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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偕 方偕(992~1055),字齊古,原興化縣百俊(今涵江區莊邊鎮)人,後遷入莆田城內義門上坊。他14歲能文,莆田知縣薛奎甚器重之。大中祥符五年(1012),方偕登進士,初授溫州軍事推官。慶曆三年(1043),擢天章閣侍制知杭州兼兩浙西路安撫使,卓有能聲。後再遷太常少卿分司西京,進光祿卿。
人物簡介
方偕平生性喜飲酒,酣宴往往無節制,但醉後卻記憶清楚。任福清縣知縣時,他的部屬乘他醉時偷懶不理事,他醉醒後竟件件清楚,部屬幕僚十分驚異,從此不敢偷懶。後方偕又出使西北契丹國。據說契丹每宴請宋朝使臣,使用的酒器都大小不一。最大者,剖大瓠留一半,托以金,可以受三升。宋朝前後派出的使者都不敢飲下那半水桶的酒。唯有方偕到此端那半水桶之酒,一舉飲盡,但未醉倒。契丹國王見此大驚,對他愈加尊重,喜贈西北之名馬,並號那半水桶之器為「方家瓠」。
方偕此舉名聞朝廷內外,後朝中之人每宴會必請他出席。他因常飲無度,至和二年(1055)即中風卒,年六十四。其人《宋史》有傳,其事《東軒筆錄》《莆田縣誌·叢讀》有載。
人物生平
方氏望族,如日東升,叔達由睦州徙家泉州興化縣,初居莆陽方山(地處府城西北,屬常泰里),子孫散居郡境,後代稱為「方山派」,為入莆方姓三大支系之一(方山派、長史派、白杜派)。唐天寶年間(742-756),叔達裔孫偕曾祖諱京,仕偽唐為清源長史。祖諱守禋,漳州漳浦縣主事,有詩三百篇,曰《仙岩集》。由方山遷居游洋大房,方祐傳迪吉,始居百俊,當傳至偕父鼎時,雖僻處萬山中,但「溪聲寒走澗,海色月流沙」,泉石奇秀,幽深瑩潔,一年四季旖旎如春,故地靈人傑,英才齊發,登科出仕者眾。
方鼎初仕陳洪進,太平興國三年(978)四月己卯,時已歸宋的平海節度使陳洪進,採納幕僚南安劉昌言之計,攜方鼎諸隨從赴開封,上表獻所管漳、泉二州,得縣十四,戶十五萬一千九百七十八,兵一萬八千七百二十七。癸未,宋太宗以陳洪進為武寧節度使,同平章事,留京師奉朝請,改鎮徐州。鼎因佐洪進《納地表》有功,累贈工部侍郎。
鼎傳子二:長曰偕,次曰任。偕幼聰明,學莫先於立志,「須知三絕韋編者,不是尋常數墨人。」鼎嚴課條,勤教誨,偕與弟任,謹厚孝友,篤志古學,尤明典禮,愛惜芳時,「春華不自賞,壯歲求其根。」偕年十四能文,落筆多奇,以文呈薛公,莆田知縣薛奎,字宿藝(絳州正平人,仁宗朝官參知政事,卒諡簡肅),「意其少年,倩詞於人,延坐,令作賦一篇,立就。薛公器其甚遠。」 大中祥符五年(1012),偕赴京應試,廷試時所作《鑄鼎象物賦》,為時人所推崇,遂擢徐奭榜進士。其年二十,儀狀俊偉,舉止莊重,為飽學之士,深得太宗喜愛。初授溫州軍事推官,清嚴明敏,文理密察,省府行事,後以為法。
偕再調漣水軍判官,其地有浮屠(佛教徒)人曰婁道者,能以術卻寒暑,驚眩民俗。所至受施金繒無量,其徒以高資為奸橫。偕令密捕,一夕輒病死,沒收其財而逐其黨。轉運使梁楚聞公才能,每委以難事,固而保薦。
偕遷汀州判官,時建安多訟事,積牒數千,原泰州司理參軍唐肅,字叔元,素以平反冤獄有聲,就辟觀察推官,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拜監察御史,累遷工部郎中,時改江南東路轉運使,肅知偕賢,使權知縣,檄令前往審理。偕為人謹重廉慎,胸次磊落,尤曉獄事,聽訟不施鞭朴,諄諭理道,民胥向化,所辦積牒,旬月而清。其地盛產茶葉,歲以社前調民數千人,鼓譟山房,以達陽氣,偕謂陋俗害農,奏罷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