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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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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57年10月 |
國籍 | 中國 |
[[張學群]],男,漢族,1957年10月生,安徽阜南人,197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現任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二級大法官。 [1]
人物履歷
1974.02-1976.12,安徽省阜南縣柴集公社知青
1976.12-1980.08,安徽省阜陽市委辦公室幹部
1980.08-1984.07,安徽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習
1984.07-1986.12,安徽省司法廳幹部、團委副書記(其間: 1986.03-1986.12,掛職任安徽省肥西縣司法局副局長)[2]
1986.12-1988.05,安徽省司法廳政治部任免科副科長
1988.05-1991.04,安徽省政法幹校副校長(1989.08明確副處級)
1991.04-1996.08,安徽省司法廳政治部副主任
1996.08-1998.07,安徽省司法廳辦公室主任
1998.07-2001.12,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其間:1998.09-2001.07,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1.12-2003.12,安徽省蕪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其間:2001.03-2002.01,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3]
2003.12-2008.06,安徽省蚌埠市委副書記(其間:2001.03-2004.01,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08.06-2008.08,安徽省蚌埠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8.08-2010.11,安徽省蚌埠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0.11-2012.12,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正廳級)
2012.12-2013.01,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
2013.01-2018.01,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18.01-,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院長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19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任命張學群為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 2018年1月31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張學群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社會兼職
中國書法家協會理事
安徽省書法家協會主席、
安徽省直書畫家協會主席。
榮譽展示
其書法作品在國內多家報刊發表數百幅;
參加過中國書協主辦的多次大型展覽;
曾獲徐悲鴻藝術基金會三等獎;
論文獲第四屆全國書學討論會三等獎。
《中國書法》、《書法》、《書法報》、《書法導報》等報刊曾專題介紹;多次赴日本、東南亞等地展出;
先後在合肥、深圳、蕪湖等地舉辦個展;
1993年出版《張學群書法集》,
2003年出版《當代書法百家-張學群》。
2013年10月26日至30日,由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國家畫院共同主辦的「同源同行——張學群 楊彥書畫作品展」在 北京榮寶齋舉行,展覽共展出張學群、楊彥書畫作品50餘幅。張學群、楊彥二人以「同源同行」為主題,創作出一 系列形式新穎的作品,如張學群畫、楊彥補筆造境作品,張學群書、楊彥補畫作品,楊彥畫、張學群題款作品,張學群畫、楊彥題款作品等,給人以耳目一新的視覺效果,對書畫藝術是一個很好的發揚和傳承,很值得後輩學習。
媒體報道
品賞《當代書法百家·張學群》
2004年05月19日安徽在線-安徽日報
每每一卷在手,感覺迥然有異:或則剛翻幾頁便很快放下,感覺沒什麼玩味之處;或則愛不釋手,
感覺書里有東西,可玩可品,耐人尋味。近讀河南美術出版社出版的《當代書法百家·張學群》(以下簡稱《張學群》),感覺顯屬後一種。
其實早在十年前,學群先生就出過一本《張學群書法集》(新華出版社),當時便以其展現出來的紮實的藝術功力和全面的藝術才華引起書壇關注。十年過去,他的又一部新集———《張學群》問世了!品讀《張學群》,感覺既熟悉,又新奇。熟悉的是作者的理性,他對傳統的把握一如既往,只是面更寬、度更深;新奇的是作者的激情,這些全新的作品中飽含過去所沒有的創作衝動,作品更具才情,更有內涵,更富意趣,更耐玩味。 [4]
筆者以為,《張學群》之可品賞,在於傳統與創新的結合上。從《張學群》這本集子中,我們不難看出作者對數千年書法藝術傳統的全面繼承和深刻把握。歷朝歷代的名碑法帖,秦篆、漢隸、魏碑、唐楷及宋元明清行草等,他無不浸淫。他真誠專注地熱戀着歷史上每一位大師的每一件精品,朝夕讀之臨之吮吸之,從中獲得豐富有益的藝術營養。如他的代表書體行草書作品中,既有宋人的意趣,又含明清的神態,亦見近人的影響,而每件作品又充滿個性,與眾不同,有張學群自己的東西。這種「東西」就是張學群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追求、自己的創造、自己的風格以及自己的人品、學養、智慧、心態等。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張學群是當代書法尤其青年書家群體中走傳統與創新結合之路最為成功的典範之一,而這部《張學群》乃是繼承傳統與銳意創新的結晶和範本。
《張學群》之可品賞,還在於理性與激情的把握上。藝術需要激情,也不能沒有理性。眾所周知,學群先生在書壇是位頗有建樹的理論家。他在長期的書法創作實踐中,始終注意書法理論的研究和思考,其書學論文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就已入選「全國第三屆青年書法討論會」和「全國第四屆書法討論會」(獲三等獎),並先後主編過《書法新論》、《書法新探》等書法論文集。重要的是,張學群不是一個「擅鑒不書」的純理論家,他的理論更多地來源於他的藝術實踐,而又時時指導着他的書法創作。從其兩部作品集的比較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作者書法創作理性之所在。《張學群》中的許多作品,就是在反覆揚長避短、棄舊圖新中產生的,是在一種美學思想的指導和驅動下產生的,應該屬於「理性的創作」。然而《張學群》同時又屬於「激情之作」,而且較之作者第一部作品集更富激情。學群先生在其作品研討會上自云:「平時看書、臨帖、寫文章,有點想法了馬上就提筆。」「有想法和衝動就寫。」如果說,「想法」是一種理性思考的話,那麼「衝動」顯然屬於創作激情。在《張學群》中我們幾乎很難找到「寫字匠」式的作品,很難看到循規蹈矩、千篇一律的作品,原因就在於他的每一件作品都是在一種特定的心境、心態下激情創作的。尤其是幾幅手札式和條屏式行草作品,興至筆隨,翰逸神飛,盡得「手揮目送」之意。 當然,《張學群》之可品賞遠遠不僅這些。比如,我們還可以從動靜結合、碑帖交融上去玩味,從筆情墨趣、結體章法、形質神采等諸多方面去玩味。可以說,其味無窮。然而筆者最想提醒讀者的是,《張學群》之可品賞,更在於作者的創作態度。他在藝術上有一種永不自滿、永不停步、探索不止、不懈追求的精神。學群先生常說,他搞書法的目的是個「玩」字。當然,他所講的「玩」是有特定含義和文化內涵的。筆者認為,「玩」字因人而異,有人玩物喪志,玩世不恭;有人卻能玩出學問,玩出品位。學群先生玩書法,可謂玩出了藝術的真諦,玩出了生命的意義。我們在品賞《張學群》形式的多變性、內涵的豐富性的同時,足可體味出作者精神的進取性和思想的求新性。
視頻
鍥齋對話】李世俊對話張學群2017年4月10日發布
參考資料
- ↑ 雲南高院院長張學群中國網
- ↑ 十三屆人民代表法院網
- ↑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學群搜狐
- ↑ 搶抓機遇勇追夢 服務振興敢擔當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