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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紱(清代官員)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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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紱(清代官員) 李紱(fú)(1675-1750年),字巨來,號穆堂,江西撫州市臨川區榮山鎮人。清代著名政治家、理學家、詩文家。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考中進士,選為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遷內閣學士、左副都御史。雍正帝繼位,歷任吏兵二部侍郎、廣西巡撫、直隸總督,受到彈劾,下獄免官。乾隆帝繼位後,授戶部侍郎、補太子詹事,歷任光祿卿、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乾隆十五年(1750),去世,時年七十五歲。

人物生平

李紱少時孤貧,好學,自幼聰穎,讀書經目成誦,有神童之稱,十歲能詩,十二歲即與里中諸先生結詩社。家貧甚 ,曾大風雪中手拿三百錢獨身尋兄於漢陽,匝月,走三千里。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舉江西鄉試第一,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編修,遷侍講學士、日講起居注,武科會試正、副主考官,雲南、浙江鄉試正考官等職。康熙五

十九年(1720年),升內閣學士,不久兼任左副都御史。

康熙六十年(1721),擔任會試副考官。出榜日,黃霧風霾,康熙帝說:"此榜或有亂臣賊子,否亦當有讀書積學之士不得中式,怨氣所致。",命重查試卷,其中劣者取消殿試,又賜滿洲舉人留保、直隸舉人王蘭生進士。因落榜舉子聚眾至寓所鬧事,遭御史舒庫彈劾,以隱匿不奏的罪名免官,貶至永定河做河工。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奉召回京,特命復職,任吏部侍郎。因不肯為大將軍年羹堯之子年富等人捐造營房給予從優,為年羹堯所嫉,改充經筵日講官。六月,赴山東負責督促漕運。七月,任兵部侍郎。時值各地運往京城的漕糧屢遭搶劫,奉命將湖南等地的漕糧押運至天津收貯。因擔心貯米壞損,按旨將貯糧估價出售,將盈餘銀五千兩交守道桑成鼎貯庫,並將此事告知直隸巡撫李維鈞,李維鈞卻匿而不報,而桑成鼎待李紱赴廣西任時,又將原銀解交廣西。直到年羹堯進京,上疏李紱巧取此項銀兩,應予查懲。雍正經過調查,得知事情原委,親書"奉國罄心"四字,予以獎勵。

雍正二年(1724年)四月,任廣西巡撫。到任後,懲貪肅暴,勤政愛民。時境內苗民受土司挑撥引起械鬥,生產遭到破壞,他深入調查研究。從教育、誘導入手,平息了廣西、廣東兩省礦產之爭,並嚴禁漢官、土司欺壓苗民,只要發現督、府、司、道擅立名目,勒索財物,即嚴加懲處。南寧知府接受土司賄賂,被他革職,並通飭九府府丞。另有土龍州貪暴不悛者,也被革除職務。在此期間,還查核了康熙年間廣西巡撫陳元龍等貪污捐納銀款824700餘兩之積案。自此,吏風一新,土苗畏威感德,競相釋怨言和,廣西邊地得以安定,受到雍正嘉獎。

雍正三年(1725年)八月,被任為直隸總督。赴京途中,得知田文鏡任河南總督時,待吏苛刻,以嚴厲刻深的風格治理當地。李紱斥田文鏡"身任封疆,有意蹂踐讀書人",兩人因此而結怨。

雍正四年(1726年)三月,李紱到京就任,適逢大水,民多死亡。他根據州、縣要求,果斷下令各地開倉救災,然後上書朝廷,為自己擅自開倉出谷請罪,雍正認為他做得對,免予處分。後在朝廷中,多次上疏彈劾田文鏡橫行鄉里,貪贓枉法,禍害百姓等,田文鏡則反告李紱結黨營私,後改調工部侍郎。

個人成就

史學 他還精研歷史,所作《書<辯奸論>後二則》、《書<宋名臣言行錄>後》、《書<邵氏見聞錄>後》等文,敢于堅持真理,摒棄世俗偏見,實事求是地為北宋著名改革家王安石辯誣,許多觀點被乾隆時史學家蔡上翔編著的《王荊公年譜考略》中引用。李紱學宗陸象山,著《陸子學譜》20卷、《朱子晚年全論》20卷、《陽明學錄》諸書,力圖調和朱陸"尊德性"與"道問學"之說。李紱一生勤於治學,尤通史學,對王安石變法有所辨正,蔡上翔寫《王荊公年譜考略》一文多引其說。另著有《春秋一是》、《穆堂類稿、續稿、別稿》百數卷。

理學 李紱學問淵博,下筆千言。崇尚陸象山之學,精研理學,集江西諸先正之長,論學以躬身實踐為主,而歸之於匡時濟世。著有《陸子學譜》20卷、《朱子晚年學譜》20卷、《陽明學錄》,力圖調和朱陸"尊德性"與"道問學"之說。詩文有《穆堂類稿、續稿、別稿》百數卷。在學術上,他是清代著名陸王派學者。梁啓超譽之為:"結江右王學之局的人";而錢穆譽之為:"有清一代陸王學者第一重鎮"。其培養提拔了諸如全祖望、厲鶚、錢陳群、顧棟高等著名人物。

文學 李紱才思敏捷,作詩動筆如飛。楊希閔《鄉詩摭譚》中稱其"古文直達肝膈,無所緣飾","詩有才氣,凌厲無前,尤工次韻,揮斥如意……"。吳越間諸名士皆為嘆服。清朝著名文學家王士禎稱李紱有"萬夫之稟"。全祖望稱他"盡得江西諸先正之裘治"。詩歌代表作有五言長古風:《峽江舟中望東岸諸山》。

清史記載

李紱,字巨來,江西臨川人。少孤貧,好學,讀書經目成誦。康熙四十八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授編修。累遷侍講學士。五十九年,擢內閣學士,尋遷左副都御史,仍兼學士。六十年,充會試副考官。出榜日,黃霧風霾,上語大學士等曰:"此榜或有亂臣賊子,否亦當有讀書積學之士不得中式,怨氣所致。"命磨勘試卷,劣者停殿試。又賜滿洲舉人留保、直隸舉人王蘭生進士。下第舉子群聚紱門,投瓦石喧閧。御史舒庫疏劾,下部議,責紱匿不奏,奪官,發永定河工效力。雍正元年,特命復官,署吏部侍郎,赴山東催漕。尋授兵部侍郎。上令截留湖南等省漕糧於天津收貯,旋又命估價出糶。

二年四月,授廣西巡撫。奏言:"廣西賀縣大金、蕉木二山產礦砂,五十里外為廣東梅峒汛,又數里為宿塘寨,礦徒盤據,時時竊發。臣方擬嚴禁,聞總督孔毓珣條陳開採,因而中止。將來或恐滋事。"毓珣奏同時至,廷議寢其事。上命以諭毓珣者示紱,令協力禁止。紱疏陳練兵,列舉嚴賞罰、演陣法、習用槍炮、豫備帳房鑼鍋諸事,上嘉其留心武備。康熙中,巡撫陳元龍奏請開捐,都計收谷百十七萬石有奇,石折銀一兩一錢,而發州縣買谷石止三錢,不足以糴。至紱上官,尚虧四萬餘石,紱奏請限一月補足。會提督韓良輔條奏墾荒,下紱議,紱請以桂林、柳州、梧州、南寧四府收貯捐谷動支為開墾費。上曰:"朕觀紱意,不過借開墾以銷捐谷。當時陳元龍等首尾不清,朕知之甚詳。應令元龍等往廣西料理。"並諭紱詳察,毋隱諱瞻徇,自承虧空。尋紱奏察出督撫、司道、府?分得羨餘銀八十二萬有奇,勒限分償,上嘉紱秉公執正。紱在吏部時,年羹堯子富等捐造營房,下部議敘,不肯從優,為羹堯所嫉;及上命天津截漕估糶盈餘銀五千交守道桑成鼎貯庫,紱至廣西,成鼎使齎以畀紱。紱具摺送直隸巡撫李維鈞會奏。維鈞匿不上,紱乃奏聞。先是,羹堯朝京師,入對,舉此訐紱,謂紱乾沒。上以問維鈞,維鈞言紱取數百金治裝,餘尚貯庫。紱奏至,上謂維鈞與羹堯比,欲陷紱。諭獎紱,命留充公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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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