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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漢語

標準漢語,是一種現代通行於中國全境(大陸、台灣)與海外華人地區等的共同標準通用語言。港澳地區由於歷史原因通行廣東話。當前是中國的官方語言標準,在新加坡等國為官方語言之一,也是東南亞及其他海外華人群體廣泛採用的共通口語或書面語;且作為聯合國六種官方工作語言之一,成為國際人士學習漢語的主要參照。

1923年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基於現代北方官話白話文的語法和北京話語音制定現代漢語標準,稱為國語官方語言。1932年經中華民國教育部頒布《國音常用字彙》後,被採納為中國官方語言的標準。[1]

195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河北省承德市灤平縣為普通話標準音的主要採集地,制定標準後於1955年向全國推廣。

2000年10月3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定普通話為國家通用語言。漢語普通話也是世界主要語言之一,是聯合國六種正式工作語言之一。

介紹

不同地區的稱謂 [2]

學術界:現代標準漢語

現代標準漢語,是現代漢語口語與書面語的官定標準,基於現代北方漢語的語法和語音,做為官事、教學、媒體等的標準用語,並廣為東南亞及其他海外華人採用。

國語(Guoyu),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規範與推廣。國立編譯館主編、正中書局出版的黎錦熙先生的解釋,是"北平受過中等教育的人交際、講學所用之北平話"。現在流行於中國台灣地區,為中國台灣地區的"官方"語言。

普通話(Putonghua),按照1956年2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出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

歷史沿革

自從西方人東來中國,並嘗試學官話,自然需要創製用來記錄漢字讀音之拼音系統。多年來,曾經有不少拼音系統推出。19世紀時,最先出現的就是威妥瑪拼音,根據其發明者命名。

1906年,標準郵政式拼音推出,同樣是不太規則的系統,也多數用於地名。

以上兩種系統當前仍被使用,但漸漸被漢語拼音取代,如今多數只是出現在舊課本或歷史書等。

20世紀時,有些中國語言學專家提出數個轉寫系統,而其中一個更是全新拼音系統:注音符號,到當前為止,最成功的轉寫系統是漢語拼音,亦即中國大陸政府在1958年推出的方案。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如今也部分採用漢語拼音。

在20世紀初至1980年代,一直有人不少人,也曾包括中國大陸官方,認為漢語應該走拋棄漢字的拉丁拼音化道路。持這種意見的人中最著名者為毛澤東,其"漢語一定要拉丁化"的論斷被編入了中國大陸80年代之前的教材。由於漢語拉丁化運動採取的是漢語標準語的語音系統,因此漢語標準語的拼讀系統得到了運動支持者的重視,其中以漢語拼音為甚。但拉丁化方案最後被放棄,基於漢語包含非常多同音詞。而且,漢字也與古代文學和文化息息相關,令拉丁化運動推行甚為困難。

80年代之後,隨着漢字的計算機輸入問題得到徹底的解決,漢語拉丁化運動已逐漸平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亦不再採取這種論調。但民間仍有拉丁化運動的支持者。

耶魯拼法不太受歡迎,也比較過時,卻更能代表官話的音位。

1949年以前

現代漢語標準語繼承於始於北宋、定命於元明的"官話"體系。

1909年,清政府設立了"國語編審委員會",將當時通用的官話正式命名為國語。這是漢語首次得到官方命名。

新老國音

1911年,中華民國成立後,後年2月在北平召開了"中國讀音統一會"制定了史稱老國音的國音系統,確定了以"京音為主,兼顧南北"的國音,具有入聲。同期並制定了注音字母第一式。

1919年9月編輯出版了《中華民國國音字典》。

1920年,由於《國音字典》語音標準與北平語音標準產生的矛盾,爆發了"京國之爭"。同年,南京高等師範學校英文科主任張士一發表《國語統一問題》,認為注音字母連同國音都要做根本的改造,不認同國音,主張以北平音為國音標準。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和江蘇全省師範附屬小學聯合會相繼做出了定北平語音為標準音的決議,最後由增修國音字典委員會將國音確立了"以北平讀法為標準音",即新國音。,並開始在全國學校推廣。

1919年4月21日,北洋政府成立"國語統一籌備會"。

1928年國民政府改為"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

"國語"的定形1932年5月,中華民國教育部正式公布並出版《國音常用字彙》,為確立國語的標準提供了範本,為現代漢語標準第一個系統--國語系統。

1932年之後的國語廣播,都採取了以《國音常用字彙》為標準的形式,各地的國語標準一致化。

1949年以後的國語系統、普通話系統、華語系統,均源於這個時期的國語系統。

1949年以後

1949年之後,中國台灣和中國大陸的漢語標準(分別為國語系統和普通話系統)沿不同的軌跡發展。此外,在東南亞等華人地區,有源於國語系統的華語系統。

國語系統:

中華民國於1945年至戒嚴結束,一直以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國音作為國語標準。

普通話系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5年華語系統:

在東南亞華人社區里,華語是漢語的意思,但實際上,華語往往特指漢語標準語,而不指東南亞華人最常見的母語-幾種漢語南方方言。東南亞華語的標準語大致繼承了老派國語-普通話的體系,但是日常生活中人們的發音、詞彙甚至語法往往帶受母語方言和非漢語的影響,與國語、普通話有一定的差別。

地位

政治

在中國台灣地區,國民政府時期曾強制推廣國語、限制方言的政策(即"國語運動"),但現已廢除,過去官方的限制方言政策在各地小學實行的結果是把族群仇恨的種子植入許多小學生心中。

在中國大陸,"推廣普通話"被作為重要的政策之一,甚至寫入了憲法;方言的使用則受到了限制。二十世紀末期,中國大陸曾對方言在公眾場合的使用進行限制,除粵語因其統戰價值外,方言一般嚴禁在電視媒體使用。這些年來,這種限制有所放開,各個地方電視台方言類節目層出不窮,不少城市有方言類新聞節目和電視劇,但多以娛樂類為主,例如上海台的情景喜劇《老娘舅》,蘇州台的蘇州話新聞《山海經》,南通台的《總而言之》,廣東台的《外來媳婦本地郎》,吉林台的《紅男綠女》,湖南台的《一家老小向前沖》等。教育部也推行"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的運動,致使在某些省的某些學校出現了禁止學生講方言的情況。在某些地區,一邊倒的推普政策致使九十年代生的小孩子無法流暢地使用方言,方言和地方文化的傳承出現了斷層。強制推普遭到了網絡輿論的批評。在上海,廈門等城市,政府對傳承方言已有一定的認識。

在新加坡,李光耀政府則有鼓勵民眾使用華語溝通的說華語運動。

生活

中國台灣:民進黨政府改採推廣母語(本土化政策),但國語仍是主要官方用語,其普及率遠高於普通話在中國大陸的普及率。由於大眾媒體的強勢作用,包括新聞台、親子台、新知、娛樂、綜藝、卡通等類型節目及電視廣告仍以國語為主,其他方的生存受到威脅。這些年來本土化政策的推行,在小學增加了鄉土方言教學。而除了偶像劇以及有配音的外來戲劇(如韓劇、港劇等)仍以國語發音以外,晚上八點檔的連續劇對白有不少是閩南話,而客家電視台亦推出了客家話戲劇、節目,原住民電視台亦同,但都是以年長者為對象。而台灣的新聞台雖然有母語新聞,但是經常被批評不標準;而且台灣族群居住地區模糊,各級學校大多僅能使用國語授課、多數學校教師也沒有能力使用方言授課。由此可以知道方言的傳承有一定的危機。

島內閩南話的傳承較其他方言沒有危機,多數台灣人聽的懂、也有一定數量的年輕人及兒童是以此為方言、但是許多台灣人(尤其是年輕人)的方言能力已經大幅下降,父母間對話用母語,而與子女交談卻大幅使用國語的現象也很普及;台灣三大方言之一的客家話的傳承出現相當危機(許多客家年輕人聽不懂客家話),原住民語言則是有滅絕危機;另外,台灣的識字率雖然接近100%,但漢族精通方言或原住民精通本族語言的比例僅有一、兩成。

中國大陸:在改革開放以前,習慣說普通話的人很少,人們在生活中往往使用當地方言進行交流。這些年來,這種現象已經出現了很大的變化。關於"是否應該推普(推廣普通話)""推普同時是否要限制方言使用""推普是否必然造成方言萎縮"等命題,在中國大陸民間一直有爭論。在移民地區,如深圳特區,普通話已取代當地居民方言(客家語、圍頭話)和當地強勢方言(粵語)成為第一交流用語;粵語、客家話在當地公共場合中均已幾乎完全退出,處於消失邊緣。單純使用本地粵語或客家話寸步難行。

在許多特定場所,如大型機構、地級以上政府部門、高等院校,一般而言規定普通話是唯一通用的語言,嚴禁在這些場所中使用非普通話的漢語方言。

在許多北方地區(主要是流行中原官話、晉語的部分地區),城市裡已經出現當地年輕人不會說當地方言,只會說普通話的情況;在南方某些城市則出現小孩子基本上不會講方言的現象;在其它地區,城市年輕人的方言也受到了普通話的影響,方言表達能力相對上一代有較大的退化。

東南亞、中國港澳地區:本地華人主要以閩南話、粵語為主。這些年來,國語、普通話在這些地區升溫,逐漸成為商業通用語之一,但離日常交流用語還有很大的距離。

新加坡:華語是四種官方語言之一,新加坡華籍人士多來自閩、粵,政府推行的華語並非來自家鄉的福建話(當地對閩南話的稱呼),官方所指的華語是國語(普通話),且電視上禁止使用方言。不過,年輕一輩的人則習慣口音很重的新加坡英語。

語音系統

以下將以普通話為例,介紹漢語標準語的語音系統。

對漢語而言,單音節(單字)發音可分為聲母、介音、韻母、韻尾、聲調五個要素;超音節(詞句)發音還存在連續變調等要素。對普通話而言,介音、韻母、韻尾則被合成稱為"韻母"。

普通話的聲韻母系統基本沿襲了北京話系統,兩者主要的不同在於zh,ch,sh在北京話多髮捲舌音而普通話多發翹舌音;台灣國語則避免發出捲舌音。普通話的聲調亦大體繼承北京話的系統,即陰平55,陽平35,上214,去51,以及輕聲;台灣國語的上則為21。單字聲調 普通話四聲音值在普通話里,只有平聲有陰陽分立,沒有入聲,因此除輕聲外共有四個聲調:

陰平(標為"-",聲調值55)

陽平(標為"ˊ",聲調值35)

上聲("上"讀作shǎng,標為"ˇ",聲調值214)

去聲(標為"ˋ",,聲調值51)

此外還有輕聲(標為"·"或不標),在超音節詞句中使用。輕聲是否該稱為聲調,學術界有一定的爭議。

(ma)單音的四個聲調 國語等的音調與普通話相同,單字音調值則有些許區別(上聲為21)。

中古漢語的入聲,在普通話里被劃入各種聲調里。這點與絕大多數漢語方言不同。

超音節

普通話在讀詞、句時,字的發音會有一定的變化。變調、輕聲、兒化是其例子。變調 1. 當兩個上聲字連讀時,第一個字的聲調值變為35,即等於陽平的調值。變調調值是214-35。

例如:"老鼠" (lǎo shǔ),兩字音調都是上聲,但發音為陽平、上聲,和"牢鼠"(láo shǔ)的讀法相近(但不相同,"半上聲")。2. 當三個上聲字連續時,則比較複雜,要分析具體情況。

當詞語首二字是雙音節,而第三字是單音節時,首二字都讀陽平聲。例如"保管好"(bǎo guǎn hǎo)的發音是陽平,陽平,上。當詞語首字是單音節,而尾二字是雙音節時,首字甩掉14的調,變成211;第二字讀陽平聲。例如"總保管"(zǒng bǎo guǎn)的發音是上、陽平、上,但第一字的上聲只是"半上聲"。3. 如果上聲字後面接着非上聲字,亦即陰平、陽平、去聲和輕聲前,且該上聲字不處於句末、不處於被強調狀態時,常讀作半上聲。國語則是上聲字後接非上聲字即讀21,不論其餘條件。

1. 在去聲音節之前,"一"讀陽平聲。例如:"一定"(陽平、去)。

2. 在非去聲音節之前,"一"讀去聲。例如:"一天"(去、陰平)、"一年"(去、陽平)、"一起"(去、上)。

3. 在詞語之間,"一"讀輕聲。但表示序數時或其他情況下,"一"都讀原本的陰平聲。

4. "不"只有在去聲音節前才變調為陽平聲。在詞語之間,"不"讀輕聲。輕聲 普通話的字在以下情況下讀輕聲:

這點與北京話輕聲頻繁出現的情況不同。台灣國語的輕聲較普通話少得多。此外,在普通話里,輕聲並非區分音位的條件,讀輕聲字的多少可能因人而異,大抵而言,中國大陸北方人讀輕聲的頻率要比南方人高一些。兒化 普通話在以下情況下,名詞後接一個兒化音:

這點與北京話兒化現象頻繁出現的情況不同。台灣國語的兒化現象幾乎不出現。此外,在普通話里,兒化並非區分音位的條件,兒化現象的多少可能因人而異,大抵而言,中國大陸北方人兒化現象率要比南方人高得多,許多南方人甚至不使用兒化音。

拼讀系統

漢語標準有許多套拼讀系統。著名的有注音符號、威妥瑪拼法、漢語拼音、注音二式、通用拼音等。除注音符號外,其餘拼讀系統均採用拉丁字母作為文字形式。當前漢語拼音在中國大陸是普通話的法定拼音。台灣的國語則普遍使用注音符號,政府法定的拼讀系統仍具爭議中,英譯則多用威妥瑪拼法。西方出版的圖書以往使用威妥瑪拼法,但是從1980年代以來,越來越多的出版物採用漢語拼音,到2000年以後,幾乎所有的學術書籍都已改為漢語拼音。

台灣拼音

1945年台灣結束日據時期之後,早年無論政府或民間皆使用威妥瑪拼音(官方標準為大陸時期頒布的國語羅馬字,以及其後繼承的注音符號第二式),1996年經濟建設委員會在國際化的要求下,以內部行政協調方式,決定以注音二式作為統一全國街路譯名的版本,交通部並行文各交通單位開始執行。然而台北市政府認為注音二式不適合國際化的需求,於1997年推出與漢語拼音相似度更高的通用拼音(與1998年推出的通用拼音並不相同,當時的版本仍採用zh, x),而宜蘭縣的路標則以閩南話音譯,遂演變成中央和地方之間的拼音大戰。

拼音問題主要的爭執點在於:

採用何種方式譯寫國語發音沒有共識。支持漢語拼音者認為其已經是ISO、聯合國和美國國會圖書館都採用的國際標準,有助於跟國際接軌;反對採用漢語拼音者則擔心造成國際上認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屬一國的問題(畢竟台灣跟新加坡狀況不同)

漢語拼音的一些拼寫與台灣國語的發音有所落差。支持通用拼音的人則認為採用台灣特色的拼音系統才能凸顯台灣的主體性--儘管通用拼音和漢語拼音有極大部分相同。

另一方面,雖然台灣大部分居民都理解國語,可是在母語政策之下,地方意識抬頭,因此有些觀點認為地名跟路標音譯應尊重"在地音"原則,採用閩南或客家話發音比較務實。例如基隆市即部分采國語、部分采閩南話發音。1997年台北市的路標大部分為國語發音,少部分路名、區名、里名為閩南話,甚至還有原住民語言的例子,如凱達格蘭大道。

拼音的目的在於提供外國觀光人士幫助,還是呈現本地語音特色,則各有不同看法。

最大的問題則在於無論採用何種拼音,總是有不同單位譯寫結果不一致和工人拼錯的狀況。

2000年民進黨執政之後,通用拼音方案經過修訂並增加閩南、客家話適用的版本之後,於2002年全面採用(仍是根據國語發音音譯),因為部分地方政府反彈,並未強制實施,容許各縣市按照意願採用不同系統。當時的台北市市長馬英九,考量到更換拼音系統的成本

2008年9月16日,行政院通過教育部提案,2009年1月1日起在譯音上將從通用拼音全面改採漢語拼音。

在台灣,學生用注音符號學習生字與讀音。部分人士希望以通拼取代之,但是基於對拼音使用的爭議、重新創製教材的問題以及教師訓練問題等,加上注音符號用於國民教育已有長久歷史,拼音則以對外華語教學為主,因此注音符號仍繼續保留和使用,故注音符號普遍使用於以兒童為對象的場合與公共場所。

內部差異

國語、普通話、華語

北京話、(新派)普通話、老派國語、新派國語(台灣國語)、東南亞華語等在語音、語法、詞彙:等方面有所差異。

台灣國語:與普通話的詞彙相比,台灣國語的詞彙除了融入部分閩南或客家詞語外,還有一個特點是保留較多的古語詞。台灣國語詞彙另一個特點是,保留一些1949年前使用的詞語繼續指稱某一群體的人。

帶有口音的漢語標準語

國語、普通話、華語三大系統內部還存在"標準口音(無口音)"和"非標準口音(帶口音)"的區別。從這個角度上說,漢語標準語構成了漢語的一大類"方言"。

標準口音和非標準口音之間並沒有嚴格的界限。以普通話為例:

最嚴格定義的"標準口音"是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的發音。如果按照這個標準,中國大陸絕大多數漢語使用者,包括許多播音員,其普通話都是帶有口音的。事實上,許多人普通話的發音方式和口音用詞上偶爾違反了"中國國家語言文字標準",但仍可認為是標準的普通話。

明顯受方言或其它語言影響的普通話,一般都會視為帶有口音。例如,聲調系統與普通話聲調系統差異過大,或有過多的字發音不準。

受方言或其它語言一定程度影響,但完全不影響交流的普通話,是否被視為帶有口音,則因人而異。例如,一定程度"京味"、"東北味"普通話。

國語的情況與之相似:老派國語、台灣國語都是被視為標準的,而發像北京話那樣的捲舌音則會被視為裝腔作勢。華語的情況則有些不同。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