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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基底面積 |
建築物基底面積是指建築物接觸地面的自然層建築外牆或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它一般的計算規則是:對規則的建築,按外牆牆體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對室外有頂蓋、有立柱的走廊、門廊、門廳等的不規則形狀和造型的建築,應按立柱外邊線水平面積計算;對有立柱或牆體落地的凸陽台、凹陽台、平台的建築,均按立柱外邊線或者牆體外邊線水平面積計算;懸挑不落地的陽台(不論凹凸)、平台、過道等,均不計算。
簡介
又名:占地面積
性質:自然層建築外牆、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
中文名稱:建築物基底面積
計算標準:《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GB/T 50353-2005)
基本內容
指建築物接觸地面的自然層建築外牆或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
相關知識
關於基底面積的具體測量計算方法目前國家還沒有專門的規範。可參考的規範有:《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GB/T 50353-2005)、《房產測量規範》(GB/T17986-2000)等。 建築基底面積既不等同於底層建築面積,也不是基礎外輪廓範圍內的面積。
建築基底面積是指建築物接觸地面的自然層建築外牆或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
它一般的計算規則是:獨立的建築,按外牆牆體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室外有頂蓋、有立柱的走廊、門廊、門廳等按立柱外邊線水平面積計算;有立柱或牆體落地的凸陽台、凹陽台、平台均按立柱外邊線或者牆體外邊線水平面積計算;懸挑不落地的陽台(不論凹凸)、平台、過道等,均不計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