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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續筆·周世宗》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續筆》卷四。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1123~1202)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1]、王應麟的《困學紀聞》[2],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容齋隨筆》共《五筆》,74卷,1220則。其中,《容齋隨筆》16卷,329則;《容齋續筆》16卷,249則;《容齋三筆》16卷,248則;《容齋四筆》16卷,259則;《容齋五筆》10卷,135則。據作者自述,《容齋隨筆》寫作時間逾經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覽群書、經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結晶。

原文

周世宗英毅①雄傑,以衰亂之世,區區五六年間,威武之聲②,震懾夷夏③,可謂一時賢主,而享年不及四十,身沒半歲④,國隨以亡。固天方⑤授宋,使之驅除。然考⑥其行事,失於好殺,用法太嚴,群臣職事,小有不舉⑦,往往置之極刑,雖素有才幹聲名,無所開宥⑧,此其所短也。薛居正⑨《舊史》紀載翰林醫官馬道元進狀,訴壽州界被賊殺其子,獲正賊⑩見在宿州,本州不為勘斷。帝大怒,遣竇儀乘馹往按之。及獄成,坐族死者二十四人。儀奉辭之日,帝旨甚峻,故儀之用刑,傷於深刻,知州趙礪坐除名。此事本只馬氏子一人遭殺,何至於族誅二十四家,其他可以類推矣。《太祖實錄·竇儀傳》有此事,史臣但歸咎於儀雲。

注釋

①英毅:英明果決。

②威武之聲:威望和雄強的名聲。

③夷夏:四夷和華夏,意即整個中國

④身沒半歲:死後半年。身沒,指身死。半歲,半年。

⑤天方:天意,上天。

⑥考:考察。

⑦小有不舉:稍微有一點過錯。

⑧開宥:開脫,寬容,原諒。

⑨薛居正:字子平,開封人,北宋大臣,少有大志,好學不倦。曾監修《五代史》,又名《梁唐晉漢周書》。後世為別於歐陽修《新五代史》,改作《舊勢勝學五代史》,通稱《舊五代史》。

⑩正賊:主犯。

譯文

周世宗柴榮是個英明果敢的豪傑,處於五代十國的混亂時期,僅用短短的五六年時間,威望和名聲便震懾了整個中國,真可謂是一代賢能的君主,可是他卻沒活到40歲,死後不過半年,國家就隨之滅亡了。這恐怕是天意屬於宋,才讓他為宋朝建國掃清了道路。但是考察他一生所做的事,其失策的地方在於他的好殺,動用刑法太嚴,他手下的官員,稍有一點過錯,往往要處以重刑殺掉。所以他雖具富有才幹的聲望和名聲,而不知道寬容,這是他的短處。薛居正主編的《舊五代史》記載有翰林院醫官馬道元曾進狀子給世宗,訴說自己的兒子在壽州(今安徽壽縣)境內被賊殺死,現主犯已存宿州(今安徽宿縣)被捕,當地州官不認真斷理此案。世宗大怒,派大臣竇儀乘驛站快馬去處理此案。審理結果,牽連處死了24個人及其家屬。這是因為竇儀奉命的時候,世宗的旨意十分嚴厲,所以竇儀用刑便過於深刻,知州趙礪亦因此被撤職。這件事本來只是馬氏的一個兒子遭殺,怎能夠連誅24家的族人呢?其他事也可類推了。《太祖實錄·竇儀傳》都記載了這件事,但史官卻把這件事的過錯歸罪到竇儀身上。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3]。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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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