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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汗·加奇(Orhan Gazi,約1288年―1360年)奧斯曼王朝第二代統治者。

人物簡介

​  奧斯曼一世之子。早年隨父征戰,為軍隊的副統領。1324年其父病危時繼其位,後攻占了圍攻多年的拜占庭的布爾薩。1326年其父死後繼位,遷都布爾薩,自稱素丹。他審時度勢,制定靈活的對外政策,對穆斯林的突厥鄰國保持友好,對波斯伊兒汗國稱臣納貢,集中力量攻占拜占庭帝國領土。1331年征服尼西亞,1337年奪取尼茲米特等地,1345年吞併卡拉西公國,控制了馬爾馬拉海南岸地區,1346年長驅直入巴爾幹半島。後利用拜占庭王室權力之爭,娶皇室約翰六世之女狄奧多拉為妻。1354年以援其岳父為由,從塞爾維亞人手中奪取加利波利半島,作為奧斯曼人在歐洲的立足點。

政治成就

  奧爾汗·加奇在位時期,建立正規的步兵和騎兵,初步確立了國家行政組織,中央設立迪萬(國務會議),任命其兄阿拉丁為維齊爾(大臣),向城鎮派遣伊斯蘭教法官,鑄造統一錢幣。實行伊斯蘭化政策,使伊斯蘭教在新征服地區得以傳播。在首都和各地興建了許多清真寺,在布爾薩建立了第一所伊斯蘭經學院,任命著名教法學家達烏德·卡伊沙里為院長,培養法官、傳教師和政府官員。他身邊聘有著名教法學者多人作顧問,制定了第一部世俗法典,規定了法律程序、司法準則和世俗實體法規的律例作為沙里亞教法的補充。他主持制定了軍隊訓練條例,規定了訓練科目、軍紀、管理和軍容方面的內容。1360年因病逝世。史學家稱他為"奧斯曼國家真正的締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