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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拼音:wài)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字(常用字)。 [1]
此字初文見於商代甲骨文,最早與「卜」為同一字 ,本義一般認為是外部,與「內」「里」相對。引申出外表、例外、額外、外國等。中國人往往稱女方親屬為「外」,如「外戚」「外姑」等。「外」有時也作修飾語用,指疏遠、遺棄之義。此外,也引申為威儀、言行等外在的儀容。 「外」字的構型含義尚不明確。甲骨文中的「外」與「卜」同形,當與卜問有關。到金文在右部增一新月形。依《說文》的解釋,新月形為「夕」字(商周時期「夕」與「月」同形)。「夕」表示夜晚,與「卜」結合,表示在晚上占卜。據說古時候占卜必須在白天進行。如果占卜在晚上進行的話,就是例外了,肯定是有什麼重大的或緊急的事情發生。 也有人認為新月形就是「月」字,「月」本義是地球的衛星月球,後引申為時間單位。從甲骨刻辭考察,預測以後日子是否發生某事,都以「昱」或「氣至」表示。「昱」不只表示第二天,也可以表示占卜日以後一月中的任何一天。「氣至」義為「到」,可以表示第二天,也可以表示兩天以上。「昱」與「氣至」預測的期限都不超過一個月。照此,一月以下則為內,一月以上則為外了。其實不然。殷人預測吉凶以旬為期限。《殷墟甲骨刻辭類纂》旬字條選錄了208條「旬亡(無)禍」或「旬㞢(之)殺」的文辭。據此推測,殷代預測的期限,旬和旬以下叫做內,旬以上到一個月之內叫做外。周代金文外字從月、卜會意,用文字記録了十天以上至一個月以內的時問是預期限以外的規定,直到秦漢仍然如此,保存在《禮記·曲禮》之中。因此,外字從月、卜會意,義為旬以上至一月之內預測期限,與旬或旬以下的預測期限相對。 戰國之後,取從夕、從卜的字形而不再改變。《說文》中又收有古文,與篆文無別,只是筆勢稍作變化而已。 「外」的基本義是「外邊,表面」,與「內」「里」相對。如《易·兌卦》中「剛中而柔外」的「外」就是這個意思。後由內外的「外」泛指外面,如《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中「外結孫權,內修政理」的「外」。 「外」還特指外國,其義也是由本義引申出來的,如現代漢語中的「古今中外」「外資企業」。 「外」是一個方位詞,後引申作動詞用,意為「疏遠、排斥」,如《易·否卦》:「內小人而外君子。」(內:此謂親近;外:疏遠。)有時也作修飾語用,指關係疏遠的(人或事),《漢書·司馬遷傳》:「遷既死後,其書稍出,宣帝時,遷外孫平通侯楊惲祖述其書,遂宣布焉。」 中國古代男女是有別的。男的結婚叫「娶」,如「娶媳婦」,而與「娶」搭配的是「進」;女的結婚叫「嫁」,如「出嫁」,與之搭配的是「出」。當女方出嫁後,就成了男方家的一員,也就是屬於男方家的人了。於是男方的家就是她的家,而原先自己的家則成了「外」家。自己的母親、姐妹等就成了親戚,隨之也就有了「外祖父」(外公)「外祖母」(外婆)「外孫」「外甥」等的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