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超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曾超群,MBE(Maria Tsang,1929年-),祖籍廣東中山,出生於上海,香港西餅連鎖集團超群餅店創辦人,有香港「西餅皇后」美譽。曾超群的先生李明,她跟隨夫姓為李曾超群,
家庭現狀
李曾超群連自己的兒子也抱孫了,她榮陞太嫲嫲「四代同堂」。李太的大兒子是名醫李德康,在養和醫院過敏病科中心做主任(兩母子曾合著《過敏症安全食譜》一書)。
創業歷程
「有天父親突然想吃蛋糕,我便以鴨蛋代雞蛋,豬油當牛油,再加點牛膏添酥味,製成蛋糕,並在火水爐上疊起碳爐,當焗爐用。家人讚我有烹飪天份,叫我長大後開餅店。」。李曾超群說。
當年的上海華洋混集,李曾超群亦在此居住過。「那裡西餅店林立,而我的祖母和媽媽也喜歡做蛋糕,她們經常試做新口味,我受這種氛圍感染,對西餅製作的興趣更濃。」
年輕的她,當年已走在時代尖端,她先後在上海及美國修讀社會心理學,回港後與丈夫李明結婚。婚後的她常到福利機構義務教烹飪,並開設「超群烹飪研究學院」,她又把在美國學到的製餅方法在報紙傳授,此舉得到無數人讚嘆,卻不獲家婆認同。「我的家婆認為女性上班拋頭露面,她不認為工作是有義意,能憑經驗去幫人,為女性創業樹立榜樣,她見我主持電視節目便認為我是個戲子,以前做戲子常被誤會為不正當,所以我開公司也不接受丈夫打本,避免與長輩衝突。」
一九六六年,她在學生鼓勵下,在太子道開設首間超群餅店,成為全港開西餅店的第一人。當年的超群很有名,屢創先河:首次引入鮮忌廉蛋糕及卡通人物蛋糕;首創栗子蛋糕、芒果蛋糕、牛肉角及咖喱角等多款西式糕餅;自設橙色格仔西餅盒、制服及麵包運輸車車身,作為巿場策略,令人每逢看見橙色格仔便想起超群;以餅咭換餅、放置箝子給顧客自行夾麵包、推出港式麵包……統統源出李曾超群的點子。由於品牌成功打入巿場,她在烹飪界的名氣更盛,還獲邀到麗的電視主持烹飪節。餅店的生意越做越大,全盛時期全港有六十間分店,業務遍及台灣、中國、美國及加拿大。除西餅連鎖店外,亦發展餐廳、外賣食品及到會服務、酒樓及快餐連鎖店。[1]
大起大落的人生
「西餅皇后」李曾超群人生大起大落,從少奶奶到最大西餅連鎖店老闆,再到身負4000萬元鉅債的生意失敗者,一生兩次瀕臨破產,都靠咬緊牙關度過。「做生意,要有毅力、要誠實,當年堅持不申請破產,正正是由於信用。」70歲後,整整10年她僅靠一己之力來還債。
在李太的從商生涯中,有過兩次差點破產的經歷,初做生意是第一次。缺乏管人經驗,經營不善,不懂宣傳促銷,半年之後,已瀕臨破產。家人、親友皆勸她趁早關門大吉,回家做少奶奶。
不過,李太不願認輸,除了再向銀行貸款,認真檢討經營不善的原因,在提高糕餅品質的同時,注意成本核算。不單站穩了陣腳,生意更不斷擴展。
勝利往往會沖昏頭腦,80年代台灣生意上了軌道後,李太便將業務全盤交給一位老員工,甚至將幾成的股份都贈送給他。人心不足蛇吞象,對方卻將工廠的出品,轉運到私下開設的餅店發售,又用公數買樓、買車、買別公司的股份,超群財政頓時陷入了危機。
遇上1997年金融風暴,加上公司財政危機,內外交患下,公司被迫清盤,奮鬥逾30載的超群就此結束,還欠下4000萬元債,這對於快70歲的她無疑是一個沉重打擊。「一般人都會申請破產,但我不是一般人啊!我不能因為一個人的緣故而倒下,要靠自己的力量再度站起來。」
記者問到當時為何不索性申請破產,今日李太自豪地解釋:「由於信用、責任不能破產,我要對員工、銀行、甚至社會有所交代。我清盤後,沒有欠街數,乾淨企理,我做到了。」一句「我做到了!」背後蘊含很多不足為外人道的辛酸。
超群清盤後,李太將一億多的私房錢用來支付數千個員工的薪金和遣散費,獨自背負4000多萬元債務,每月要向銀行償還十多萬元。她一方面用盡方法去賺錢,放下身段做大妗姐、開放中山大宅辦旅行團、做顧問、搞私房菜、出烹飪書……一方面又千方百計去省錢。
在李太的心目中,不申請破產、獨力去還債,甚至比當年超群生意興隆時更值得驕傲。
「做人應要有承擔和責任感,我只接受子女給我的生活費,因為子女供養父母是應該的。我要給他們身教,做錯事要自己承擔,不可依賴別人,亦不可逃避責任。」她曾在友人辦公室寄宿,因為貪平買了張兒童床,結果屈着身子睡了3年時間,身邊的親友在很後期才知道當年還債苦況。[2]
李太現在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曾經擁有」,原來背後有段故事,八十年代李太在故鄉中山買下二十二畝地(維多利亞公園佔地十九畝),興建了一座私人別墅「超群閣」,打算與丈夫李明退休後移居當地,可惜八八年「超群閣」落成後不久李先生已經辭世;後期「超群餅店」被清盤,李太在七十歲高齡欠下四千萬債項,當時曾將「超群閣」開放讓旅行團參觀又辦私房菜和民宿,希望盡快賺錢還債,可惜的是滿載回憶的「超群閣」已經易主,李太在兩年前將「超群閣」賣給一名大陸商人,園名沒有改但已經不屬於她的物業,最遺憾是她多年的收藏品包括古董傢俬、私人珍藏品、字畫、畫作、獎狀、證書等,全部都不能取回。[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