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
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成立於1951年2月,是廣東省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省政府領導,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是集體所有制性質的合作經濟組織,主要擔負着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村日用消費品供應;農副產品收購、加工、儲藏和銷售;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引領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以及農村服務業等各項任務。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實行理事會主任[1]負責制,內設處室8個,出資企業7家、直屬學校3所、主管社團6個。
目錄
歷史沿革
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的前身是廣東省合作總社,成立於1951年2月,1954年10月改名為廣東省供銷合作社,1958年3月與廣東省服務廳合併為廣東省第二商業廳(保留供銷合作社名義),同年6月廣東省第一、第二商業廳合併,成立廣東省商業廳(對外仍保留供銷合作社名義)。1961年9月廣東省供銷合作社與廣東省商業廳分署辦公。「文革」初期,廣東省供銷合作社再次合併到廣東省商業廳,1975年5月又與廣東省商業廳分署辦公,1983年7月,第三次合併到省商業廳,1985年4月,第三次從省商業廳劃出,單獨建制,但不再作為國家行政機構,對所屬各級供銷聯合社負有組織、協調、監督和提供服務的責任。
機構職能
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是全省供銷社的聯合組織和領導機構,由主管農業農村工作的省領導分管,屬事業單位編制,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其主要職能是:研究制定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對政府授權和有關部門委託經營的商品進行組織、協調管理;協調有關部門的關係,指導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引導農民發展商品生產,發展農業產業化;組織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技術交流;宣傳黨中央、國務院、省委和省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供銷合作社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代表全省供銷合作社參與全國總社的各項活動,承辦省委、省政府和全國總社交辦的其他事項[2]。
視頻
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葉梅芬任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搜狐,2019-05-21
- ↑ 2015年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部門決算,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2016-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