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墨子·旗幟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墨子·旗幟(前468 -前376),名翟(dí),春秋末戰國初期宋國(今河南商丘)人,一說魯國(今山東滕州)人,是戰國時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科學家、軍事家、社會活動家,墨家學派的創始人,墨子創立墨家學說,並有《墨子》一書傳世。[1]

[]

墨子旗幟

原文 守城之法,木為蒼旗,火為赤旗,薪樵為黃旗,石為白旗,水為黑旗,食為菌旗,死士為倉英之旗,竟士為雩旗(2),多卒為雙兔之旗,五尺童子為童旗,女子為(梯末)(妹妹)之旗,弩為狗旗,戟為■旗(3),劍盾為羽旗,車為龍旗,騎為鳥旗。凡所求索旗名不在書者,皆以其形名為旗。城上舉旗,備具之官致財物,之足而下旗(4)。

凡守城之法:石有積,樵薪有積,■茅有積,雚葦有積(5),木有積,炭有積,沙有積,松柏有積,蓬艾有積,麻脂有積,金鐵有積(6),粟米有積;井灶有處,重質有居;五兵各有旗;節各有辨;法令各有貞;輕重分數各有請;主慎道路者有經。

亭尉各為幟,竿長二丈五,帛長丈五、廣半幅者大(7)。寇傅攻前池外廉城上當隊鼓三,舉一幟;到水中周,鼓四,舉二幟;到藩,鼓五,舉三幟,到馮垣,鼓六,舉四幟,到女垣;鼓七,舉五幟;到大城,鼓八,舉六幟;乘大城半以上,鼓無休。夜以火,如此數。寇卻解,輒部幟如進數,而無鼓。

城為隆(8),長五十尺,四面四門將,門長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無下四十五尺(9)。

城上吏卒置之背(10),卒於頭上;城下吏、卒置之肩,左軍於左肩,中軍置之胸(11),各一。鼓,中軍一三(12),每鼓三、十擊之,諸有鼓之吏,謹以次應之;當應鼓而不應,不當應而應鼓,主者斬。

道廣三十步,於城下夾階者各二,其井,置鐵■(13)。於道之外為屏,三十步而為之圜,高丈。為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巷術周道者,必為之門,門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從令者斬。

城中吏卒男女,皆葕異衣章微,令男女可知。

諸守牲格者(14),三出卻適,守以令召賜食前,予大旗,署百戶邑。若他人財物,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牲格內廣二十五步(15),外廣十步,表以地形為度(16)。

靳卒中教(17),解前後、左右,卒勞者更休之。

注釋 (1)《旗幟》是墨子研究城池防守戰術的篇章之一。主要說明守城時用旗幟聯絡的種種方法。(2)「雩」應作「虎」。(3)「■」應作「旌」。(4)「之」應作「物」。(5)「雚」應作「萑」。(6)「鐵」應作「錢」。(7)「大」應作「六」。(8)「城」後疑漏一「將」字;「隆」應作「絳幟」。(9)「十五尺」前疑衍誤一「四」字。(10)「城上吏卒置之背」句前脫落「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葕異衣章微,令男女可知」一段,此段中「葕」應作「辨」;「微」應作「徽」。(11)「中軍置之胸」句前脫落「右軍於右肩」五字。(12)「三」疑衍誤在此。(13)「■」應作「罐」。(14)「牲」應作「柞」。(15)同(14)。(16)「表」應作「袤」。(17)「靳」應作「勒」。

譯文 守城時用旗幟聯絡的方法是這樣的。需要木材時就用青色旗,需要煙火時就用赤色旗,需要柴草時就掛黃旗,需要石頭時就用白色旗,需要水時就懸黑色旗,需要食物時就揚繪有食菌的旗,需要調集敢死隊時就打出畫有蒼鷹的旗幟,需調集戰鬥力最強的戰士時就掛出虎旗,徵調多餘的兵士時掛雙兔旗,徵調五童子時掛童旗,徵調女子時掛姊妹旗,需求弓箭時掛龍旗,需要戰馬時掛鳥旗,凡是需要徵調的物質而旗幟又沒有現存符號的,就按所需

物質的形狀名稱含義掛上相應的旗幟。城上懸掛旗幟是軍需官在聯絡徵集調用財物,一旦滿足軍需,應隨即把旗幟降下來。

按守城的法則,必須積聚有充分的擂石柴薪茅草蘆葦、木材、炭、沙、松柏、蓬艾、麻杆、油脂、銅鐵和糧食;水井、炊灶都有適當的地方,敵方重要的抵押品如人質有居處。各軍兵種都有各自的旗號;調兵遣將各有符節;法令有定條定例,輕重等級各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主持巡查道路的官吏也有各自劃定的區域。

各個亭尉都有自己的旗幟,旗竿長二丈五尺,帛長一丈五尺,寬半幅,共六面旗幟。當敵人進攻到護城河外邊時,與敵人進攻方位相對的守軍就擊三下鼓,並懸掛一面旗;當敵人進攻到護城河中洲處時就擊五下鼓,掛上三面旗;當敵人進入到城外的第一道矯牆時,就擊鼓六下,掛上四面旗;當敵人深入到大城牆下時,就擊八下鼓,掛上六面旗;當敵人爬上城牆的一半時,就擂鼓不停。如果是在夜晚,就以舉火把來代替掛旗,舉火把的數目與白天掛旗的數目一樣。假如敵人是由進攻而退卻,懸掛旗的數目同敵進攻時的數目不變,但不擊鼓。

城中大將懸掛絳旗,高五十尺,東西南北四門守將的旗幟各高四十尺,其次一等的是三十尺,再次一等的高二十五尺,依次為二十尺,十五尺。不過將旗的高度沒有低於十五尺的了。

城裡的軍官、士兵、男女百姓都通過衣服上的徽章區別開來。城上小吏的徽章戴在衣背上,士兵的徽章戴在帽子上或頭巾上;城下的小吏徽章都戴在衣肩上,士兵也是如此。左軍的徽章都戴在左肩上,右軍的徽章戴在右肩,中軍的徽章戴在衣胸前,一人一個微章。中軍有一個號鼓,每次擊鼓三至十下,其餘有鼓的官吏擊鼓應答中軍鼓號要仔細按等第進行。應當擊鼓回應時卻沒有按時擊鼓,不當擊鼓回應時卻胡亂擊鼓,要處斬其主管人。

修建道路要三十步寬,城下夾階的大道各有兩口井,井邊設置鐵罐。在道路外邊築起屏障,每三十步就砌成一個圓圈,高一丈。建修公共廁所,牆高十二尺以上。城中與大道相連通的大街小巷都一定要裝設上門,每個門派兩人把守,沒有通行憑證不許通行,不服從命令的處斬。

各個據守柞格的兵將,三次出戰擊退敵兵的,守將主帥便傳令他們到官署領賞食物,授予他們大旗,並賜給百戶的城邑或財物,把賞賜的大旗豎在他們的營署中,使人們都知道他們立有戰功,此種大旗稱為「某人旗」。柞格內寬二十五步,外寬十步,長度根據地形決定。要按照教令統領兵士,懂得以軍事號令指揮前進後退,向左向右,還要讓疲勞的士兵能輪番地休整。

墨子

《墨子》是古代勞力者之哲學 ,現在一般認為是墨子的弟子及再傳弟子關於墨子言行的記錄。《漢書·藝文志》著錄"《墨子》七十一篇",班固注曰墨子:"名翟,為宋大夫,在孔子後。"《隋書·經籍志》著錄"《墨子》十五卷,目一卷,宋大夫墨翟撰"。《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宋史·藝文志》都著錄"《墨子》十五卷,墨翟撰"。現在通行本《墨子》只有53篇,佚失了18篇,其中8篇只有篇目而無原文。關於《墨子》的佚失情況,一種說法是從漢代開始的,另一種說法是南宋時佚失10篇,其餘8篇是南宋以後佚失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