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組織部長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地下組織部長是媒體、社會公眾對中國一些地區官商勾結,操縱黨政官員升遷的政治掮客的稱呼。相對於中共官方握有人事權力的「組織部」,「地下組織部長」往往通過賄賂、利益交換等手段賣官鬻爵,替代官方組織部的作用,往往與當地「黑社會」相勾連。
案例
- 雲南商人蘇洪波:號稱雲南「地下組織部長」。認識雲南省委原常委、秘書長曹建方等很多領導幹部,後下海經商,取得原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和秦光榮的信任。[1]
- 四川商人劉漢:左右四川當地人事安排,號稱「有大背景、大靠山」的人物。對於能帶來利益的官員幫忙提拔升遷;對擋他財路的幹部,不擇手段予以清除。
- 中國經濟時報江西記者站原站長郭海:和中國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的妻子於麗芳熟稔後,經常插手江西省人事安排。多名官員為謀求職務晉升通過郭海給於麗芳行賄,於麗芳又將部分受賄款委託給郭海投資打理。
- 雲南商人徐某:雲南省曲靖市委原副書記李雲忠被當地商人徐某脅迫,徐某「推薦」瞿某擔任曲靖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推薦」周某擔任曲靖市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
參考文獻
- ↑ 劉潔. 身份「神秘」 掌摑副省級領導 起底雲南「地下組織部長」. news.cctv.com. [2020-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