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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蘭克·約翰遜·古德諾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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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蘭克·約翰遜·古德諾(Frank Johnson Goodnow),1859年出生於美國紐約州布魯克林市一小康之家。古德諾的學術成就主要是在行政法學領域,是美國公共行政與市政學的重要的奠基人和權威,著有《政治與行政》等書,對20世紀美國功能主義政治學的發展頗有影響。

生平 1882年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位。從1884年起到1913年來華前,在哥倫比亞大學任教,講授歷史學和行政法學等課程。中國近代著名外交家顧維鈞1909年在哥大讀碩士時,就曾修過他講授的憲法和行政法課程。在19、20世紀之交美國市政管理體制改革運動(即美國歷史上著名的"進步運動")中,古德諾是積極的推動者和倡導者。當時美國原有的市政體制弊病叢生,腐敗現象層出不窮,社會上要求改革的呼聲不斷高漲。古德諾積極參與紐約市的市政體制改革,起草該市市政法案,是當時頗負盛名的社會改革人士。他主張行政適度集權並對政治保持一定的獨立性,將效率、等級官僚制以及紀律引進公共管理的實踐之中,對美國公共行政體制的改革發揮了積極作用。

摺疊編輯本段民國政府顧問 古德諾來華擔任民國政府的憲法顧問,系經由卡耐基國際和平基金會引薦。1911年10月,該基金會派其董事、教育家伊利奧特前來亞洲做一次短期考察以拓展會務。1912年3月底伊氏抵北京,會見了袁世凱的秘書蔡廷干、國務總理唐紹儀,提到建議中國政府聘請外國顧問的事,並稱卡耐基基金會可以從西方國家,選聘民國政府各部門所需用的有能力的顧問。4月26日在唐的陪同下,伊利奧特晉謁袁世凱,建議袁聘用外國顧問,袁未置可否。直到次年1月,民國政府出於制定憲法之需,袁世凱也願意延聘一位美國知名學者當顧問以裝點門面,於是蔡廷干代表袁政府,通過美國駐華公使館與美國國務院,致電伊利奧特,請卡耐基基金會推薦一位精通憲法條例且對法國憲法較熟悉的專家來華任法律顧問。該基金會經過考慮,決定薦舉古德諾。卡耐基基金會之所以如此力勸民國政府聘請洋顧問,其原因正如伊利奧特致函唐紹儀所稱:中國"必須雇用外國顧問並給他們以足夠的權力,才能使西方資本家和政府相信,確保國家取得充裕的收入並以一種現代化和科學化的方式使用(外國貸款)"。這是在對中國表示友好的表象下為西方在華利益着想。


主要影響 由於《共和與君主論》客觀上確實為帝制運動起了輿論宣傳作用,所以當時就有各種傳聞和謠言,稱古德諾是接受了袁氏重金賄賂而捉刀炮製此文。其實此類傳聞並無任何實據。再者此文在基本觀點上與作者的一貫主張是一致的,決非純粹出於個人私利的違心之言。必須指出的是,古德諾與袁世凱等的立場並不完全一致,最關鍵之處在於前者所主張的君主制是立憲君主制,而後者所主張的則是專制君主制,這兩者間是有根本區別的。不過古氏的許多言論更強調的是君主制與共和制的區別而非立憲君主制與專制君主制的區別,所以當然很容易讓帝制派來個偷梁換柱,在君主制的名義下以專制君主制替換立憲君主制。對此,梁啓超在8月20日的《大中華》上撰文《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說的很清楚,他認為沒必要在國體是否應為君主或共和這個問題上做無謂的論爭和反覆,只有政體保持立憲才是最重要的。

是年8月底,因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開學在即,古德諾匆匆返美。此後民國政壇發生了袁世凱復辟帝制的鬧劇,而古氏在中國輿論界中亦復歸於沉寂。儘管依照合同他仍充任民國政府的兼職憲法顧問,直至1916年5月正式到期去職,但他已遠離中國的政治中心,這段時間他都在美國任校長。直到袁政權垮台後的1917年才又來華一次,參與由芮恩施等人發起並成立於北京的"中國社會政治學會"。1929年古德諾退休,在平靜的生活中度過了最後的10年,於1939年11月15日逝世,享年8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