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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業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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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業監管局(英語:Travel Industry Authority)(簡稱「旅監局」)是一個香港法定機構,根據香港法例第634章 《旅遊業條例》而設立。監管局的職能包括自2022年9月1日起,從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接手規管香港旅行代理商,和從香港旅遊業議會接手規管導遊和領隊,以及負責相關發牌事宜。
背景
過往香港有不少被稱為「平價旅行團」的內地來港旅行團充斥,不時爆出導遊強逼購物等事件,引起社會熱議及掀起改革及監察導遊質素的聲音。
自2010年5月湖南乒壇名宿陳佑銘來港旅遊,因不滿被禁止離開珠寶店而與導遊爭執,其間突然不適暈倒,送院後不治,以及同年香港導遊李巧珍大駡內地旅客消費不足的事件後,社會一直有聲音要求設立具法律約束力機制確保導遊質素及監察旅行團等倡議。
2015年黑龍江遊客在香港遭毆致死事件,再次激起此方面的討論。最終於2017年3月,香港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旅遊業條例草案》,並於2018年11月29日通過[1]。其後於2019年根據法例成立旅遊業監管局並委任成員,在2022年起全面運作[2]。
影片
參考文獻
- ↑ 立法會三讀通過《旅遊業條例草案》 成立旅遊業監管局. HK01. 2018-11-29 [2021-0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3).
- ↑ 政府公布委任旅遊業監管局成員. 2019-12-06 [2021-0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