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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詹仰庇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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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詹仰庇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原文

詹仰庇,字汝欽,安溪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由南海知縣征授御史。隆慶初,穆宗詔戶部購寶珠,尚書馬森執奏,給事中魏時亮、御史賀一桂等繼爭,皆不聽。仰庇疏言頃言官諫購寶珠反蒙詰讓昔仲虺戒湯不邇聲色不殖貨利召公戒武王玩人喪德玩物喪志湯武能受二臣之戒絕去玩好故聖德光千載若侈心一生,不可復過,恣情縱慾,財耗民窮。陛下玩好之端漸啟,弼違之諫惡聞,群小乘隙,百方誘惑,害有不勝言者。況寶石珠璣,多藏中貴家,求之愈急,邀直愈多,奈何以有用財,耗之無用之物。今兩廣需餉,疏請再三,猶靳不予,何輕重倒置乎!」不報。三年正月,中官制煙火,延燒禁中廬舍,仰庇請按治。左右近習多切齒者。

帝頗耽聲色,陳皇后微諫,帝怒,出之別宮。外庭皆憂之,莫敢言。仰庇入朝,遇醫禁中出。詢之,知後寢疾危篤,即上疏言:「先帝慎擇賢淑,作配陛下,為宗廟社稷內主。陛下宜遵先帝命篤宮闈之好。近聞皇后移居別宮,已近一載,抑鬱成疾,陛下略不省視。萬一不諱,如聖德何?臣下莫不憂惶,徒以事涉宮禁,不敢頌言。臣謂人臣之義,知而不言,當死;言而觸諱,亦當死。臣今日固不惜死,願陛下采聽臣言,立復皇后中宮,時加慰問,臣雖死賢於生。」帝手批答曰:「後無子多病,移居別宮,聊自適,以冀卻疾。爾何知內庭事,顧妄言。」仰庇自分得重譴,同列亦危之。及旨下,中外驚喜過望,仰庇益感奮。

亡何,巡視十庫,硫言「陛下前取戶部銀,用備緩急。今如本監所稱,則盡以創鰲山、修宮苑、制鞦蟹遷、造龍鳳艦、治金櫃玉盆。群小因千沒,累聖德,虧國計。望陛下深省,有以玩好逢迎者,悉屏出罪之。」宦官益恨。故事,諸司文移往還及牧民官出教,用「照」字,言官上書無此體。宦官因指「再照人主」語,為大不敬。帝怒,下詔曰:「仰庇小臣,敢照及天子,且狂肆屢不悛。」遂廷杖百,除名,並罷科道之巡視庫藏者。南京給事中駱問禮、御史余嘉詔等疏救,且言巡視官不當罷。不納。仰庇為御史僅八月,數進讜言,竟以獲罪。

神宗嗣位,錄先朝直臣。以仰庇在京時嘗為商人居間,不得內召,除廣東參議。尋乞歸。家居十餘年,起官江西。再遷南京太僕少卿。入為左僉都御史,進左副都御史。仰庇初以直節負盛名,至是為保位計,頗不免附麗。 (節選自《明史•詹仰庇傳》)

譯文

詹仰庇,字汝欽,安溪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的進士。由南海知縣徵招授為御史。隆慶初年,穆宗詔令戶部購置珠寶,尚書馬森勸諫,給事中魏時亮、御史賀一桂等人相繼上疏反對,皇帝都不聽。詹仰庇奏疏:「前不久言官勸諫購置珠寶,反而遭到責備。以前仲虺告誡商湯不要近聲色,不要發展商賈之利;召公告誡武王玩人喪德,玩物喪志;商湯、武王能接受兩位大臣的告誡,杜絕玩物嗜好,所以聖德光照千秋。如果一生心性放縱,不能再加以遏制,放縱情慾,財資耗費百姓窮困。陛下漸漸開啟玩物嗜好之心,厭惡聽到逆意的忠良勸諫,小人們乘隙而入,百方誘惑陛下,禍害不勝數說。況且寶石珠璣,多收藏於中貴人家,追求越急切,索取的價值愈高,怎麼用有用的資財,耗費在無用的東西上。現在兩廣需要糧餉,再三奏疏請求,仍吝嗇不給,為什麼輕重倒置呢?」沒有答覆。隆慶三年(1569)正月,宦官釀成煙火,延綿燒毀禁宮廬舍,詹仰庇請求調查懲治宦官。皇帝左右親近的小人都對他咬牙切齒。

皇帝頗為耽迷聲色,陳皇后稍做勸諫,皇帝發怒,將她逐至別宮。外廷都對此憂慮,卻不敢言語。詹仰庇進宮朝拜,遇上御醫從宮中出來。詢問他,得知皇后病情危急,立刻上奏:「先帝慎重地選擇賢淑女子,與陛下婚配,擔當宗廟社稷的內廷之主。陛下應當遵循先帝的安排,與皇后情篤意好,近來聽說皇后移居別宮,已經將近一年,愁悶成疾,陛下絲毫不去省視。萬一皇后殞命,在聖德上就講不過去。臣下無不憂慮惶恐,只因為事情牽涉禁宮,不敢評說。我認為做臣子的道義,知道卻不勸諫,該死;勸諫觸犯禁諱,也該死。我今天固然不因死而嘆惜。希望陛下能採納、聽從我的勸諫,馬上使皇后回覆中宮,時時慰問,這樣我雖然死了也比活着強。」皇帝親筆批閱作答:「皇后無子嗣,身體多病,移居別宮,姑且自己貽養,希望因此除去疾患。你怎麼知道內宮的事,而妄自言語呢?」詹仰庇自己料想會受到重責,同僚也覺得他處境危險。等到聖旨下達,京城內外驚喜過望,詹仰庇更加感情激奮。

不久,他巡視十庫,奏疏稱:」每年內官監租稅收入很多,但是每年的支出不造簿冊。查京城內外的園林、棧房、場地,隸屬本監的以數十計算,每年的課稅都屬於官錢,但宦官假借供給皇帝的名目,恣意漁獵。填充私家的利窟,過失歸咎於朝廷。請詳細核實該留該革之項,以及出入多少的數目,以便杜絕奸詐欺騙。再說,皇帝的奢侈或節儉,關聯四方的安危。陛下以前提取戶部的銀資,以備緩急之用。現在如內官監所稱,則全部用作創製鰲山、修築宮苑、製作秋遷、建造龍鳳艦、加工金櫃玉盆。眾宦官因此多有侵吞,敗損聖德,危害國家大計。希望陛下深刻反思,有以玩物嗜好迎合奉承的人,全部逐出並治他們的罪。」宦官更加憎恨他。舊制,各司文書往來,以及行政官離京教化,使用「照」字,言官上奏沒有這種文體。宦官因此指責「再照人主」一句,是犯大不敬之罪。皇帝發怒,頒布詔令:「仰庇這個小臣,竟然照及天子,而且狂妄放肆屢不悔改。」於是將他廷杖百下,除去其名,罷除科道中巡視庫藏的人。南京給事中駱問禮、御史余嘉詔等人上疏救助,並勸諫不能罷除巡視官。沒被採納。詹仰庇任御史僅僅八個月,多次陳述直言,竟然因此獲得罪名。

神宗繼位,錄用先朝正直的大臣。因詹仰庇在京城時曾經替商人做中間人,沒能招回京師,任命為廣東參議。不久,請求回鄉。在家閒住十多年,又起任江西官員。再升任南京太僕少卿。入朝任左僉都御史,晉升左副都御史。詹仰庇起初因為正直的氣節而負有盛名。到此時為保全職位考慮,不免很有些趨炎附勢。[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