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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劉秀之傳

宋書·劉秀之傳出自於《宋書》,此書是一部記述南朝劉宋一代歷史的紀傳體史書。沈約撰,含本紀十卷、志三十卷、列傳六十卷、共一百卷。《宋書》收錄當時的詔令奏議、書札、文章等各種文獻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於後代的研究。[1]

目錄

原文

劉秀之,字道寶,東莞莒人。秀之少孤貧,有志操。十許歲時,與諸兒戲於前渚,忽有大蛇來,勢甚猛,莫不顛沛驚呼,秀之獨不動,眾並異焉。東海何承天雅相知器,以女妻之。景平二年,除駙馬都尉。後出為無錫、陽羨、烏程令,並著能名。元嘉十六年,遷建康令。性纖密,善糾摘微隱,政甚有聲。吏部尚書沈演之每稱之於太祖。世祖鎮襄陽,以為襄陽令。襄陽有六門堰,良田數千頃,堰久決壞,公私廢業。世祖遣秀之修復,由是大豐。二十五年,除梁州刺史。時漢川飢儉,境內騷然,秀之善於為政,躬自儉約。先是,漢川悉以絹為貨,秀之限令用錢,百姓至今受其利。氐賊楊高為寇,秀之討之,斬高兄弟。

元兇弒逆,秀之聞問,即日起兵,求率眾赴襄陽,司空南譙王義宣不許。事寧,遷益州刺史。益州土境豐富前後刺史莫不營聚蓄多者致萬金所攜賓僚並京邑貧士出為郡縣皆以苟得自資秀之為治整肅,以身率下,遠近安悅焉。南譙王義宣據荊州為逆,遣參軍王曜徵兵於秀之,秀之即日斬曜戒嚴。以起義功,封康樂縣侯,食邑六百戶。大明元年,征為右衛將軍。明年,遷丹陽尹。時秀之從叔穆之賒市百姓物,不還錢,市道嗟怨。秀之以為非宜,陳之甚切,雖納其言,竟不從用。廣陵王誕為逆,秀之入守東城。其年,遷尚書右僕射。五年,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反,為土人所誅,遣秀之慰勞,分別善惡。事畢還都,出為安北將軍。上車駕幸新亭視秀之發引,將征為左僕射,事未行,八年卒,時年六十八。上甚痛惜之,贈侍中、司空,諡為忠成公。上以其蒞官清潔,家無餘財,賜錢二十萬,布三百匹。

譯文

劉秀之,字道寶,東莞莒人。劉秀之從小孤苦貧寒,但是有志向操守。劉秀之十歲左右時,和一群小孩在住處前水邊嬉戲,忽然有條大蛇游來,勢頭非常兇猛,小孩沒有不跌倒驚叫的,只有劉秀之站着不動,大家都很驚異。東海何承天非常賞識、器重劉秀之,把女兒嫁給他。景平二年,劉秀之被授予駙馬都尉。後來,劉秀之離開京城擔任無錫、陽羨、烏程縣令,在任期間,他都以能幹著稱。元嘉十六年,劉秀之遷任建康令。他生性謹細嚴密,善於糾正指摘微小的隱藏的錯誤,為政有很好的名聲。吏部尚書沈演之經常在太祖面前稱讚他。世祖鎮守襄陽時,任命他擔任襄陽令。襄陽有六門堰,堰內有良田數千頃,但堤早就潰決損壞,公田私田都荒廢了。世祖派遣劉秀之整修,因此獲得大豐收。元嘉二十五年,他被授予梁州刺史。當時漢川發生饑荒,境內動盪,劉秀之善於處理政務,親自奉行儉約措施。

這之前,漢川百姓都用絲絹充當貨幣,劉秀之命令用銅錢,百姓到現在還享受這一措施帶來的好處。氐族賊人楊高侵擾,劉秀之討伐他,斬殺楊高兄弟。元兇弒君叛逆,劉秀之聽到消息,當日就起兵,請求率眾軍趕赴襄陽,司空南譙王劉義宣不允許。元兇被平定後,劉秀之遷任益州刺史。益州境內富足,前後擔任刺史的人,沒有不鑽營謀私、聚斂錢財的,多的達到萬金。他們所帶來的賓客、幕僚,都是京城的貧寒之士,出任郡守縣令,都想獲求不義之財以擺脫貧困。劉秀之執政嚴整清正,以身作則,遠近的百姓都安定歡樂。南譙王劉義宣占據荊州叛逆,派參軍王曜到劉秀之那兒徵調軍隊,劉秀之當天就斬殺王曜,宣布戒嚴。劉秀之憑藉起義伐叛的功勞,被封為康樂縣侯,食邑六百戶。

大明元年,劉秀之被征為右衛將軍。第二年,他遷任丹陽尹。那時,劉秀之的堂叔劉穆之時常賒買百姓的東西,不還錢,人們怨聲載道。劉秀之認為這樣做不應該,很誠懇直率地陳說自己的看法,劉穆之雖然接納了他的意見,但最終沒有聽從、採納。廣陵王劉誕造反,劉秀之進入東城防守。那一年,劉秀之遷任尚書右僕射。大明五年,雍州刺史海陵王劉休茂造反,被當地百姓殺死,朝廷派劉秀之慰勞雍州百姓,分清善惡。事情完成後,劉秀之回到京城,又離開京城擔任安北將軍。皇上到新亭看劉秀之出發上任,朝廷將徵調他為左僕射,這事沒有實行,劉秀之於大明八年去世,享年六十八歲。皇上非常痛惜,追贈他為侍中、司空,諡號為忠成公。皇上因為他為官清廉,家中沒有多餘的財物,賜給二十萬錢,三百匹布。[2]

作者簡介

沈約(441年-513年),字休文,吳興郡武康縣(今浙江省德清縣)人。是南朝梁開國功臣,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劉宋建威將軍沈林子之孫、劉宋淮南太守沈璞之子。

沈約學問淵博,精通音律,作為南朝文壇領袖,其詩與王融諸人的詩皆注重聲律、對仗,時號「永明體」,是從比較自由的古體詩走向格律嚴整的近體詩的一個重要過渡階段。著有《晉書》《宋書》《齊紀》《梁武帝本紀》等史書,其中《宋書》入二十四史。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