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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司 |
宋朝皇城司介紹《夢華錄》陳曉飾演的顧千帆,原本是皇城司指揮,被譽為活閻羅,皇城司這個地方還是宦官統領的,設定有點像錦衣衛、東廠這樣的特務機構。《夢華錄》的歷史背景在宋朝,古代特務機構最有名的就是明朝的錦衣衛還有清朝的粘杆處,那麼歷史上北宋真的有皇城司這樣的機構嗎?[1]
宋朝歷史上還真的有個機構名叫皇城司,《夢華錄》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很還原歷史的。皇城司是宋代禁軍官司名。舊名武德司,位於東京左承天門內。為宋代特務機構,性質類似明代錦衣衛。執掌宮禁、周廬宿衛、刺探情報。皇城司(武德司)權柄甚重,其職司極類錦衣衛之大漢將軍與南北鎮撫司。一掌宮禁宿衛,一掌刺探監察。皇城司「依祖宗法,不隸台察」 ,又「舊制,三衙管軍,未嘗內宿」「殿前一司雖統攝諸班禁衛,而皇城一司亦判然不相關,亦漢南北軍相統之意也」不受三衙轄制,乃直屬皇帝的特務機構。
皇城司的職掌與司務
1.宮禁宿衛
皇城司「掌宮城出入之禁令,凡周廬宿衛之事,宮門啟閉之節皆隸焉」 「掌宮城管鑰、木契,以時啟閉宮門;每歲給換禁衛、殿門、宮門、皇城門四色敕號及審驗;親從官、親事官諸指揮名籍,命婦伏天朝參顯承殿時頒冰塊,及宮中取索、國忌修齋醮之事等」 。宮禁門戶、校驗勘合,皆其職守。神宗朝參知政事張方平曾言「又置親從官,屬皇城司,掌啟閉掃除之役,守衛扈從之嚴。其宿衛之法,殿外則相間設廬,更為防制;殿內則專用親從,最為親兵也。」可見皇城司為皇帝的貼身護衛,系皇宮防衛體系最核心的部分。
起初,太祖朝劃撥精銳部隊,充任親事官。後太宗朝又從親事官中,簡拔有材勇者,為親從官。據《宋史·兵志》記載,親從官標準身高為(宋尺)五尺九寸一分六厘,約合今185~190公分,與明代錦衣衛之大漢將軍可謂相映成趣。
2.刺探監察
宋太祖時,皇城司(武德司)最重要的職務,是探查軍中情狀,預防陰謀擾亂。其主要針對對象,是殿前諸班直的「宿衛諸將」及禁軍軍政。蓋太祖自陳橋兵變踐位,故嚴防諸將串謀及禁軍異動。因此,伺察、特務活動的猖獗,就成為太祖朝政治的特點之一。「太祖嘗密遣人於軍中伺察外事」故武德司(皇城司)為皇帝掌控軍隊異輿情動態的特務機構確鑿無疑。
皇城司中,置邏卒「於京師伺察,每月發給湣錢,每季輪換差充」「皇城司遣親事卒四十人,於京師伺察。」民間俗呼「察子」,可謂專業特務。真宗朝「皇城司奏,察訪御龍直班院副指揮使呂遇日暮醉歸,馬逸不能制,百姓石謙為馬踐傷。又言常時本班將士無故不出,今不能禁。上曰:「可下開封府按問。」」 又如神宗言:「此輩本令專探軍中事,若軍中但事嚴告補之法,亦可以防變。」
終兩宋,皇城司職權逐漸擴張,由專司軍情逐漸涵蓋官情民事。真宗天禧元年,右正言魯宗道曾說「皇城司每遣人伺察公事,民間細務一例以聞,頗亦非便」 宋高宗朝,「察事之卒,布滿京城,小涉譏議,即捕治,中以深文 。」
3.宮內雜務
司圊。圊,廁所也。
經制待遇
皇城司諸官吏軍卒、親從親事,既為天子親領之腹心爪牙,其待遇素來優厚。
神宗熙寧元年五月十八日,詔開封府:「今後皇城司親從、親事人員已下真犯罪,勘見情理系杖罪已下,合牒皇城司一面斷遣。」
哲宗元佑元年十一月六日,詔:「勾當皇城司三年無過犯者,與轉一資。皇城使及遙郡刺史以上與子,有官者轉一資,無子者許回授有服親,減二年磨勘。再任滿者減二年磨勘,皇城及遙郡刺史以上,許回授與子。如無子,與有服親,仍減一年。見任再任官准此。」
而其紀律規制,《宋會要輯稿·職官三十四》有詔書可考:
真宗天禧五年正月,詔:「皇城司親從、親事官十將已下,依舊五人為保,遞相覺察,不得飲酒、賭博。其指揮使、都頭亦須遞相覺察鈐轄,畫時申舉。仍令指揮使已下置歷,輪掌一月,具有無作過之人抄上印歷,書押於後,卻稱飲酒至醉、賭博受財、故作非違,令內職覺察。如不申報蓋庇,致人陳告,察探得知連科違制之罪者,第遷一資。」
仁宗天聖元年十二月,詔:「皇城司親從、親事官,有飲博、逃亡及別為過惡、合該移配六軍並京畿縣鎮下軍者,自今並相度情理,配外州軍本城或邊遠牢城。仍下三司、開封府,應有親從、親事官作過、例該移配者,並決訖奏裁。」
甚至一度因禁止飲酒賭博,紀律要求嚴格,導致親事官員額不足,無人應召的記錄。
神宗治平四年五月十七日,皇城司言:「親事官見闕人多,少有投名,蓋久例有酒氣並吃酒不醉,配外州軍本城。欲乞今後如此罪犯,並降移別指揮親從、親事官,仍三年內不與優輕差遣。」從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