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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恩賜(Gifts of the Spirit ),聖靈的眾恩賜,與耶穌應許賜下的聖靈,二者是有分別的。

耶穌,基督教[1]的崇拜對象。按照《聖經》記載,童貞女馬利亞[2]受聖靈感孕,在伯利恒生下耶穌。他三十歲開始傳教,宣揚福音。後被猶太祭司該亞法控告,經猶太行省的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審判,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後復活,然後升天。基督徒相信耶穌還要再來,使信徒得到永生。

恩賜、眾恩賜,與聖靈的果子

自五旬節以來,教會就接受了聖靈(Holy Spirit580,Holy Spirit),這是基督的靈澆灌祂的信徒,目的是裝備他們(徒一4~5、8,二1及下)。聖靈本身與祂賜下各種不同的恩賜,或祂明顯的同在,或祂賜與不同信徒的職分,是不一樣的;這些恩賜是為了裝備某些特別形式的事奉而賜下的,它們與聖靈的「果子」,或如後來神學家所稱之聖靈的「恩典」,也要分別開來;後者是基督徒性格上的特質(加五22~23)。聖靈的恩賜是賜給新約(見盟約,Covenant322,Covenant)下(與舊約不同)所有的基督徒,每一個基督徒若要活出與其名相稱的生命,就需要這些聖靈的果子或恩典。聖靈雖然可以透過任何一個已經接受祂的人來顯明祂,卻不會把所有恩賜都賜給一個人;祂會按着自己絕對自由及自主的旨意與權柄,本於人是否願意向祂敞開,來把不同的恩賜賜給不同的人。新約的用詞均強調神的恩賜是白白的,完全是本乎祂的恩典,好叫聖靈能成就基督的工作,因此聖經亦稱聖靈為基督的靈。

為基督身體賜下的恩賜

好幾位新約作者都提到不同的屬靈恩賜,但以保羅的論述最為詳細。他為聖靈恩賜的目的和工作方式,提出一些主要的原則;他說教會(Church284,Church)是基督的身體,各有不同的功用,卻是為整個身體服務(林前十二;羅十二3及下;弗四11~16)。這個模擬是要指出,基督繼續借着教會,在世界上彰顯祂的生命、工作和真道,因此祂把不同的恩賜賜給信徒,這等恩賜及其果效不是相同的,卻是為了整個教會的好處,而不是為了個人的榮耀;因此恩賜之果效是否神奇,與恩賜是否重要,是沒有關係的。所有恩賜都要服在主的引導之下來使用,是由愛作其導引,且要接受教會及成熟的屬靈洞察力來試驗。

恩賜的類別及五旬宗

新約有好幾個聖靈恩賜的一覽表(如︰徒二;羅十二;林前十二;弗四;彼前四),它們各有不同的重心。二十世紀的靈恩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268,Charismatic Movement)經歷了三個階段,亦即一般所謂的「三波」。第一波五旬節運動〔Pentecostal Movement;參五旬宗神學(Pentecostalist Theology917,Pentecostalist Theology)〕,始於二十世紀初;其神學特色是,信徒不單要重生得救,也要有聖靈第二次恩典工作(second work grace),即靈洗(Baptism in the Spirit183,Baptism in the Spirit),靈洗時必需有方言。第二波從60年代開始,整個聖靈的工作也進入主流教會。第二波人士強調靈洗的經歷,但不一定要說方言。他們認為靈洗的經歷會引領人得着各種不同恩賜;這是第一波人士也同意的。到了80年代由加州的溫約翰(Wimber1237,Wimber, John)領導的「葡萄園運動」(Vineyard Movement),「靈洗」的問題給壓了下來,卻強調「權能布道」、「權能接觸」(power evangelism, power encounter),和神醫(power healing),此運動深深影響美加、北歐、星馬及港台部分的教會。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改革宗認為林前十二章所列的聖靈恩賜已經全然止住,有的認為十二使徒過世了,這些靈恩就止住了,有的則認為新約正典(Canon254,Canon)完成後便停止〔加爾文(Calvin249,Calvin, John 加爾文)、歐文(John Owen)、愛德華滋(Edwards399,Edwards, Jonathan)、華菲德(Warfield1225,Warfield, Benjamin Breckinridge)〕。這派觀點是否有充分的新約支持呢?近代研究對這問題很表懷疑〔參D. G. J. Dunn, Jesus and the Spirit, London, 1975; 'Rediscovering the Spirit(1)', ExpT 84 , 1972~3, pp. 42f.;巴刻着,《活在聖靈中》,陳霍玉蓮譯,宣道,1989〕。就算不屬靈恩派的人都認為,聖靈怎樣賜下祂的恩賜,全屬聖靈本身絕對的主權(林前十二11;來二3~4──以及舊約的救贖史);屬靈恩派的人則指出,部分靈恩之所以不能在過去教會內彰顯出來,皆因人沒有向祂求,心靈向祂關閉而招致的(林前十二31,十四1、5、13等)。我們認為完全否定林前十二,及其它靈恩在一世紀之後就全然止住,只是為了對抗靈恩派才採取的極端態度,正如以為靈恩可以由人控制,要它什麼時候表演,就會依時表演(靈恩派常有之言論;參楊牧谷着,《狂飆後的微聲──靈恩與事奉》),是同樣不當的觀點。就以「醫病的恩賜」來說(林前十二9),它是否像一些神醫人士所言,有些人能專門叫人短腳變長(溫約翰着,《權能醫治》;參D. C. Lewis, Healing: Fiction, Fantasy or Fact? Kent, 1989, p. 31, 表 1. 2),固然值得懷疑,神今天仍然因我們禱告而行醫治的事,卻是多不勝數,或是在教會內,或是我們自己,都有這些記錄或經驗。就算認為靈恩在第一世紀之後便全然止住的人,他自己或自己所愛的兒女病了,他第一個反應豈不正是為他禱告,求神醫治?

對靈恩派人士,我們必須指出,聖經從沒有說某一個靈恩是普世的,非如此不足以表示他得到聖靈的充滿和使用(譬如,說方言)。不錯,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接受聖靈的人都有某些特殊的記號和能力,但我們不能本於歷史中某一獨立的經驗,而歸納出一個普世不易的原則,起碼五旬節的經驗,並沒有重複出現於之後建立的每一教會。歷史只是記載發生過什麼事,並不是說什麼事日後非發生不可的原則。再者,除了林前十二章之外,新約還有好幾個靈恩的目錄,它們並不完全等同;單重視一個而忽略其它,並不是穩當的做法。新約任何一個靈恩目錄只是具代表的例子,並不是完全的目錄;而所列的又專指什麼而言,也是各有不同的看法。就以「智慧的言語」來說,有人認為它是指啟示(意思是能知隱蔽的事,如別人身體某部分有疾病),另些看它為輔導的恩賜,亦有人認為是教導的恩賜,我們又怎能以某人的經驗,來定規靈恩的性質和目的呢?在各種語言、能力、組織、關懷等恩賜中,有些是天生的,有些是訓練得來的,也有些明顯是聖靈揀選他負責某工作之後,才賜給他的;硬把靈恩歸類,及給它定上性質和目的,也是不適宜的。

建制內的職分,與靈恩事奉

從原則來說,所有教會都應該有各種不同的恩賜,好叫她能履行交付她的使命,正如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被聖靈充滿,接受聖靈在他生命上的作為,好叫他成長,是一樣的道理。在神的計劃中,本來就沒有「靈恩」與「非靈恩」派的兩種教會或信徒,作基督徒卻沒有聖靈的恩賜,這是新約所不認識的道理,也是本身自相矛盾的(J. D. G. Dunn, 'Ministry and the Ministry: Charismatic Renewal's Challenge to Traditional Ecclesiology', in C. M. Robeck, Jr., ed., Charismatic Experience in History, Massachusetts, 1985, pp. 81~101)。很可惜,從舊約以色列的歷史,一直到新約及歷代的教會,我們都看見這兩個團體存着緊張的關係︰教制與靈恩之間的張力。

舊約記載了祭司與先知間,和士師與君王之間的張力,而新約之後不久的教會,主教與長老執事的事奉崗位是明確的,當時的先知卻不是,這二者之間亦存在着張力。制度化了的教會,與復興派及靈恩派之間(包括正統的與異端的),亦常有磨擦,就如二世紀孟他努派(Montanism811,Montanism)的事例。這些張力是有建設性的,不全是反面的張力,因為教會既需要秩序,同時亦應對聖靈的事奉和恩賜存敞開的態度;聖靈絕對有權柄興起某些人及團體,賜他們特別的恩賜與能力,來成就祂的工作。

試驗及管理恩賜

舊約與新約均強調,要試驗屬靈恩賜的真偽,要看它們是否合乎聖經,是否前後一致,更重要者,要看這些恩賜是否榮耀神,抑或只是榮耀人(申十三1~5,十八21~22;太七15~20;林前十二1~3,十四29;帖前五19~22;約壹四1~6);認耶穌為主的試驗原則,必須包括拒絕認人為主在內。為什麼我們必須要試驗呢?因為邪惡的屬靈勢力是真實的,撒但一直想把教會引入歧途,敵基督之靈更大事推動種種拜偶像及邪教(參玄秘學,Occult863,Occult)的活動;而人要代替神,接受人的敬拜,更是自亞當起便有的原始罪欲。這等事情製造出許多看來是靈恩,實質上卻是害人的現象,就如錯謬的道理、假預言、假異象、假方言、假翻譯、假師傳,藉鬼魔力量來醫病、趕鬼,以及其它假的神跡奇事。教會必須小心防範兩種可能的謬誤︰容讓一切出自邪靈而行的神跡奇事,在教會及信徒當中坐大(靈恩派的危機),和採取封閉的態度,拒絕聖靈的作為(正統教會的危機);我們實在極其需要一個洞察的靈,免得我們跌在其中之一的陷阱。

聖經特別指出,聖靈的恩賜及其使用,是可以管理,也必須管理,卻不應消滅它或禁止它(林前十四;帖前五19~21)。讓聖靈有自由,卻有秩序來運作,絕對是需要的,我們要小心維持二者的平衡。

參考文獻

  1. 基督教歷史,搜狐,2021-03-03
  2. 童貞女馬利亞的婚姻有何意義?,聖城網,201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