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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水務局

太原市水務局是太原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水務(水利)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1]

目錄

機構職能

太原市水務局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水務(水利)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擬定全市水務工作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組織起草水務工作地方性法規草案、地方政府規章草案送審稿,制定規範性文件。

(三)統一管理全市的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市和跨地區水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全市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點建設項目的水資源開發利用的論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四)負責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節約用水有關標準並實施指導監督。

(五)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有關水事糾紛。

(六)擬定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治理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湖、庫、塘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和排污口的設置,提出限量排污的意見。

(七)對水務資金的使用進行宏觀調節和管理;指導水務行業供水及多種經營的開展;研究提出有關供水、水價和重點水利工程信貸、財務等調節意見。

(八)組織編制審查全市重點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研報告;組織重點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擬定水務行業技術質量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務行業重點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九)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境內重點流域、河道、泉域、湖泊、河岸灘涂和鹽鹼地的治理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縣(市、區)的重點水利工程。

(十)負責並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人畜飲水和農業節水灌溉工作。

(十一)負責並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重點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論證、審查和水土流失的監測與綜合防治;對有關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執行實施監督。

(十二)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道和主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三)負責全市水產漁業和漁政執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水務方面的科技、外事、教育工作;指導搞好全市水務隊伍的建設[2]

視頻

太原市水務局 相關視頻

水務局宣傳片
水務局學習習近平講話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