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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 |
廢棄物 是指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中產生的,在一定時間和空間範圍內基本或者完全失去使用價值,無法回收和利用的排放物。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廢棄物 [1]
分類 礦業廢物、工業廢物、城市垃圾
影響 污染水體 污染大氣
主要包括 城市垃圾
分類
廢棄物主要包括城市垃圾、工業和城市建築工程排出的廢渣及少量廢水。其分類有多種:按來源分為礦業廢物、工業廢物、城市垃圾、農業廢物和放射性廢物等;
按形狀分為固體的(顆粒狀廢物、粉狀廢物、塊狀廢物)和泥狀的(污泥);
按化學性質分為有機廢物和無機廢物;按危害程度分為有害廢物和一般廢物。
影響
對環境的污染表現在:
①污染水體,如垃圾、廢渣隨地表徑流進入地面水體,垃圾、廢渣中的滲漏水通過土壤進入地下水體,細顆粒固體廢物隨風飄揚落入地面水體,將廢物直接倒入湖泊、河流和海洋等。
②污染大氣,如細顆粒的廢物隨風擴散到大氣中,固體廢物本身或者在焚化時散發毒氣和臭氣等。
③污染土壤,如固體廢物及其滲出液和濾瀝所含的有害物質進入土壤,改變土壤性質和結構,影響土壤微生物活動,有礙植物根系生長。隨着天然資源的日漸短缺和固體廢物排放量的激增,許多國家把固體廢物作為開發的"再生資源"加以綜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