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朝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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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朝霞,男,北京林業大學教授。
人物簡歷
(一)求學經歷 1995–1999年 本科 湘潭大學(環境工程和法學) 2001–2002年 進修 武漢大學(法學和環境科學) 2004–2006年 碩士 武漢大學(環境法學) 2006–2009年 博士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學) 2016–2018年 訪學 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UCB)(環境法學)
(二)掛職經歷 2007–2008年 北京市政路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助理) 2009–2010年 江西省遂川林業局(副局長)
(三)工作經歷 1999–2004年 吉首大學生物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 2009年至今 北京林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法學系 。
研究領域
2004年開始研習環境法學,主要從事環境權、生態文明、環境公益訴訟、環境侵權、法律生態化、生態法治(野生動植物、森林、草原、濕地等的保護)、環境標準、資源權、動物福利等方面的研究。 為研究生開設《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原理》《法學學術論文寫作》,為本科生開設《環境法學》《國際環境法》《森林法專題》等課程。
學術成果
在《中國法學》《光明日報》(理論版)等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被人大報刊複印資料等轉載4篇)。《論環境權的性質》被人大報刊複印資料評為2020年度法學類最受歡迎文章(共35篇)。出版《生態文明觀的法律表達——第三代環境法的生成》等著作和教材10多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環境權的證成、構造和救濟研究》等課題30多項。 接受中央電視台、中國國際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教育電視台、北京電視台、《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新華網、中國網等媒體採訪240多次(央視近20次)。參與《環境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法》《循環經濟促進法》《大氣污染防治法》《長江保護法》和《北京市水土保持條例》《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等10多項生態文明立法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參與撰寫的咨政報告,獲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領導人肯定性批示2次。自2012年以來,連續8年獨立承擔由中國法學會組織、經中央批准、向國內外公開發表的白皮書《中國法治建設年度報告》中「生態文明法治建設」專章的撰寫工作。為全國人大環資委、最高人民法院環資庭、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國家林草局、農業農村部、中國法學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等提供法治諮詢服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