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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人口

中文名: 城鎮人口

統計原則: 在城鎮居住時間超過6個月以上的人口

定義與方法: 聯合國將世界各國採用的定義與方法歸為5類

中國規定: 城鎮人口均指市和鎮中非農業人口

特 點: 從事非農業生產性產業為主的人群及其家庭

特 性: 占有率的高低反應出一個地區的工業化、城鎮化或城市化水平

城鎮人口是指居住於城市、集鎮的人口,主要依據人群的居住地和所從事的產業進行歸類。「城鎮人口」的特點所從事的產業為非農業生產性產業(自然經濟)為主的人群及其家庭;一般認為城鎮人口占有率的高低反應出一個地區的工業化、城鎮化或城市化水平。在中國大陸,「城鎮人口」自1990年代前後在統計學領域漸漸使用較多的用語,以代替之前非農業人口。在統計上,城鎮人口為在城鎮居住時間超過6個月以上的人口。

2021年5月11日,中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顯示: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90199萬人,占63.89%。

分類

國際上關於「城鎮」沒有統一的劃分標準,聯合國將世界各國採用的定義與方法歸為5類:①以行政上自治的市、區為準;②以聚居的人口規模下限為準;③以具備某些城市特徵,如良好的道路、成排的建築、公共服務設施、供電、法庭、警察局等為準;④以當地政府所在地為準;⑤以從事非農業勞動人口的百分比為準。城鎮人口的劃分標準,隨不同國家、不同時期而有所變化。

1955年和1963年,中國規定:城鎮人口均指市和鎮中的非農業人口。1982年中國第三次人口普查時,把市和鎮的總人口(包括其中的農業人口)作為城鎮人口(但市轄縣不計算在市的總人口內)。因城鄉經濟發展水平、生活方式、職業特徵等差異,城鎮與鄉村人口有着較顯著的差異。如城鎮人口趨於晚婚,生育率及嬰兒死亡率低,文化和技術水平較高,職業構成複雜,以及流動性較強等。城鎮人口比重是衡量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特別是工業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之一。

規定

2014年11月20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對原有城市規模劃分標準進行了調整,明確了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

通知》指出,改革開放以來,伴隨着工業化進程加速,我國城鎮化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數量和規模都有了明顯增長,原有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已難以適應城鎮化發展等新形勢要求。當前,我國城鎮化正處於深入發展的關鍵時期,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有利於更好地實施人口和城市分類管理,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通知》明確,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城市為小城市,其中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小城市,2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小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城市為中等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其中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000人以上,2萬人以下,其中非農業人口超過50%的為集鎮,其常住人口為集鎮人口。有些港口、工礦區、鐵路樞紐、商業中心、風景旅遊區等,雖不足2000人,但其中非農業人口在75%以上,也可劃為城鎮型居民區,其常住人口可劃為集鎮人口。按照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665575306人,占49.68%。

中國現狀

2013年1月29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發布《2012年社會藍皮書》指出,2011年中國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數千年來首次超過農業人口,達到50%以上。這是中國城市化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標誌着我國開始進入以城市社會為主的新成長階段。

2019年末,中國城鎮常住人口84843萬人,占總人口比重為60.60%,這是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首次超過60%。

2021年5月11日,中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顯示: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90199萬人,占63.89%。與2010年相比,城鎮人口增加23642萬人,比重上升14.21個百分點。。

城鎮人口不斷增加,「二次房改」真的要來了?

在房地產行業日新月異的今天,相信有不少讀者都會好奇,我國究竟現存有多少套房子?

根據任澤平團隊統計,截止到2020年底,中國城鎮住房套數為3.63億套,人均住房面積已經高達40.8平方米,套戶比1.13。

城鎮人口缺不缺房住?

從國際來看,當前美國、日本的套數比分別為1.15、1.16,德國為1.02,英國為1.03。中國城鎮住房套戶比接近1.1,這可以表明中國的住房供給,總體保持平衡。

正因為如此,相信很多人都會產生一個誤區:「認為我國的住房絕大部分都是商品房,大家根本不缺房子住」,但事實卻並不是這樣的。

在我國,城鎮住房僅僅只有40%是商品房,剩下的60%則分別為自建房,保障性住房及公房。目前我國城鎮人口占比達到了63.9%,已經遠不能滿足城鎮居民居住的需求。

按照聯合國的預測,預計到2030年左右,我國城鎮人口將會增至71%,這意味着在今後幾年內,每年都會新增約1092萬城鎮人口。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解決這部分人群的住房需求,就成了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因此,在調控商品房價格的同時,住建部也不斷提到重點發展保障性住房。部分專家也順勢提出了「二次房改」的概念。

何為「二次房改」?簡單來說,就是為了解決新城市市民的住房問題。其主要為兩個方面,分別為對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以及對共有產權房的探索。[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