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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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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 | 中國 |
徐福順,男,漢族,1958年10月生,山東萊州人,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9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高級審計師。[1] 現任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人物履歷
1980.09—1984.09,遼寧財經學院基建經濟系學習;
1984.09—1988.09,中國核工業部審計室見習生、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
1988.09—1991.01,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審計室主任科員;
1991.01—1993.08,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審計室綜合審計處副處長;
1993.08—1994.11,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審計室副主任(1992.10-1993.11在秦山核電公司掛職總經理助理);
1994.11—1998.03,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審計局副局長(1995.10—1998.10兼任核工業八一三廠監事會主席;1997.03―1997.07在中央黨校進修班學習);
1998.03—1999.06,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審計局代局長(正局級);
1999.06—2001.01,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直屬黨委書記兼總經理助理、投資經營管理部主任;
2001.01—2001.10,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直屬黨委書記兼總經理助理、辦公廳主任(2000.03—2001.11兼任中核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01.06―2001.07在中央黨校企業領導人進修班學習);
2001.10—2003.09,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直屬黨委書記兼總經理助理,掛任青海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省長助理;
2003.09—2007.05,青海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2004.05—2008.05兼任青海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期間:2005.09—2008.07中共中央黨校政治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
2007.05—2008.01,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2] 2008.01—2013.05,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期間:2008.03—2009.05兼任青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0.09—2012.11在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13.05—2013.10,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
2013年10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兼職)。
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工作分工
分管企業分配局、群眾工作局(黨委群眾工作部、黨委統戰部)、機關服務管理局(離退休幹部管理局)。
人物事件
2016年6月,中央紀委下發《關於徐福順、王宜林、楊華同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通報》,這份文件編號為「中紀通【2016】6號」的通報指出徐福順、王宜林、楊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主要問題包括「在黨中央持續高壓的態勢下,依然多次公款吃喝,提供高檔酒水和香煙」,以及「並未報國資委審批的情況下違規購買北京金湖度假村,共花費公款9.497億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