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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復甦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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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復甦術

中文名:心肺復甦術

外文名:Cardio 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

別 名:心肺復甦

心肺復甦術,簡稱CPR,是針對驟停的心臟和呼吸採取的救命技術。是為了恢復患者自主呼吸和自主循環。[1]

相關法規

2020年8月,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教育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紅十字工作的通知》,將學生健康知識、急救知識,特別是心肺復甦納入教育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  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2]

疾病簡介

心搏驟停(Cardiac Arrest, CA)是指各種原因引起的、在未能預計的情況和時間內心臟突然停止搏動,從而導致有效心泵功能和有效循環突然中止,引起全身組織細胞嚴重缺血、缺氧和代謝障礙,如不及時搶救即可立刻失去生命。心搏驟停不同於任何慢性病終末期的心臟停搏,若及時採取正確有效的復甦措施,病人有可能被挽回生命並得到康復。 心搏驟停一旦發生,如得不到即刻及時地搶救復甦,4~6min後會造成患者腦和其他人體重要器官組織的不可逆的損害,因此心搏驟停後的心肺復甦(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必須在現場立即進行,為進一步搶救直至挽回心搏驟停傷病員的生命而贏得最寶貴的時間。 由美國心臟學會(AHA)和其它一些西方發達國家復甦學會制訂的每五年更新一次的「國際心肺復甦指南」對指導和規範在全球範圍內的心肺復甦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2020年美國心臟學會(AHA)和國際復甦聯盟(ILCOR)發布最新心肺復甦和心血管急救指南,由2005年的四早生存鏈改為六個鏈環來表達實施緊急生命支持的重要性。發病原因 心搏驟停的原因可分為 心源性心搏驟停非心源性心搏驟停 疾病分類 心搏驟停時,心臟雖然喪失了有效泵血功能,但並非心電和心臟活動完全停止,根據心電圖特徵及心臟活動情況心搏驟停可分為以下3種類型: 1、心室顫動:心室肌發生快速而極不規則、不協調的連續顫動。心電圖表現為QRS波群消失,代之以不規則的連續的室顫波,頻率為200-500次/分,這種心搏驟停是最常見的類型,約占80%。心室顫動如能立刻給予電除顫,則復甦成功率較高。 2、心室靜止:心室肌完全喪失了收縮活動,呈靜止狀態。心電圖表現呈一直線或僅有心房波,多在心搏驟停一段時間後(如3~5min)出現。 3、心電-機械分離:此種情況也就是緩慢而無效的心室自主節律。心室肌可斷續出現緩慢而極微弱的不完整的收縮。心電圖表現為間斷出現並逐步增寬的QRS波群,頻率多為20-30次/分以下。由於心臟無有效泵血功能,聽診無心音,周圍動脈也觸及不到搏動。此型多為嚴重心肌損傷的後果,最後以心室靜止告終,復甦較困難。 心搏驟停的以上3種心電圖類型及其心臟活動情況雖各有特點,但心臟喪失有效泵血功能導致循環驟停是共同的結果。全身組織急性缺血、缺氧時,機體交感腎上腺系統活動增強,釋放大量兒茶酚胺及相關激素,使外周血管收縮,以保證腦心等重要器官供血;缺氧又導致無氧代謝和乳酸增多,引起代謝性酸中毒。急性缺氧對器官的損害,以大腦最為嚴重,隨着腦血流量的急驟下降,腦神經元三磷酸腺苷(ATP)含量迅速降低,細胞不能保持膜內外離子梯度,加上乳酸鹽積聚,細胞水腫和酸中毒,進而細胞代謝停止,細胞變性及溶酶體酶釋放而導致腦等組織細胞的不可逆損害。缺氧對心臟的影響可由於兒茶酚胺增多和酸中毒使希氏束及浦氏系統自律性增高,室顫閾降低;嚴重缺氧導致心肌超微結構受損而發生不可逆損傷。持久缺血缺氧可引起急性腎小管壞死、肝小葉中心性壞死等臟器損傷和功能障礙或衰竭等併發症。 臨床表現 絕大多數病人無先兆症狀,常突然發病。少數病人在發病前數分鐘至數十分鐘有頭暈、乏力、心悸、胸悶等非特異性症狀。心搏驟停的主要臨床表現為意識突然喪失,心音及大動脈搏動消失。一般心臟停搏3~5秒,病人有頭暈和黑朦;停搏5~10秒由於腦部缺氧而引起暈闕,即意識喪失;停搏10~15秒可發生阿-斯綜合徵,伴有全身性抽搐及大小便失禁等;停搏20~30秒呼吸斷續或停止,同時伴有面色蒼白或紫紺;停搏60秒出現瞳孔散大;如停搏超過4~5分鐘,往往因中樞神經系統缺氧過久而造成嚴重的不可逆損害。輔助檢查以心電圖最為重要,心搏驟停4分鐘內部分病人可表現為心室顫動,4分鐘後則多為心室靜止。 心搏驟停的識別一般並不困難,最可靠且出現較早的臨床徵象是意識突然喪失和大動脈搏動消失,且伴有瀕死喘息或完全呼吸停止,一般輕拍病人肩膀並大聲呼喊以判斷意識是否存在,以食指和中指觸摸頸動脈以感覺有無搏動,如果二者均不存在,且呼吸異常就可做出心搏驟停的診斷,並應該立即實施初步急救和復甦。如在心搏驟停5min或更短時間內內爭分奪秒給予有效的心肺復甦,病人有可能獲得復甦成功且不留下腦和其他重要器官組織損害的後遺症;但若延遲至5min以上,則復甦成功率極低,即使心肺復甦成功,亦難免造成病人中樞神經系統不可逆性的損害。因此在現場識別和急救時,應分秒必爭並充分認識到時間的寶貴性,注意不應要求所有臨床表現都具備齊全才肯定診斷,不要等待聽心音、測血壓和心電圖檢查而延誤識別和搶救時機。[3]

基礎生命支持

基礎生命支持(Basic Life Support, BLS)又稱初步急救或現場急救,目的是在心臟驟停後,立即以徒手方法爭分奪秒地進行復甦搶救,以使心搏驟停病人心、腦及全身重要器官獲得最低限度的緊急供氧(通常按正規訓練的手法可提供正常血供的25%—30%)。BLS的基礎包括突發心臟驟停(Sudden Cardiac Arrest, SCA)的識別、緊急反應系統的啟動、早期心肺復甦(CPR)、迅速使用自動體外除顫儀(Automatic External Defibrillator, AED)除顫。對於心臟病發作和中風的早期識別和反應也被列為BLS的其中部分。在2010成人BLS指南對於非專業施救者和醫務人員都提出了這一要求。BLS步驟由一系列連續評估和動作組成: 1、評估現場環境安全及患者的意識、呼吸、脈搏等:急救者在確認現場安全的情況下輕拍患者的雙側肩膀,並大聲呼喊「你還好嗎。」檢查患者是否有呼吸。如果沒有呼吸或者沒有正常呼吸(即只有喘息),立刻啟動應急反應系統。BLS程序已被簡化,已把「看、聽和感覺」從程序中刪除,實施這些步驟既不合理又很耗時間,基於這個原因,2010心肺復甦指南強調對無反應且無呼吸或無正常呼吸的成人,立即啟動急救反應系統並開始胸外心臟按壓。 2、脈搏檢查:對於非專業急救人員,不再強調訓練其檢查脈搏,只要發現無反應的患者沒有自主呼吸就應按心搏驟停處理。對於醫務人員,一般以一手食指和中指觸摸患者頸動脈以感覺有無搏動(搏動觸點在甲狀軟骨旁胸鎖乳突肌溝內)。檢查脈搏的時間一般不能超過10秒,如10秒內仍不能確定有無脈搏,應立即實施胸外按壓。 3、啟動緊急醫療服務(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EMS)並獲取AED: (1)如發現患者無反應無呼吸,急救者應啟動EMS體系(撥打120),取來AED(如果有條件),對患者實施CPR,如需要時立即進行除顫。 (2)如有多名急救者在現場,其中一名急救者按步驟進行CPR,另一名啟動 EMS體系(撥打120),取來AED(如果有條件)。 (3)在救助淹溺或窒息性心臟驟停患者時,急救者應先進行5個周期(2min)的CPR,然後撥打120啟動 EMS系統。 4、胸外按壓(compression, C):確保患者仰臥於平地上或用胸外按壓板墊於其肩背下,急救者可採用跪式或踏腳凳等不同體位,將一隻手的掌根放在患者胸骨中下1/3交界處,將另一隻手的掌根置於第一隻手上。手指不接觸胸壁。按壓時雙肘須伸直,垂直向下用力按壓,成人按壓頻率為100-120次/min,下壓深度5-6cm,每次按壓之後應讓胸廓完全回復。按壓時間與放鬆時間各占50%左右,放鬆時掌根部不能離開胸壁,以免按壓點移位。對於兒童患者,用單手或雙手於乳頭連線水平按壓胸骨,對於嬰兒,用兩手指於緊貼乳頭連線下放水平按壓胸骨。為了儘量減少因通氣而中斷胸外按壓,對於未建立人工氣道的成人,2010年國際心肺復甦指南推薦的按壓-通氣比率為30:2。對於嬰兒和兒童,雙人CPR時可採用15:2的比率。如雙人或多人施救,應每2分鐘或5個周期CPR(每個周期包括30次按壓和2次人工呼吸)更換按壓者,並在5秒鐘內完成轉換,因為研究表明,在按壓開始1~2分鐘後,操作者按壓的質量就開始下降(表現為頻率和幅度以及胸壁復位情況均不理想)。 胸外按壓法於1960年提出後曾一直認為胸部按壓使位於胸骨和脊柱之間的心臟受到擠壓,引起心室內壓力的增加和房室瓣的關閉,從而促使血液流向肺動脈和主動脈,按壓放鬆時,心臟則「舒張」而再度充盈,此即為「心泵機制」。但這一概念在1980年以後受到「胸泵機制」的嚴重挑戰,後者認為按壓胸部時胸內壓增高並平均地傳遞至胸腔內所有腔室和大血管,由於動脈不萎陷,血液由胸腔內流向周圍,而靜脈由於萎陷及單向靜脈瓣的阻擋,壓力不能傳向胸腔外靜脈,即靜脈內並無血液返流;按壓放鬆時,胸內壓減少,當胸內壓低於靜脈壓時,靜脈血回流至心臟,使心室充盈,如此反覆。不論「心泵機制」或「胸泵機制」,均可建立有效的人工循環。國際心肺復甦指南更強調持續有效胸外按壓,快速有力,儘量不間斷,因為過多中斷按壓,會使冠脈和腦血流中斷,復甦成功率明顯降低。 5、開放氣道(airway, A):在2010年美國心臟協會CPR及ECC指南中有一個重要改變是在通氣前就要開始胸外按壓。胸外按壓能產生血流,在整個復甦過程中,都應該儘量減少延遲和中斷胸外按壓。而調整頭部位置,實現密封以進行口對口呼吸,拿取球囊面罩進行人工呼吸等都要花費時間。採用30:2的按壓通氣比開始CPR能使首次按壓延遲的時間縮短。有兩種方法可以開放氣道提供人工呼吸:仰頭抬頦法推舉下頜法。後者僅在懷疑頭部或頸部損傷時使用,因為此法可以減少頸部和脊椎的移動。遵循以下步驟實施仰頭抬頦:將一隻手置於患者的前額,然後用手掌推動,使其頭部後仰;將另一隻手的手指置於頦骨附近的下頜下方;提起下頜,使頦骨上抬。注意在開放氣道同時應該用手指挖出病人口中異物或嘔吐物,有假牙者應取出假牙。 6、人工呼吸(breathing, B):給予人工呼吸前,正常吸氣即可,無需深吸氣;所有人工呼吸(無論是口對口、口對面罩、球囊-面罩或球囊對高級氣道)均應該持續吹氣1秒以上,保證有足夠量的氣體進入並使胸廓起伏;如第一次人工呼吸未能使胸廓起伏,可再次用仰頭抬頦法開放氣道,給予第二次通氣;過度通氣(多次吹氣或吹入氣量過大)可能有害,應避免。 實施口對口人工呼吸是藉助急救者吹氣的力量,使氣體被動吹入肺泡,通過肺的間歇性膨脹,以達到維持肺泡通氣和氧合作用,從而減輕組織缺氧和二氧化碳瀦留。方法為:將受害者仰臥置於穩定的硬板上,托住頸部並使頭後仰,用手指清潔其口腔,以解除氣道異物,急救者以右手拇指和食指捏緊病人的鼻孔,用自己的雙唇把病人的口完全包繞,然後吹氣1秒以上,使胸廓擴張;吹氣畢,施救者鬆開捏鼻孔的手,讓病人的胸廓及肺依靠其彈性自主回縮呼氣,同時均勻吸氣,以上步驟再重複一次。對嬰兒及年幼兒童復甦,可將嬰兒的頭部稍後仰,把口唇封住患者的嘴和鼻子,輕微吹氣入患者肺部。如患者面部受傷則可妨礙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可進行口對鼻通氣。深呼吸一次並將嘴封住患者的鼻子,抬高患者的下巴並封住口唇,對患者的鼻子深吹一口氣,移開救護者的嘴並用手將受傷者的嘴敞開,這樣氣體可以出來。在建立了高級氣道後,每6-8秒進行一次通氣,而不必在兩次按壓間才同步進行(即呼吸頻率8-10次/min)。在通氣時不需要停止胸外按壓。 7、AED除顫:室顫是成人心臟驟停的最初發生的較為常見而且是較容易治療的心律。對於VF患者,如果能在意識喪失的3-5min內立即實施CPR及除顫,存活率是最高的。對於院外心臟驟停患者或在監護心律的住院患者,迅速除顫是治療短時間VF的好方法。除顫會在下文作進一步闡述。


視頻

成人心肺復甦

參考資料

  1.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教育部:將心肺復甦納入教育內容,新華社
  2.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的是什麼內容,律圖
  3. AHA美國心臟協會簡介,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