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案[ dāng àn ] 讀音為dāng àn ,漢語詞語,意思是主持文案。[1]
《水滸傳》第十八回:「何濤道:『押司是當案的人,便說也不妨。』」《水滸傳》第四十回:「次日,蔡九知府升廳,便叫當案孔目來分咐道:『快教迭了文案,把這宋江、戴宗的供狀招款黏連了。』」
主持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