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馬鞍山市國家稅務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安徽省馬鞍山市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8月18日成立, 為正處級機構,實行由省國稅局垂直管理的領導體制。局機關內設11個行政科室、1個直屬單位(稽查局)、2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和機關服務中心),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下轄含山縣、和縣、當塗縣國家稅務局和花山區、雨山區、博望區、開發區、慈湖高新區稅務局,擔負着全市(含當塗縣)工商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的國稅徵收工作,現有在職幹部職工近400人。全市國稅系統「三個文明」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連續多年獲全省國稅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優秀」等次,是全市首批10個「市級文明行業」之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安徽省第五屆、第六屆「文明單位」。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馬鞍山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着原馬鞍山國家稅務局、馬鞍山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1]。
主要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負責規範性文件的會簽把關、稅收檢查案件的複查複審以及配合審計、財政監督等部門的外部監督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流轉稅管理科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所得稅管理科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對分管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國際稅務管理科
負責國際稅收協定的執行、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稅務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等稅收資料的管理;牽頭負責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指導個體工商戶[2]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件和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和應用工作;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管理普通發票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稅款緩繳、呆賬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綜合性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納稅服務、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視頻
安徽省馬鞍山市國家稅務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國家稅務總局馬鞍山市稅務局正式掛牌 ,搜狐,2018-07-10
- ↑ 個體工商戶相關法律規定 ,搜狐,202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