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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普良(拉丁語:Thascius Caecilius Cyprianus),英語化後成為居普良(英語:Cyprian, 約200年-258年),聖公會譯聖西浦廉,又譯西普里安,迦太基教會主教,基督教會殉教聖人,是對基督教教會論影響深遠的拉丁教父。他的教會合一觀念是促成拉丁教會統一在羅馬主教之下的重要思想力量。他的名言:「不以(大公)教會為母的,就沒有上帝為父」和「在教會之外沒有救恩」,都極力強調大公教會在信仰上的必要性。但他所主張的體制卻又不是天主教的教宗制,而是主教聯盟,就是以各地主教組成的團契為全教會的最高領導中心。
生平背景
居普良為特土良的門生,且真是得了老師的真傳,終其一生都居住在迦太基中。由於居氏家境不錯,故可接受較高等的教育,甚至後來還成了修辭學的名師。在信基督教後才二、三年這麼短的時間裡就被推舉為迦太基主教,着實不易。他沒有特氏那樣的才華,但擅於待人接物及送往迎來,且都是出於主耶穌的愛所致,故相當合適牧養眾信徒。。 居普良在公元246年歸信基督,249年起開始擔任迦太基主教,他為迦太基教會中一傑出教父」。居普良原為傳統宗教教徒,中年歸主;他是一名博學多聞之士,具極佳的辯才,為當代極為出色的演說者。公元250年,教會再度遭遇逼迫,居普良面臨逃亡的命運(這也是他日後被人指責的原因);此時一些教會中的極端份子,鼓吹拒絕逃亡的軟弱者重返教會,居普良面臨此一情勢,遂着手處理教會內部秩序和體制等等的問題」。他是最早主張主教教會學說的人;所著的《論教會合一》一書,是研究教會合一歷史的最重要著作。居普良乃尼西亞會議前大公教會的化身,非洲教會第一位殉道的主教,他所活出來的領袖風,在他之後被正統大公教會奉為標準和楷模達一千年之久,至今仍深深地影響着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258年逼迫再次臨到,此次他即殉教。
居普良在當時必需去面對教會出現分裂者,在羅馬當局強裂的逼迫下,包含主教中都有背道者,這是教會要去面對,也是每一區的主教所要面對的,主教不是只有信仰純正和教會的治理工作負責,還需捍衛真理,面對逼迫和隨時都有可能為主殉道的準備。信徒的處境為何呢?也是一樣的艱苦。但也有會友在面對逼迫時:「他們不待被捕獲就自招供了,不待審訊就自否認主了」。原因是什麼呢?居普良指出,原因就在於貪財。基督教會正處於內憂外患之中,而當中卻有弟兄姊妹卻貪愛世界,沒有一同去面對這個極困難的環境;在此時就顯出居普良的卓越,他不是在創作、處理艱難深奧的神學問題,乃是在治理教會、處理教會問題、教規、倫理上顯出他的長才來。
神學思想——教會觀
居普良的教會觀到奧古斯丁時代之前,一直是西方的主流,他使我們呼吸到完全不同的氣息」。他是第一個倡導教會主教制的人,還將大公教會的主教職權標準化,對於東方和西方的基督教變成高度結構化的屬靈階層組織,具有大力促成的作用」。
合一與主教制
居普良認為教會的合一在主教制,主教的合一就是教會的合一,教會合一,是基督徒與其主教相合的合一。他主張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以下,基督託付彼得的記載,是合一的證據,而關於使徒的地位,則訴諸約翰福音二十章21節以下。雖然主設立了主教團,但他一開始就把主權委託彼得,好從頭就完全樹立教會合一的原則。居普良主張只有一間真正的教會,這教會必須經由主教團鑑定,這可能是為了防止異端建立教會,以及防堵已經在教會內的分裂者,在當時主教已經有相當大的權柄,被視為正統的保障又是基督教信仰的化身,那些與主教意見相左的人,他們就不在教會之內,也就不是基督徒了。這是一件極為嚴重的事情,關乎到得救的問題,凡要作或是基督徒的都必須是與主教合一同心,可以說只要不在當中的基督徒很有可能會被認定是異端或背信者。
主教為教會代表
主教對信仰的純正和教會的治理,負有最重要的責任和最高的權威。居普良極重視使徒統緒,他認定主教即是使徒的繼承者。因此不僅強調主教具有的特權和職分應受到必要的尊重外,也認為擁有教導的權柄;他個人的神學立場是:因主教和教會均是透過使徒按手禮而傳承下來的,所以主教和教會理當擁有特權。而「教會是主教所組成的;教會的一切行動都以這些領袖作主。」、「教會在主教裡面、主教在教會裡面」。什麼地方沒有主教就沒有教會,這些都不是新約原來的教訓,教會以外沒有救恩或者應該說主教之外沒有救恩了。除了神以外,沒有人可以論斷主教,批評主教就等於反叛,背叛主教就是背叛上帝。如果有不順從主教的,那就要喪失他們與教會的團契;又因在教會以外沒有救恩,他們就因此也要失去他們的救恩。沒有與主教在主教中沒有合一就失去救恩,在恩典之外。
眾主教平等
居普良看見主教之間的平等、平衡也關乎到教會的合一。他認同羅馬的教會實有最高的尊嚴,是眾教會中的第一位,使徒彼得是首先從主接受了權威,但其他使徒也接受同等的權威,所以他尊重羅馬的主教,也同樣尊重其他的主教(包含鄉村的主教),眾教會、主教均是平等的,與羅馬主教有同等的權威。居普良十分堅持所有的主教有同的地位,當羅馬主教和居普良因異端浸禮起爭執時,訓示居普良並按照居普良對羅馬教會的稱呼施行他的應有權力時,居普良更是極力否認任何主教包括羅馬主教有干涉另一主教及主教區的權力。
面對分裂的態度
居普良強調,倘若主教背棄信仰或主張分裂,他便認為應當剝奪主教出任聖職及主持聖禮的權力;他表示踏出教會範圍的主教,便失去屬靈的恩賜與權柄,因而不能按立聖職;而即使被按立,也要視同無效。背棄信仰的主教所主持的聖禮和教會分裂者及異端的受洗也不具有任何效力。剛才有提到主教等同於教會,也認為只有經過使徒統緒合法按立的主教許可外,任何人想要任意以基督徒的身份去生活、敬拜、甚至教導就是在製造分裂,凡是在主教的大框框之外的便是撇棄主,撇棄教會。
在居普良之後的多納徒派和大公教會,便是採用他不同層面的原則而衍生出許多的僵持;而此僵持最後乃是由奧古斯丁解決。雖然居普良沒有建議或贊成教皇制度,但他的領導權與態度卻為建立羅馬主教成為大公教會之首一事,奠定了基礎。
聖經
基督教的《聖經》又名《新舊約全書》,由《舊約[1]》《新約》組成。《舊約》一共有三十九卷,以古希伯來文(含亞蘭文)寫成,由猶太教教士依據猶太教的教義編纂而成,囊括了猶太及鄰近民族從公元前12世紀至公元前2世紀的人文歷史資料。《新約》一共27卷。《舊約全書》即猶太教的聖經,是基督教承自猶太教的,但《舊約全書》和《希伯來聖經》有所差異,書目的順序也不同[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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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三分鐘讀完《聖經·舊約》,搜狐,2015-12-08
- ↑ 淺談基督教的起源和發展,搜狐,202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