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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簡稱國際發展合作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對外援助事務的副部級直屬機構。

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主要負責擬訂對外援助戰略方針、規劃、政策,統籌協調援外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編制對外援助方案和計劃,確定對外援助項目並監督評估實施情況等。援外的具體執行工作仍由相關部門按分工承擔。

沿革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組建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將商務部對外援助工作有關職責、外交部對外援助協調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1]。對外援助的具體執行工作仍由有關部門按分工承擔。」

2018年4月18日,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舉行揭牌儀式,白底黑字的「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揭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楊潔篪、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部長王毅出席揭牌儀式並講話。揭牌儀式後,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召開了成立大會[2]

職責

根據《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際發展合作署承擔下列職能:

  1. 負責擬訂對外援助戰略方針、規劃、政策。牽頭起草對外援助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
  2. 負責統籌協調對外援助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更好服務國家外交總體布局和共建「一帶一路」等。
  3. 負責研究和推進對外援助方式改革。
  4. 負責編制對外援助方案和計劃。
  5. 負責確定對外援助項目,開展政府間對外援助談判,商簽政府間援助協議,協調解決與受援國政府間的重大問題。
  6. 負責監督評估對外援助項目實施情況。
  7. 組織開展對外援助國際交流合作。
  8. 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相關視頻

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宣布成立
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正式揭牌 17日下午3點

參考文獻