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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塨(1659年—1733年),字剛主,別號恕谷。直隸(今河北省)蠡縣人。顏李學派的主要代表之一。
目錄
生平
李塨是顏元的學生,十九歲中秀才,二十一歲從學於顏元,並學兵法。三十一歲鄉試中舉。他曾兩度南下江浙,與毛奇齡等人交遊,李塨以後還曾參與編輯《毛西河全集》。他又前往京師與萬斯同等大儒論學。在學術思想上與顏元基本相同,但有差異,主要的不同表現在知行關係問題上。顏元堅持「以力行為格物」,他卻在《大學辨業》中批評顏元:「以力行為格物,是行先於知矣,倒矣。」
他對顏元的「復井田」、「復學校」深表贊同,並發展了顏元的經世之學,時稱「顏李學派」。李塨認為「紙上之閱歷多,則世事之閱歷少。筆墨之精神多,則經濟之精神少。宋明之亡以此。」認為理在事中,「天事曰天理,人事曰人理,物事曰物理」。李塨平時居家行醫、講學、著述。著述甚多,主要的有﹕《四書傳註》、《周易傳註》、《傳註問》、《大學辨業》、《擬太平策》、《平書訂》、《瘳忘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