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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偶記,自己是長子長孫,所以不到十一歲就說起媳婦來了。那時對於媳婦這件事簡直茫然,不知怎麼一來,就已經說上了。是曾祖母娘家人,在江蘇北部一個小縣分的鄉下住着。家裡人都在那裡住過

原文

自己是長子長孫,所以不到十一歲就說起媳婦來了。那時對於媳婦這件事簡直茫然,不知怎麼一來,就已經說上了。是曾祖母娘家人,在江蘇北部一個小縣分的鄉下住着。家裡人都在那裡住過很久;大概也帶着我;只是太笨了,記憶里沒有留下一點影子。祖母常常躺在煙榻上講那邊的事,提着這個那個鄉下人的名字。起初一切都像只在那白騰騰的煙氣里。日子久了,不知不覺熟悉起來了,親昵起來了。除了住的地方,當時覺得那叫做「花園莊」的鄉下實在是最有趣的地方了。因此聽說媳婦就定在那裡,倒也仿佛理所當然,毫無意見。每年那邊田上有人來,藍布短打扮,銜着旱煙管,帶好些大麥粉,白薯乾兒之類。他們偶然也和家裡人提到那位小姐,大概比我大四歲,個兒高,小腳;但是那時我熱心的其實還是那些大麥粉和白薯乾兒。

記得是十二歲上,那邊捎信來,說小姐癆病死了。家裡並沒有人嘆惜;大約他們看見她時她還小,年代一多,也就想不清是怎樣一個人了。父親其時在外省做官,母親頗為我親事着急,便託了常來做衣服的裁縫做媒。為的是裁縫走的人家多,而且可以看見太太小姐。主意並沒有錯,裁縫來說一家人家,有錢,兩位小姐,一位是姨太太生的;他給說的是正太太生的大小姐。他說那邊要相親。母親答應了,定下日子,由裁縫帶我上茶館。記得那是冬天,到日子母親讓我穿上棗紅寧綢袍子,黑寧綢馬褂,戴上紅帽結兒的黑緞瓜皮小帽,又叮囑自己留心些。茶館裡遇見那位相親的先生,方面大耳,同我現在年紀差不多,布袍布馬褂,像是給誰穿着孝。這個人倒是慈祥的樣子,不住地打量我,也問了些念什麼書一類的話。回來裁縫說人家看得很細:說我的「人中」長,不是短壽的樣子,又看我走路,怕腳上有毛病。總算讓人家看中了,該我們看人家了。母親派親信的老媽子去。老媽子的報告是,大小姐個兒比我大得多,坐下去滿滿一圈椅;二小姐倒苗苗條條的,母親說胖了不能生育,像親戚里誰誰誰;教裁縫說二小姐。那邊似乎生了氣,不答應,事情就吹了。

母親在牌桌上遇見一位太太,她有個女兒,透着聰明伶俐。母親有了心,回家說那姑娘和我同年,跳來跳去的,還是個孩子。隔了些日子,便托人探探那邊口氣。那邊做的官似乎比父親的更小,那時正是光復的前年,還講究這些,所以他們樂意做這門親。事情已經到了九成九,忽然出了岔子。本家叔祖母用的一個寡婦老媽子熟悉這家子的事,不知怎麼教母親打聽着了。叫她來問,她的話遮遮掩掩的。到底問出來了,原來那小姑娘是抱來的,可是她一家很寵她,和親生的一樣。母親心冷了。過了兩年,聽說她已生了癆病,吸上鴉片煙了。母親說,幸虧當時沒有定下來。我已懂得一些事了,也這末想着。

光復那年,父親生傷寒病,請了許多醫生看。最後請着一位武先生,那便是我後來的岳父。有一天,常去請醫生的聽差回來說,醫生家有位小姐。父親既然病着,母親自然更該擔心我的事。一聽這話,便追問下去。聽差原只順口談天,也說不出個所以然。母親便在醫生來時,教人問他轎夫,那位小姐是不是他家的。轎夫說是的。母親便和父親商量,托舅舅問醫生的意思。那天我正在父親病榻旁,聽見他們的對話。舅舅問明了小姐還沒有人家,便說,像×翁這樣人家怎麼樣?醫生說,很好呀。話到此為止,接着便是相親;還是母親那個親信的老媽子去。這回報告不壞,說就是腳大些。事情這樣定局,母親教轎夫回去說,讓小姐裹上點兒腳。妻嫁過來後,說相親的時候早躲開了,看見的是另一個人。至於轎夫捎的信兒,卻引起了一段小小風波。岳父對岳母說,早教你給她裹腳,你不信;瞧,人家怎麼說來着!岳母說,偏偏不裹,看他家怎麼樣!可是到底採取了折衷的辦法,直到妻嫁過來的時候。

二十三年三月作。

(《你我》)

賞析

這一篇寫的是作者從11歲至14歲四次說媳婦的事。這種事,在從前是司空見慣的,但作者寫來是那樣的風趣,讀來令人忍俊不禁。可是一回味,又覺得文章充滿苦澀味。這是因為在詼諧的文字中,包含的是嚴肅的令人覺得苦澀的主題。這就是所謂「寓莊於諧」。

說親,本是一件好事、喜事。然而在從前父母包辦的婚姻制度下,不僅潛在着很大的危險,而且造成的多是沒有愛情的婚姻。雖然有所謂「先結婚後戀愛」之說,但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辦下,有幾人能真正做到呢?有些人那樣說,不過是一邊啃着酸果一邊說咽下肚子是「甜」的,聊以自慰罷了。而更多的人,或則鬱郁終生,或則在包辦的淫威下變成冤鬼。就《擇偶記》所寫的前三次說親,若是成功,不都是悲劇嗎?作品所批判的就是這種封建的婚姻制度。

但作者在行文中並沒有對這種剝奪人的個性的婚姻制度進行直接的批判,而是用樸素的白描的語言,寫出四次說媳婦的經過,顯示出其中的漏洞和潛在的危險,以達到批判的目的。文章所以風趣橫生,是因為作者善於抓住事情的令人發笑的部分加以敘述。四次說親,肯定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過程。但作者沒有全面去寫,只是抓住各次的可笑可悲之處加以簡要敘述。第一次,作者感興趣的不是那鄉下姑娘,而是那裡的「大麥粉和白薯干」好吃,便覺得娶那裡的媳婦也不錯。這就滿風趣了。第二次說親,又在「大小姐」、「二小姐」、「胖子」和「苗條」上作文章。那「坐下去滿滿一圈椅」的白描,就使人覺得好笑,而「母親」那種「挑肥揀瘦」不是更令人覺得好笑嗎?說媳婦不是買牛羊,哪能在人家兩個女兒中「挑肥揀瘦」呢?第三次說親就更玄乎。本來「事情已經到了九成九」,卻忽然變了樣。不僅小姑娘是「抱來的」,而且因病「吸上鴉片煙了」,成了「大煙鬼」。因此吹了。這實在不能不讓人於苦笑中出一身冷汗。第四次說親說的是朱自清的第一個妻子武鍾謙。在相親時,女方不僅弄虛作假來了個「替考」,而且還在裹腳不裹腳上惹起了「一段小小風波」。這也是令人捧腹的事。總之,四次說親,各有特點,卻都帶有滑稽可笑的成份,而在每一種好笑中又都帶有悲劇的色彩。那嚴肅的反封建的內容,就包含在這風趣詼諧的敘述之中。這使文章產生了一種在笑中含有淡淡的苦澀味的特殊韻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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