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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思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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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思想,伴隨階級和國家的產生而出現的社會意識形式之一。政治思想是人們關於社會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國家、階級或社會集團及其相互關係等等的觀點、理論的總和。法律思想是關於法的關係、法律規範和設施的觀點、理論的總和。法的關係實質上也是政治關係。
廣義的政治思想包括法律思想。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直接反映社會的經濟基礎,是一定階級關係和階級利益在思想上的集中表現,具有鮮明的階級性。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政治法律思想 [1]
外文名稱 Political and legal thought [2]
拼音 zhengzhifalvsixiang
類型 思想
正文
政治法律思想最早萌芽於由原始公有制向奴隸制過渡的時期。中國夏、商、西周時期,已形成奴隸主貴族"受命於天"、"恭行天罰" 的神權思想和維護 "親親"、"尊尊"的法制思想。在古代希臘,政治法律思想是隨着城邦國家和法律制度的確立而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
在歷史上占統治地位的政治法律思想,只能是統治階級的政治法律思想;被統治階級也會形成自己的政治法律思想,以反映自己在政治和法律上的利益和要求。政治學和法學以社會的政治和法律現象為研究對象,是政治和法律思想的理論形態。
政治法律思想屬於上層建築中的意識形態即觀念上層建築。在政治法律思想指導下建立的政治法律制度,反過來又推動政治法律思想的發展。各種政治法律思想,因其性質的不同,對政治的上層建築所起的作用也不相同,或是促進或是阻礙政治、法律制度的變革。政治法律思想與政治法律制度同屬社會的上層建築,歸根結柢是由社會的經濟基礎決定的。
在階級社會中,政治法律思想是社會意識形態的核心,制約着社會意識形態的其他各種形式,同時受其他社會意識形式的影響。
社會經濟形態和政治制度的更迭,直接引起政治法律思想的發展和變化,不存在永恆不變的政治法律思想。在資本主義社會裡,資產階級的政治法律思想居於統治地位。隨着無產階級登上政治舞台而產生的無產階級的政治法律思想,有力地推動着人民群眾爭取解放的鬥爭。
在無產階級已經取得政治統治的社會主義國家中,無產階級的政治法律思想成為人民群眾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思想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