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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新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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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學社科處副處長 | |
出生 |
1966年11月 湖南省武岡市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教育科研工作者 |
知名作品 | 《非洲法導論》 |
夏新華,1966年11月生,漢族,湖南武岡市人。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 。湘潭大學社科處副處長[2]。
主要研究方向:外國法律史學和比較法律文化。
人物簡介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學士,吉林大學法學碩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2004年晉升教授,2006年遴選為博士生導師,2009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兼任全國法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理事。
人物經歷
1990年6月畢業於湖南師範大學歷史系,獲史學學士學位。1995年3月畢業于吉林大學研究生院,獲史學碩士學位;同年分配至湘潭大學法學院任教,主要從事中、外法律史的教學與科研工作。2005年6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史專業比較法律文化研究方向,獲法學博士學位。1996年8月晉升為講師,1999年8月破格晉升為副教授,2001年被評為湖南省青年骨幹教師,2004年晉升為教授。
教學方面
10餘年來,給本科生講授過《外國法制史》、《比較法》、《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國法制史》等課程,給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法律碩士等專業的研究生講授過《外國法律史研究》、《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外國法制史專題》、《外國刑法史》、《非洲法研究》和《憲政文化》等學位課和方向選修課。
主要貢獻
10餘年來,甘於寂寞,勇於探索,率先在國內學術界開拓了非洲法研究新領域,出版了國內第一本非洲法研究專著《非洲法導論》,獲"湖南省首屆社會科學基金研究課題優秀成果二等獎"。曾出版獨著《法治:實踐與超越--借鑑外域法律文化研究》等2部,整理《近代中國憲政歷程:史料薈萃》(143萬字)等作品3部,參編"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外國法制史》。在《法學家》、《現代法學》、《法制與社會發展》、《西亞非洲》等雜誌上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其中CSSCI論文15篇,被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全文轉載10篇。
夏新華個人文集
[01] 從奧蒂羅案看英國法對非洲法的影響 。
[02] 美國憲政主義與20 世紀非洲憲政的發展。
[03] 美國法律文化的發展及特性 。
[04] 工具性的憲法和憲法的工具性 。
[05] 古埃及法研究新探 。
[06] 比較法制史:中國法律史學研究的新視角(上) 。
[07] 比較法制史:中國法律史學研究的新視角(下)。
[08] 非洲法律文化的整體性與多樣性 。
[09] 德國法律文化的特性 。
[10] 論中國法治的域外參照。
獲獎情況
榮獲中國法律文化研究成果一等獎[3],湖南省社科優秀成果特別獎、二等獎[4],全國法律碩士教學優秀獎,湖南省教學成果一等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