從郭寶倫家偷來十隻鵝,想讓楊明新幫忙到馬場鎮賣掉,被楊明新拒絕。幾天後,郭寶倫從郭寶寧手裡把鵝要回。郭寶寧懷疑楊明新把他出賣給了郭寶倫。之後的幾個月,村民說經常能聽到郭寶寧在深夜大罵楊明新。6月20日,郭寶寧更是威脅要殺楊明新全家。23日,楊明新向劉姓鐵匠賒了兩把斧頭。之後,楊明新陸續砍死砍傷郭家12人,受害者年齡小到4個月,大到71歲。但楊明新未找到郭寶寧父子。後來,楊明新喝下農藥上吊自殺,但被及時救下送往醫院。7月1日,楊明新在醫院搶救8天後被關進城固縣看守所。

本案12名受害者分別為:郭義德的妻子、兒子(10歲)和母親(71歲),郭義德弟弟郭武德及其大女兒,郭寶寧的母親,郭寶寧弟弟郭寶華及其女兒(4個月)和妻子高玲玲,郭清林的妻子、兒子和兄弟郭清全。其中僅郭武德、高玲玲和郭義德的兒子倖存。

參考文獻

  1. 城固縣,chengg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