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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樂迪松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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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HOLIDAY ENTERTAINMENT CO.,LTD,縮寫 HOLIDAY,股票代碼:9943)簡稱好樂迪,成立於1993年4月10日,好樂迪科技總部位於台灣台北市,提供伴唱視聽供人唱歌、餐飲等服務。2000年11月股票於櫃檯買賣中心掛牌;2002年8月股票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1]

好樂迪於2000年11月推出創新品牌V-Max之五星級KTV,區隔量販平價KTV之客層。2002年2月以子公司友茂實業購買阿爾發音樂(股)公司重要資產,包括音樂母片及藝人周杰倫等合約。

2003年6月股東會正式通過和錢櫃企業(股)合併,2004年6月由於這整體KTV市場,經營環境的重大變化,停止推動合併案[2]

經營理念

好樂迪秉持「歡樂、健康、安全」之理念,持續創新,滿足消費者娛樂生活之高感官需求,以創造更豐富多元之視聽娛樂享受;並以現有經營管理為基礎,結合資訊科技運用,周詳規劃各項服務發展,提升核心事業之競爭力,以為投資人、員工及客戶創造最大價值[3]


錢櫃擬合併好樂迪

好樂迪與好樂迪在十多年前就有聯姻想法,2003年公平會曾同意,但後來結合未果;隨後2006年、2008年、2009年接連遭公平會禁止結合,好樂迪2019年二月宣布以六十七點三四億元收購好樂迪,依據原本規畫,若合併案順利通過,好樂迪暫定十月一日下市,好樂迪將規畫申請上市。

KTV兩大龍頭好樂迪、好樂迪結合案,2019年8月21日遭公平會第四度禁止,公平會提出三項理由,包括雙方是彼此最大競爭者,結合後市占率達四成五,將顯著減損市場競爭,消費者或競爭者無法有效對抗、抑制。其次,公平會徵詢包括上游業者唱片公司、伴唱產品代理業者、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以及消費者保護團體等各界意見,都認為此案有限制競爭疑慮。第三,公平會委員認為,這項結合案整體經濟利益明顯小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只對好樂迪、好樂迪有利,對消費者而言,即便雙方承諾結合後不漲價、不減少服務內容,但長期來看,仍無法解決競爭對手消除,而導致漲價的可能性。因雙方結合有限制競爭疑慮,無法同意放行[4]


參考資料

  1. 好樂迪 2018年年報 (PDF). 好樂迪. [2020-04-14] (中文). 
  2. 好樂迪 2018年年報 (PDF). 好樂迪. [2020-04-14] (中文). 
  3. 好樂迪 2018年年報 (PDF). 好樂迪. [2020-04-14] (中文). 
  4. 公平會提3大理由 4度禁止好樂迪、好樂迪合併. 翁至威、邱馨儀, 聯合報,2019/08/22. [2020-04-14] (中文).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