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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置 |
復置 著作權法術語,指以印刷、複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掃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為。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複製 [1]
外文名稱 copy
拼音 fù zhì
注音 ㄈㄨˋ ㄓㄧˋ
釋義 以一定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為
性質 著作權法術語
釋義
(1) [duplicate;reproduce]∶仿原樣品製造
(2) [copy]∶用複印機印
這份文件沒有複製好
繼續控制。
仿造原件(多指藝術品)或翻印書籍等。
段出處
《後漢書·劉虞傳》:" 虞 患其黷武,且慮得志不可複製,固不許行,而稍節其稟假。"
魯迅 《書信集·致曹靖華》:"和書一對照,則拓本中缺一幅,但也不要緊,倘要應用,可以從書上複製出來的。"
巴金 《里昂》:"我想到那一個沒有寫上字的花紙包,和那幅複製的畫和它的沒有署名的封套,我仿佛受到誰的嚴厲的譴責。"
袁鷹 《悲歡·民心》:"這兩首詩,當時我就是在公安部門影印複製的照片中讀到的。"
複製:也稱拷貝,指將文件從一處拷貝一份完全一樣的到另一處,而原來的一份依然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