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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的自述(馬進思)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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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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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的自述中國當代作家馬進思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手套的自述

我是手套,孤獨時一隻,有伴時一雙。

冬春季節,我是手最好的情人,它們都喜歡我。

「冬寒的時候,我將手指頭抱緊」,「冬天的刺骨知趣地,收心斂意。」就是唱我的,時常讓我沾沾自喜。

手指在冬天,無論纖細修長,粉白細嫩;無論短小粗壯,褶皺厚繭,我都會把它們抱在懷裡。讓它們躲開風雨,躲開寒霜,盡情的享受着溫暖。

冬春,我會成為最美麗的風景線。從聰慧的設計師到精明的廠商,他們發揮自己最好的想象和理念,去研究不同人的心理,不同人的審美,不同人的需求,把我做成最漂亮最精美的,擺上櫃檯櫥窗,甚至是地攤,讓看見我的每個人都依依不捨。為被她們惦記和喜愛,達到「千秋無絕色,悅目是佳人;傾國傾城貌,驚為天下人」的效果。

不過我也發現,自己非原來「蘭心秀惠才思妙,又得夫君寵愛牢」,「閉月羞秘史奇,能歌善舞惹君痴」的受寵了。現在冬春的很多人,除野外作業或騎自行車對我情感真摯外,很多人有些輕視,甚至還有人直接忽視了我的存在。我細思,現在的冬春,寒冷如常,人依舊。可現在的人,已遠離了窘困的生活。原來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人們外出騎行的交通工具,基本上全是自行車。當時,儘管我色調單一,質地粗糙,可我幾乎是騎車人給手禦寒的唯一選擇;原來很多人在野外作業靠手工,我當然是他們的最愛。現在野外幾乎全是機器作業,我的地位,自然也是一落千丈。

原來人們能看到一輛汽車,覺得很是新鮮。可現在,幾乎是車滿為患。無論寒暑,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公路,車隊都像一條條五彩斑斕的河,沒有止境的流淌。而車裡的每個人,洋溢着歡笑,沐浴着暖風。根本用不着擔心,沒有我,會凍傷凍破他們的手指。甚至有的人認為,我的存在,會讓他們的手指變得笨拙而遲鈍。

看來,受冷落是必然的,他們會把我直接擱進柜子或扔在了偏僻的角落。更過分的是,有人見我稍有些陳舊或破損。竟沒有一點疼愛之心,你不縫補也就罷了,還將我徑直扔進了垃圾桶,這讓我有種「我們再也不會像以前那樣,以彼此不可替代;我們再也不會像以前那樣,那樣用力的愛,直到哭了出來」的傷感。

在過去很長的時間內,我盡心盡力地呵護過你們的每一根手指,無論細嫩粗糙,胖瘦長短;無論是握筆龍飛鳳舞的,還是揮杴戰天鬥地的,我都沒嫌棄過。只要是選擇了我,我都會投入全部的熱情,釋放出全部的熱量。可現在,雖說自己仍有無數的新歡舊愛,可有的人的冷漠,不免讓我傷心。人啊!你怎麼會這樣待我呢?看來「沒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了的福」真是告誡我的至理名言。現在,我真的有些「淡定看人生,寧靜看自己」生活境界。

我也悄悄發現,時代變代的太快。保守並不能使自己堅守,自己更須去創新。在生活中完成蛻變,完成涅槃。除去保暖功能是我的根本外,更多時間,我要變成手指的飾物。無論婀娜多姿的美女或雍容華貴的少婦,在擁有我的溫暖時,更擁有我精美玲瓏,把我當成自己最美的飾品,去襯托她們細嫩的手指,去增色她們絢麗的生活。

變化的生活,自己也是喜憂參半。常在高興和鬱悶之間輪換。高興,是我覺得自己的色彩越來越艷麗,琳琅滿目的樣式讓人目不暇接,惟妙惟肖的圖案讓人喜出望外。用料的質地更不用說了,有絲有線的,有棉有布的,有絨有皮的,只要是你能想到的,全能找到,這讓我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總是情不自禁地驚嘆僅僅幾十年的生活,人們竟會讓我的生活變得如此豐富多彩。鬱悶,主要是人們對我的態度,現在見到我,已沒有了原來渴望和激動,對我也沒有原來那樣疼愛有加的珍惜。

上世紀的八九十年代,很多人見我磨破了,損傷了,就會找來各種各樣的布片或棉線,重新補織或縫補好,以便讓我發揮熱量的最大化,真有榨乾熬盡的感覺。可時過境遷,現在他們待我冷漠了很多。我也在不斷的反思警醒自己,要拋棄陳舊的觀念,不停地推陳出新。但人們還是不斷的嫌棄我,挑剔我,甚至諷刺挖苦我,讓我真有些「剪不斷,理還亂,是離愁,別是一番滋味在心頭。」

時間都去哪了?短短几十年的時間,自己雖算不上「為賦新詞強說愁」但也不免有些「思量卻也有悲時。」

上世紀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家底貧寒,原料匱乏,樣式陳舊,品種單一。可我享受過「皇帝的女兒不愁嫁」的日子。那時人們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我能「飛入尋常百姓家,」足已讓人「意外悠悠久系情。」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農村男孩兒把家裡的雞蛋偷着賣了,買了一副棉線織成的我。他很喜歡我,覺得我線條優美,潔白秀氣,讓他有些愛不釋手,甚至用手帕把我包起來,偷偷珍藏在他的一個破舊木箱裡。以等到冬季時,讓我去溫暖他的手。

他那時每天騎車上學,從家到校,有十多里。可那時我有些外強中乾,有些中看不中用。因是棉線的,在寒冷的空氣中,沒過幾分鐘,我自己都被凍的全身冰涼。自然他的手也被凍傷凍破。據說現在手上的疤痕,都是那時留下的。我真的給不了他的手溫暖,時間稍長一點,他手指凍得受不了,總是氣惱地摘下我,把手指攏在嘴邊,使勁兒地呵氣,讓手指感到些許的溫暖。我很同情他,也無奈,只能黯然神傷。

讓男孩兒幾次失望後,他摘掉了我。不是把我再用手帕小心翼翼的包起來,放在箱子裡。而是放在了窗台上,有時會懶洋洋的曬着太陽。這時,男孩兒母親做了一雙醜陋難看的另一個我,它用的還是我的姓和名。男孩兒母親是把布剪成夾層的狼頭樣兒,把大拇指和其它四個指頭分開。並在中間填入棉花,一針一線地縫起來。最後,用一根棉布條把兩個大同小異的我連起來,掛在男孩兒的脖子上。每天早上男孩兒戴上時,感覺暖和多了。雖然樣式不是他的最愛,但在他的心中,需要的不僅是外表的好看,而是內里的溫暖。好看的外表攔擋不住他手上的凍瘡,但內在溫暖行。這讓曾清高的我自慚形愧。也使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在很多時期,受歡迎的,更重要的是內容,而不是形式。但當內容是一樣時,形式的重要不言而喻。

人是會喜新厭舊的。很快地,我發現男孩兒跟嫌棄原棉線的我一樣,又開始挑剔模樣醜陋但還溫暖我。在跟別人對比後,嫌我不漂亮,不優雅,有礙觀瞻。隨着時間的延長,汗漬對棉花的浸潤,我變得僵硬,男孩兒覺得我不再那麼柔軟溫暖。男孩兒怎麼能這樣呢?畢竟我陪他的手指走過最寒冷的冬季,給予了他從沒有的溫暖,無論是手指,還是手背,都讓凍瘡望而卻步。真讓我有些「等閒變卻故人心,卻道故人心易變」的感慨。可生活中,發現這樣的故事重複。

上世紀的很長時間內,尤其在農村,我常常被當成愛情的信物。記得村裡有一姑娘,每天放羊時,就把棘荊上掛下的羊毛撿起來,時間長了,羊毛撿了好大的一團兒,她把每天撿到的羊毛裝進一個手提的竹簍里,閒時用紡錘纏繞着打轉,搓捻成毛線,再用竹籤針勾織成我,並買來顏料,把我浸染成藍色。那時,她母親還以為她是給父親織的,可織成好長時間了,都沒見她送給父親。有次去村里串門,發現村里最能幹活的小伙子手上戴着我。她怎麼看,像是自己閨女織的,但她沒好意思問。回到家一問閨女,閨女吱吱唔唔,說不出個所以然來。這時她才知道,閨女長大了,已有了自己喜歡的人。果然沒有多久,那家人托媒說親,在那幾天,女兒總是表現得很緊張,幹活也特別的殷勤。當他父親說不願意時,她竟不吃不喝,老是哭。老媽心疼閨女,就一再勸老兒。父親見沒辦法,只好點頭答應。閨女才破涕而笑。沒過多少天,她也用羊毛給父親織了一雙我。只不過顏色染成了黑色,但在母親的眼裡,覺得這雙沒有送給小伙兒的精細好看。就這,足以讓父親逢人便夸閨女的心靈手巧。可見在姑娘的眼中,愛情信物的我比親情信物的我更用心更用情。

時間如白駒過隙,我的初心,就是讓天下所有人在嚴寒中溫暖雙手。我也在實踐和新時代中不斷的規劃自己,去準確定位自己和最大限度地發挖掘自己的價值。我知道,若我不能「天工人巧日爭新。」定會被手指淘汰,拋棄。「預支五百年新意,到了千年又覺陳」是對自己不斷的告誡和警示。

我細心地觀察着人的審美情趣和手指的剛需,不斷的自我否定中,「切忌在人腳後行。」在更多設計師的先進理念中,加大科技的含量,讓我以更加飽滿的熱情,巧奪天工的精美,流淌詩韻的高雅,雍容典雅的高貴,久經磨練的實用,萬般功能的新意,開始「敢叫手指換新天。」

初心不改,我不僅會是人們生活幸福指數的標籤,更是時代變化的符號,會時時刻刻呵護人們的每一雙手,去創造他們絢麗的生活。[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