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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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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字,讀音為běn zì,漢語詞語,意思是指原來的字;表示本義的字。[1]

解釋

基本解釋 [the original form of a character, as opposed to its present form] 表示本義的字形,也叫"初文"。 基本含義 本字與正字不同。要明白二者的差別,需要先對漢字六書中的"假借"有更深入的了解。假借分為本有其字的假借(某些詞已有與其詞義對應的字)和本無其字的假借(某些詞原本並沒有與其詞義對應的字),而前者一般稱為通假,即通用假借字。通假在共時層面上發生,即當時存在着表示該詞義的"正字",也就是本應當用的字,但書寫者出於各種原因,並沒有採用,而是採用了另一個字,這就構成通假用字,本應當用的字叫做正字,實際採用的字稱為通假字或通借字。 而"本字"則用於本無其字的假借。例如在"莫"字的譜系中,其甲骨文字形表示的本義是昏暮,但在後來被借用來表示無定代詞"沒有"義的對應漢字,後人又另造了"暮"字以表示"昏暮"詞義,所以可以說,"暮"在表示"昏暮"的意義時,其本字是"莫"。 在漢字發展中,假借字可發生轉換。有三種轉換,一種是假借字以其假借義通行,本義則另造字。如「然」本義指燃燒,假借用作代詞等,本義則另造「燃」。「然」是「燃」的古字,「燃」是「然」的今字,二者構成古今字關係,在做注視時應寫作:然,後來寫作燃。另一種是假借義另造字。如"辟"本指刑罰,被假借表示"避免",後為"避免"詞義令造"避"字。還有一種情況是,某字被假借後,其本義和假借義並用,如"耳""之"等。 確定本字有賴於正確分析字形結構,找出字的本義。《說文解字》是中國古代一部分析字形結構注釋本義的專著,是一部重要的文字學著作。然而其以小篆為參照,故其中解釋多有錯誤,例如「不」字釋為「鳥飛不下來也」。據甲骨文、金文資料分析,「不」本義指花柎,《說文》所釋不是本義。今作否定詞用,是假借字。 引證解釋 1.原來的字。2.表示本義的字。與借字相對。如《詩·小雅·六月》:「以奏膚公。」「公」是「功」的借字,「功」是本字。

出處

唐·顏師古《匡謬正俗·逢》:「逢姓者,蓋出於逢蒙之後,讀當如其本字,更無別音。」清·顧茂才《釋名略例》:「《釋名》之例可知也,其例有二焉,曰本字、曰易字是也……本字者何也?則『冬曰上天,其氣上騰,與地絕也』。以上釋上,如此之屬一也。」 清·龔自珍《古史鈎沉論》三:「今夫《》、《》、《》、《春秋》之文,十五用假借焉,其本字蓋罕矣。」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