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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滕元發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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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滕元發傳出自《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正史類。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脫脫和阿魯圖先後主持修撰。《宋史》卷帙浩繁,共兩千多人的列傳,比《舊唐書》列傳多出一倍,《周三臣傳》將韓通、李筠、李重進同列,橫跨五代至宋初,彌補過去新舊五代史之不足。[1]

原文

滕元發,初名甫,字達道,東陽人。性豪雋慷慨,不拘小節。九歲能賦詩,范仲淹見而奇之。舉進士,廷試第三,授大理評事、通判湖州。孫沔守杭,見而異之,曰:「奇才也,後當為賢將。」授以治劇守邊之略。

召試,為集賢校理、同修起居注。進知制誥、知諫院。神宗即位,召問治亂之道,神宗曰:「卿知君子小人之黨乎?」曰:「君子無黨,辟之草木,綢繆相附者必蔓草,非松柏也。朝廷無朋黨,雖中主可以濟;不然,雖上聖亦殆。」神宗以為名言。知諫院。御史中丞王陶論宰相不押班為跋扈,神宗以問元發,元發曰:「宰相固有罪,然以為跋扈,則臣以為欺天陷人矣。」拜御史中丞。宰相以其子判鼓院,諫官謂不可。神宗曰:「鼓院傳達而已,何與於事。」元發曰:「人有訴宰相,使其子達之,可乎?」神宗悟,為罷之。

京師郡國地震,元發上疏指陳致災之由,大臣不悅,出知秦州。神宗曰:「秦州,非朕意也。」留不遣。館伴契丹使楊興公,開懷與之語,興公感動,將去,泣之而別。河北地大震,命元發為安撫使。時城舍多圮,吏民懼壓,皆幄寢茇(在草間住宿)舍,元發獨處屋下,曰:「屋摧民死,吾當以身同之。」瘞死食飢,除田租,修堤障,察貪殘,督盜賊,北道遂安。

除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民王穎有金為鄰婦所隱閱數尹不獲直穎憤而致傴扶杖訴於庭元發一問得實反其金穎投杖仰謝失傴所在。

元發在神宗前論事,如家人父子,言無文飾,洞見肝鬲。神宗知其誠藎,事無巨細,人無親疏,輒皆問之。元發隨事解答,不少嫌隱。王安石方立新法,天下洶話,恐元發有言,神宗信之也,因事,出知鄆州。歷青州、應天府、齊、鄧州,會婦黨[注]李逄為逆,或因以擠之,黜為池州,未行,改安州。流落且十歲,猶以前過貶居筠州。或以為復有後命,元發談笑自若,曰:「天知吾直,上知吾忠,吾何憂哉。」遂上章自訟,有曰:「樂羊無功,謗書滿篋;即墨何罪,毀言日聞。」神宗覽之惻然,即以為湖州。哲宗登位,知鄆州。學生食不給,民有爭公田二十年不決者,元發曰:「學無食而以良田飽頑民乎?」乃請以為學田,遂絕其訟。時淮南、京東飢,元發慮流民且至,將蒸為癘疫。先度城外廢營地,召諭富室,使出力為席屋,一夕成二千五百間,井灶器用皆具。民至如歸,所全活五萬。徙真定,又徙太原。

元發治邊凜然,威行西北,號稱名帥。河東十二將,其八以備西邊,分半番休。元發至之八月,邊遽來告,請八將皆防秋。元發曰:「夏若並兵犯我,雖八將不敵;若其不來,四將足矣。」卒遣更休。防秋將懼,扣閣爭之。元發指其頸曰:「吾已舍此矣,頭可斬,兵不可出。」是歲,塞上無風塵警,詔以四砦賜夏人,夏既得砦,又欲以綏德城為說,畫境出二十里外。元發曰:「是一舉而失百里,必不可。」九上章爭之。

以老力求淮南,乃為龍圖閣學士,復知揚州,未至而卒,年七十一,贈左銀青光祿大夫,諡日章敏。

(選自《宋史•列傳第九十一》,有刪改)

[注]婦黨:妻子的親族。

譯文

滕元發,當初名叫名甫,字達道,是東陽人。性格豪爽,為人氣魄大,待人處世不拘泥於小事。九歲就能寫詩,范仲淹見他以後就賞識他。考中了進士,殿試得了第三(即探花),被授予大理評事、湖州通判的職務。孫沔擔任杭州知府,見到他就認為他與眾不同,說:「這是才智出眾的人啊,以後應當成為賢能的將領。」孫沔就把處理繁重難辦的事、戍守邊境的謀略教授給他。

皇帝召他來面試,授予他集賢校理一職,讓他共同參與編纂起居注。獲晉升主持起草皇帝詔令,執掌諫官官署,授予御史中丞一職。神宗登上皇位,召滕元發來問他治理混亂局面的方法,神宗說:「你知道君子和小人各為其黨嗎?」滕元發說:「朝廷中沒有朋黨,就比如草木,纏繞、攀附的一定是藤蔓,不是松柏。即使是一個中等才能的君主也能成功;不是這樣的話,即使是高明的君主也很危險。」神宗認為這是名言。晉升知諫院。御史中丞王陶議論宰相在朝會時不領班是跋扈,神宗問滕元發這問題,滕元發說:「宰相固然有罪,但認為宰相是跋扈,那我就認為這是欺瞞天理陷害人了。」授任御史中丞。宰相讓他兒子擔任判鼓院,諫官們認為不可以這樣。神宗說:「鼓院僅傳達事情而已,這對於事情有何妨害。」滕元發說:「假如有人控訴宰相,卻讓他兒子傳達,行嗎?」神宗明白了,就取消這個任命。

京城和地方發生地震,滕元發上書指名陳述導致災難的緣由,大臣不高興,就被外放做了秦州知府。宋神宗說:「做秦州知府,不是我的意思啊。」就擱置了這個任命不派遣。以館伴的身分陪伴契丹使者楊興公,以誠相待和他交流,楊興公很感動,將要離開的時候,流着淚向他道別。黃河以北地區地面發生了很大的震動,朝廷命令滕元發擔任安撫使。當時城中屋舍大多坍塌,官吏和百姓懼怕被壓在裡面,都睡在帳篷里、野地里,而滕元發一個人待在房屋裡,說:「房屋毀壞了,百姓死掉了,我應當用我的性命和他們一起(經歷)。」埋葬死去的人,供養飢餓的人,免除田地的租稅,修築堤壩,調查貪婪兇殘的人,責罰盜賊,黃河以北地區於是安寧。 他被授予翰林學士一職,做了開封府知府。百姓王穎有銀子被鄰居家的婦人藏匿,經歷了幾任府尹而沒有獲得勝訴。王穎氣憤得成了駝背,拄着手杖到開封府上訴。滕元發一次審問就得到實情,把金子返還給王穎,駝背也就消失了。

滕元發在神宗面前議論事情,像家人父子一樣,說話不加修飾,可以清楚地知道他心中的想法。神宗知道滕元發忠心誠實,所以事情不論大小,人物不論親疏,常常都去問他。滕元發隨事解答,一點也不避嫌隱瞞。王安石剛想立新法,天下人紛紛議論,王安石怕滕元發有所進言,神宗會聽信他,因此借事,讓滕元發出任鄆州知州,滕元發先後擔任青州知府和應天府、齊州、鄧州三州知府。適逢後黨李逢造反,有人乘機來排擠他,被貶到池州做官,還沒出發,改任安州知府。際遇不好、無所遇合(指在地方做官)將近十年,還因為以前的過失被貶到筠州。有人認為以後還會有不好的任命(即繼續被貶),滕元發和平常一樣有說有笑,說:「上天知道我正直,皇上知道我忠誠,我憂慮什麼呢?」於是就上奏本為自己申辯,其中這樣說道:「樂羊攻中山三年不下,誹傍攻訐的書函就裝滿了小竹箱;即墨大夫治理即墨城沒有過錯,但誹傍的話每天都能讓齊威王聽到。」宋神宗看了之後而傷感,就任命他為湖州知府。宗登上皇位,滕元發調任鄆州知州。當地供應學生的糧食不足,而百姓中有為爭奪公田二十年沒定下來的,滕元發說:「學生沒有飯吃而把良田供頑民吃飽嗎?」於是請求把公田作為學田,於是這場爭訟停止。當時淮南、京城東邊鬧災荒,滕元發擔心流民將要到達,爆發瘟疫。先準備城外作廢的軍營土地,把富裕戶召來,讓他們出錢建房屋,一個晚上就建成了二千五百間,井台灶間器皿及用具都準備齊全。老百姓像回家一樣回來了,活下來的百姓有五萬人。滕元發調到真定任職,後又調任太原任職。

滕元發治理邊境令人敬畏,威嚴傳布西北地區,號稱名帥。黃河以東十二個將領,其中八個來防備西部邊境,分為兩半輪流更替休整。滕元發到西北八個月,邊境疾速來報,請求八位將領都防備西夏(西北各遊牧民族)乘秋高馬肥之時南侵。滕元發說:「西夏如果合軍侵犯我,即使八個將領一起也無法抵抗;如果他不來侵犯,四位將領足夠了。」最終讓他們輪流休整。防備西夏秋天南侵的將領害怕了,敲擊滕元發官署之門(即到滕元發官署)爭論這件事。滕元發指着自己的頸脖子說:「我已經捨棄這了,頭可以斬掉,軍隊不能派發。」多次上奏爭論。這年,邊境平靜,沒有戰爭,朝廷下詔把四砦賞賜給夏人,夏人得到四砦以後,又想把綏德城作為藉口,畫出超出境外二十里。夏人畫境的要求說出之後,滕元發說:「這樣的一次舉動會丟失百里之地,一定不可以同意夏人的要求。」他多次呈上奏章爭取這件事。

因為年老極力請求到淮河以南、長江以北地區任職,於是被任命為龍圖閣學士,然後又任揚州知府,還沒有到任上就去世了,年紀七十一歲,朝廷追贈他為左銀青(白銀印章和系印的青色綬帶,用作高級階官名號)光祿大夫,諡號叫章敏。[2]

作者簡介

蔑里乞・脫脫

脫脫(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至正三年(1343年),脫脫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3]

阿爾拉·阿魯圖

(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兒剌部人。元朝末期重臣,繼脫脫之後,主持了纂修遼、金、宋三史,頒《至正條格》等工作,特別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爾拉·阿魯圖主持的。阿爾拉·阿魯圖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時間上是相當倉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許多問題和缺陷,儘管如此,《宋史》仍為極其重要的史書,為二十四史之一,仍然發揮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這一方面,阿爾拉·阿魯圖功不可沒[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