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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鑑定 |
文物鑑定是一項運用傳統方法或現代科學技術分析辨識文物年代真偽、年代、質地、用途和價值的工作。文物鑑定屬於文物學和博物館學的範疇。一般情況下,考古地層中出土的文物基本不存在辨偽的工作,更多地是運用地層學、類型學和比較的方法對文化遺存進行時代判別。現也指文物鑑定專業,即在大學開設的文物鑑定本科專業,是專門用來培養文物鑑定高級專業人才的,如北大資源學院開設的文物鑑定專業。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北大資源學院
外文名; BDZY
簡稱; 北大資源
校訓; 勤奮 嚴謹 求實 創新
創辦時間; 1992年5月
類別; 應用型大學
現任校長; 賀校長
所屬地區; 北京海淀
主要院系; 國際學院、商學院、文理學院、數字傳媒學院、文化產業學院
詳細信息
定義
文物鑑定(Identification of Cultural Relics)
運用科學方法分析辨識文物年代真偽、質地、用途和價值的工作。還可以說是:辨別真偽,斷定年代,說明質地,標定名稱,評定價值。
方法與工具
文物鑑定現狀
文物鑑定,自古有"眼學"之說,靠的是眼力,憑的是業界良心。可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道德的約束顯得蒼白無力。尤其是在全民收藏的熱潮下,受金錢、人情、面子等諸多因素影響,鑑定往往變得"不確定"。
國內的文物鑑定始終缺少一套清晰明確的標準,更缺少一系列科學、嚴格的考核機制和監督體系。要想正本清源,一定得在根子上下功夫,出台有關文物鑑定的法律法規,明確責任,設置一條不敢觸碰的"高壓線"是必須的,同時科學專業的文物鑑定儀器也是規範收藏界和文物鑑定界不可或缺的。
文物鑑定時輔助工具
文物鑑定有時會在拍賣現場\談判現場\資產評估現場,而僅僅憑見着的一紙證書,或許很難讓人信服;而在一般的談判現場\拍賣現場\資產評估現場,又不可能有專業儀器進行專業識別,可僅僅憑肉眼與經驗識別,其可靠性有很大的局限性,也存在困難並很難形成說服力,如今現在行業內,尤其是字畫行業都是通過輔助性的便攜式視頻顯微鏡來進行現場識別! 如Anyty的MSA200\WM401TV等顯微鏡識別可把微小的東西放大,在100-200倍率左右就可很清晰看到宣紙的材質、墨跡的深淺、印章的細節、力度等信息,在顯微鏡下一目了然,有經驗的古畫、字畫愛好者,根據這些信息,就可判斷字畫的年代、出入及真偽。也因便攜式視頻數碼顯微鏡的分享性比較強,適用於現場(拍賣會、客戶現場、朋友間的分享);又可實時拍照攝像,可進行對比存儲;且便攜式數碼顯微鏡一般都有對比及測量功能,是輔助文物鑑定分析時的必備工具。文物鑑定的方法文物的類別不同,要求採取不同的方法進行鑑定。在文物鑑定之前,必須對文物進行分類,以便根據不同類別的文物,採取不同的方法進行鑑定。分類亦需鑑定,對文物辨偽、斷代、評定價值等鑑定,更需要分類。在文物藏品鑑定中,一般以質地分類,有利於排比、辨別。在文物史跡鑑定中,一般按性質分類,這樣更適合採用不同方法鑑定該類文物中不同種類的文物。
文物鑑定的具體方法很多,基本方法可歸納為傳統方法和現代科學方法。
傳統鑑定方法是自古以來,人們在研究、鑑定文物中不斷探索、總結、發展、再總結的科學成果。其基本內容是在對文物分類的基礎上,對同類文物進行比較辨識和綜合考察。
①比較,沒有比較就沒有鑑別。在古代和現代,都採用比較的方法鑑別文物。以文物藏品為例,對真偽年代、價值未作出辨識的文物,鑑定時,需選取已知其真偽、年代的同類文物的標準器,並將兩者對比,進行分析,找出未辨識文物與標準器物之間在形制、質地、花紋、工藝等方面的相同與相異之處,分析它們的矛盾與聯繫。經過系統地分析研究後,作出科學判斷。
②綜合考察,通過對文物本身的調查,文獻記載的考證,參考總結的鑑定同類文物的一般規律,對鑑定對象進行綜合考察、分析、判斷,以達到鑑定文物的目的。此法對鑑定文物史跡尤為適用。文物史跡一般形體大,內容多,涉及面廣,採用綜合分析的方法鑑定,會取得比較科學的鑑定結果。
運用傳統方法鑑定文物,除上述基本方法外,還要根據鑑定的不同對象,採用不盡相同的具體方法,如對青銅器、瓷器、書畫等的鑑定 (見青銅器鑑定、瓷器鑑定、書畫鑑定)都可說明這一點。之所以如此,是由不同種類文物的性質決定的。
現代科學技術鑑定方法,主要是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對文物進行分析鑑定。有許多文物仍以運用傳統鑑定方法為主。隨着現代科學技術在文物鑑定領域的廣泛應用,以及現代科學技術鑑定和傳統方法鑑定的進一步相結合,文物鑑定將會出現新的局面。
文物鑑賞
文物鑑賞是一種高級的精神現象,是一種向美的精神境界的追求,它涉及多種高級心理功能的複雜心理狀態,包括情感、想象、理解等多種心理功能,並終究轉化成對文物的評價。我們常常看到,文物鑑賞家在鑑賞文物時,不斷發出讚嘆的聲音,流露出難以言表的滿足之情,這正是多種心理功能轉化成對文物的評價的一種外在表現。鑑賞的過程既是向大腦的信息輸入,也是一種陶冶情操的形式。
一般來說,文物鑑賞大體可分三個階段:
l、全部心理機制進入一種鑑賞注意狀態。這時中斷了全部日常生活意識,並伴隨着一種類似期望的情感產生。
2、接觸文物後,隨之產生感性上的愉快。隨着鑑賞的深人,情感、想象和理解交錯展開,並逐漸升華為判斷性認識,隨之出現精神上的愉悅。
3、鑑賞後所得的收穫,便儲存在自己的知識寶庫中,形成追求更高鑑賞的"儲備"。在精神生活中,則獲取了更加豐富的營養。
文物鑑賞之所以有魅力,能夠喚起人的愉悅情緒,得到某種精神滿足,是因為鑑賞即是求知。從業務方面講,人們參與文物鑑賞的動力大概有兩條:
1、欲以一種新的認識,代替過去舊的認識,以求知識更新和增長。
2、期望發現文物中尚未被揭示出來的價值,以求前所未有的新發現。
鑑賞文物,總要判斷"真與偽"、"是與非"、"檔次與價值,這猶如在參與一項富於趣味的智力競賽,在文化享受中得到對自己鑑賞水平的真實測驗。
文物保管
文物保管需要科學依據,文物藏品區分等級,文物史跡分級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都需通過文物鑑定,確定年代,評定價值。不僅如此,文物出境、打擊文物走私等也都需對文物進行鑑定。
文物藏品分級時,需在其年代明確的前提下,評定它的價值,區分等級。等級的確定與採取什麼保管措施,有直接關係。分級保管,是文物藏品保管中的一條重要原則。一級文物則需要專庫或專櫃保管。
文物史跡中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只是極少數。能否列入文物保護單位名單,關鍵是文物史跡的價值。各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護單位,由於級別不同,要實行分級管理,採取不同的措施加強保護。
可移動文物能否出口或出境,國家有明確規定,並制定有鑑定標準。在具體鑑定中,要對每一件文物作出具體評價,以判定可否出口或出境。這是保護中國文物不外流的重要一環。
主要內容
包括辨別文物真偽、判明文物年代、評定文物價值和等級幾個方面。它們之間有着密不可分的內在聯繫。在鑑定過程中,應辯證地對待,不可將它們孤立起來。
辨偽
在文物藏品中,特別是傳世品,往往夾雜着偽品。在保管、研究、陳列時,首先要把混入文物的偽品辨別出來。
辨別真偽主要是對館藏文物和流散文物而言。對文物史跡,只是其中一部分需要辨偽。建築物上的附屬品石雕、木雕等毀壞之後,又按原狀重新雕刻,與建築物並非同時之物,其他構件的更換亦如此,如不辨別,把它定為原件,會引起混亂。
斷代
辨別文物的年代,是文物鑑定的主要內容之一。確定了文物年代,就可將其置於當時的時空環境中進行研究。文物的真偽,最根本的是時代不同,還有所用材料、工藝的差別。
文物斷代對一切文物來說,都是必須的。在文物的斷代研究中,除由於作偽而造成的一些文物年代混亂,需要鑑定辨別外,還有大量文物本身並無紀年,需要鑑定,判明年代。一些傳世文物在歷史流傳中,由於自然損壞,有意挖損等,給確定年代帶來了困難,還有一些文物史跡如古建築,不同朝代屢次重修,更換構件,使一座建築物具有多時代的構件,另有一些碑刻的紀年或關鍵字被砸去等,這些都需要通過 縮略圖 ,去判明年代。
評定價值
文物是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化遺存,沒有價值的遺存,不能稱其為文物。在歷史遺存被確定為文物之前,就需要對其進行研究,評定其是否有價值。在確定某歷史遺存為文物之後,要研究它所具有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高低。
在研究文物的過程中,應將它置於一定的歷史環境之中,分析它的內容,鑑定它的製作工藝,揭示它的內涵及其在歷史的地位與作用。從而確定它的價值高低,或它的價值的主要表現。
評定等級
是鑑定的主要任務之一。按照中國文物法規的規定,根據文物價值的高低,把館藏文物和流散文物劃分為一、二、三級,把文物史跡區分為不同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推薦給人民政府核定公布。
必要性
必要性
文物產生於一定的歷史環境,在自然和歷史的發展變遷中,產生這樣或那樣的變化,有的甚至難識真面目,給人們認識它的年代與價值造成很大困難。特別在歷史上,一些人出於盈利等不同的目的,採取各種手段製造假古董,魚目混珠,使人對文物真假難辨,更增加了認識文物的難度。通過鑑定辨識文物真假,就成為鑑定文物的首要任務。
文物真偽之所以能辨別,是因為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文物,都不能離開時間形式而存在,不能再生產。超時間、超空間地再製作一件與某件文物完全相同的物品,一般是不可能的。
在歷史長河中,由於自然和人為的原因,許多文物年代不明。真正價值未能揭示,只有通過鑑定,才能判明年代,確定價值。文物作為歷史文化的載體,其價值不都是直觀的,許多文化的價值是隱藏於實物遺存的深層結構之中。鑑定就是揭示文物價值的重要手段之一。
主要對象
文物鑑定研究的主要對象,一是可移動文物,即文物藏品、流散文物,二是部分不可移動文物,即文物史跡。
對文物藏品和流散文物的鑑定,是文物鑑定的重點。博物館等文物收藏單位的文物藏品,如石器、玉器、陶器、銅器、金器、銀器、鐵器、鉛錫器、瓷器、琺瑯器、漆器、竹木器、骨角牙器、書畫、文獻等等,都是文物鑑定的主要對象。
在文物史跡中,古建築、紀念建築、石窟寺、石刻是文物鑑定的主要對象。對古遺址和古墓葬,只有經過發掘,根據出土文物才能鑑定其年代和價值。
重要性
文物鑑定本身是一項科學研究工作。它研究的對象,是形態各異、內涵複雜、時代不同的各種文物,這就決定了文物鑑定所具有的特點:具體、細緻、嚴密、求實。
文物鑑定的基本要求是:
①應用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和方法,對文物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去偽存真,去粗取精,對文物的真實性、科學性作出正確的鑑定;
②通過鑑定,力求準確判明文物的真偽、年代;
③通過對文物的綜合研究,分析文物的形式和內涵,力求準確評定其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高低;
④文物鑑定者應具備廣博的歷史知識、文物知識、自然科學知識、現代科學技術知識以及文物做假知識等,掌握傳統的鑑定方法和現代科學技術分析鑑定方法,力求對文物作出準確的鑑定;
⑤文物鑑定必須實事求是,鑑定者須具有高度的法制觀念和對國家文化財產高度負責的崇高品德;
⑥認真做好鑑定的各項資料工作,寫出鑑定意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