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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司徒是《周禮·地官》大司徒副手,設中大夫二人,為地官副長官,輔佐大司徒掌管天下土地、人民、六鄉六遂政教、賦稅、兵役、徭役,大司徒總領邦教,小司徒負責全部具體執行、核算、稽查事務,地官體系絕大多數基層官吏均歸其節制,是周代地方民政、軍政副首腦。地官以「安擾萬民」為核心,大司徒定製度、掌大計,小司徒落地執行,統籌鄉師、鄉大夫、載師、縣師等全部基層民政官吏。
核心職權
小司徒核心職權分為戶籍土地、兵役徭役、鄉遂政教、賦稅稽查四大板塊。其一,掌管全國戶籍、井田版圖,核定每家人口、男女老幼、六畜、田地數量,區分九等土地肥沃程度,劃定井田井、邑、丘、甸、縣、都層級,製作標準化戶籍、土地檔案,三年配合司會完成全國民戶、土地大計,核查地方隱匿人口、瞞報田地。
小司徒設中大夫二人,為地官副長官,輔佐大司徒掌管天下土地圖籍與民眾戶籍[1]。
其二,制定兵役、徭役徵發標準,依照井田丘乘制度核算每家可服役勞動力,區分成年壯丁、老弱免役人群,劃定兵役、築城、修路、漕運徭役年限、時長;大軍旅出征,統籌六鄉六遂徵集士卒、車馬、糧草,分配至軍隊,戰後核對服役人員返鄉,杜絕官吏濫征徭役、私藏壯丁逃避兵役。
其三,統領六鄉基層政教官吏,頒布鄉內教化法令,調解民間土地、戶籍、婚姻糾紛,民間土地爭議以小司徒保管的版圖為裁決依據;每年正月巡行六鄉,核查鄉內教化、治安、倉儲儲備,賑濟孤寡、流民,傳達天子惠民政令。其四,稽查地方賦稅徵收,監督載師、旅師、委人徵收九賦、九貢,核查地方官吏虛報賦稅、剋扣百姓、私藏公糧行為,每年匯總各地賦稅徵收數據上報大司徒。
小司徒之職在於掌建邦土地之圖與人物之布,以辨其夫家人民田萊之數,為周代戶籍與土地管理的核心機構[2]。
官職沿革與制度影響
西周之後,秦漢設大司農、民曹尚書分管土地戶籍,不再設立大小司徒二元長官體系,小司徒副職制度取消,但其戶籍地籍、兵役徭役、基層政教一體化管理模式,成為後世戶部、地方州縣民政體系的核心框架。
參考資料
- ↑ 周禮 小司徒,國學網,2021-05-15
- ↑ 國學基礎:周代的"六官"系統,西藏在線,2015-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